各设区市、县(区)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基准(试行)》经省局第十四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通过省局政务网站(http://amr.jiangxi.gov.cn)下载。在执行中请遵照《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赣市监法〔2020〕7号)的规定,参照《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基准(试行)》执行。执行中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局,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基准将适时动态调整。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2021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