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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适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5部法规规章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闽市监规〔202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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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1-13 11:57:21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767
核心提示:为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证行政处罚的公平、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合理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福建省市场监管系统适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5部法规规章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已于2020年12月23日经省市场监管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闽市监规〔2020〕7号
发布日期 2020-12-29 生效日期 2020-12-2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证行政处罚的公平、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合理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福建省市场监管系统适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5部法规规章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已于2020年12月23日经省市场监管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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