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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486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支持湖北省潜江市加快建立小龙虾产业标准体系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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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8-19 12:00:00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805
核心提示: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486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支持湖北省潜江市加快建立小龙虾产业标准体系的建议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9-08-19 生效日期 2019-08-1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龚定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湖北省潜江市加快建立小龙虾产业标准体系的建议收悉。经商市场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小龙虾产业标准的制定和推广
 
    近年来,小龙虾产业快速发展,已成为一个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乡土特色产业。促进小龙虾产业健康发展,需要加快推动标准化、特色化、绿色化、品牌化发展。一是建立标准体系。结合实施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制修订小龙虾技术生产规程、农业投入品、产品加工等方面的地方和行业标准,建立统一的绿色农产品市场准入标准。目前,我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已备案《克氏原鳌虾养殖技术规范 育成虾》等地方标准34项。按照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要求,推荐性国家标准重点制修订范围是基础通用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的相关标准。小龙虾主产区气候特点、地理条件、养殖技术都有差异,并且从全国看,小龙虾依然属于区域特色产品,不宜制定国家标准。但可以在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等方面继续完善小龙虾全产业链标准体系。二是推进标准化生产。引导小龙虾生产经营主体推进标准化生产,在湖北潜江等小龙虾集中产区全程推进标准化生产,保障小龙虾质量安全。三是培育知名品牌。2012年,“潜江龙虾”(活体)品牌成功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13年,农业部认定潜江龙虾为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17年,“潜江龙虾”列入百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潜江龙虾”地理标志产品列入35个中欧地标互认免检农产品目录。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支持湖北省潜江市建设小龙虾标准化示范区,提升小龙虾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关于加快制定小龙虾产业发展规划
 
    小龙虾产业健康发展,需要有规划引导、有序发展。一是强化规划引领。目前,农业农村部正在编制《全国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进一步明确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思路目标、重点产品、区域布局、保障措施,引导更多资源、技术向优势区域集中,加快建设一批有特色、有规模、有品牌的乡村特色产业基地或产业集群。小龙虾已经作为特色养殖纳入规划。同时,指导适宜区域制定小龙虾产业规划,引导技术、资金、信息等资源要素向优势区域集中。二是加强产业预警。小龙虾的消费市场很大,但是区域性、季节性也很强,加强市场分析对引导小龙虾的生产消费至关重要。2018年,农业农村部发布了《中国小龙虾产业发展报告(2018)》,指出2017年全国小龙虾社会经济总产值约2685亿元,同比增长83.15%,市场缺口30万吨。今后,要加强市场分析,健全信息发布制度。三是推进产业深度开发。小龙虾不仅是美食的原料,虾壳也是精深加工的重要原料。要组织科研单位开展联合攻关,研发虾壳深加工及衍生物的技术装备创制,推动资源循环高值梯次利用,变废为宝、化害为利。
 
    三、关于加快建立小龙虾产业质量追溯体系
 
    近年来,我部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快推进标准化生产,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小龙虾是重要的特色农产品,生产的环境较为复杂,保障质量安全任务较重,重点抓了两个方面:一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我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农质发〔2016〕8号),提出建立全国统一的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以及主体管理、包装标识、追溯赋码、信息采集、索证索票、市场准入等追溯管理基本制度。将小龙虾纳入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体系,加强监管,实现质量可追溯、去向可追踪、责任可追究。二是落实质量安全责任。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推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完善追溯体系的意见》(食药监科〔2016〕122号)和《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若干规定的公告》(2017年第39号),推动小龙虾生产、销售、餐饮企业、运输贮存企业等经营主体,客观、有效、真实地记录和保存食品质量安全信息,落实好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食品安全。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聚集资源要素,强化创新引领,突出集群成链,培育发展新动能,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推动小龙虾等特色产业发展,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格局。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部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
 
    010-59192717
 
    农业农村部
 
    2019年8月19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体系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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