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787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提高畜禽养殖和屠宰福利标准的建议 (农办议[2020]156号)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787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提高畜禽养殖和屠宰福利标准的建议 (农办议[2020]156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9-10 00:00:00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1532
核心提示: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787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提高畜禽养殖和屠宰福利标准的建议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农办议[2020]156号
发布日期 2020-09-10 生效日期 2020-09-1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金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畜禽养殖和屠宰福利标准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继续推进畜禽养殖和屠宰福利标准化建设
 
    适当的动物福利水平是保证动物健康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要求从养殖、交易与运输各环节,采取措施保护畜禽安全,提供必要空间和饲喂饮水条件。《生猪屠宰操作规程》《生猪人道屠宰技术规范》《生猪宰前管理规范》等技术规范,对待宰过程管理、生猪致昏屠宰提出了明确技术要求。《生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禽类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牛羊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等技术规范,对宰前建筑设施与屠宰车间设计进行了规定,以保证屠宰环节动物福利基本要求。下一步,我部将综合考虑我国养殖业、屠宰行业现有发展水平、传统文化观念和生产实践等实际因素,根据技术标准要求,继续推进畜禽养殖和屠宰福利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关于持续推动畜禽养殖和屠宰行业转型升级
 
    畜牧业是我国农业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我国的畜牧和屠宰生产经营主体中,中小场户仍占相当大的比重。小规模畜禽养殖是我国居民肉蛋奶供给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仍是不少农村家庭主要经济来源,也是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提出,扶持小农户,提升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能力,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提出,积极带动中小养猪场(户)发展,鼓励有意愿的农户稳步扩大养殖规模,帮助中小养殖场(户)提高生产经营水平,支持中小养殖场(户)改进设施装备条件。近年来,我部以转变生产方式为重点,大力推进适度规模标准化养殖,同时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通过“公司+农户”等模式,带动中小养殖场户规范有序发展。2019年我部组织开展了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制度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百日行动”,全国生猪屠宰企业由“百日行动”前的9476家减少到5005家,进一步压减不符合国家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的屠宰企业,有序推进屠宰行业转型升级,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下一步,我部将加大对生产主体的培训、指导和监督力度,持续改善畜禽养殖、屠宰场条件,结合我国畜牧、屠宰行业发展实际,不断推进畜禽养殖、屠宰行业转型升级。
 
    三、关于加快推动健康肉供应链建设
 
    近年来,我部多措并举,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推动农业品牌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2016年起我部已在14个省份开展农业电子商务试点,探索了鲜活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休闲农业的电商模式。2019年底,经国务院同意,我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指导意见》,争取用2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100个试点县工程建设任务,探索形成一批符合各地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推进模式和标准规范。目前,试点县申报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二是加大公益宣传,扩大农业品牌影响力。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农业品牌公益宣传推介,2019年累计刊发相关稿件1000余篇,出版《中国特色农产品精萃》和《百强品牌故事:中国百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故事汇》。2018年组织录制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系列宣传片《源味中国》,在央视等主流媒体播放,社会反响良好。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大力推动农业品牌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拓展网络销售渠道,创新探索网络销售模式,让农产品产销顺畅衔接,实现优质优价。
 
    四、关于更加注重政策扶持
 
    为提高畜禽养殖、屠宰标准化水平,加快畜牧、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扶持引导企业发展。一是推动奶业振兴和畜牧业转型升级。2020年,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奶业振兴与畜禽健康养殖,以北方农牧交错带为重点,积极推进实施粮改饲,在主要草原牧区省份、生猪大县实施畜牧良种补贴。二是支持动物疫病防控和生猪稳产保供工作。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68.9亿元,主要支持重点动物疫病国家强制免疫补助、强制扑杀补助、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同时,不断完善相关政策。例如,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印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对强制免疫补助政策作出调整,允许按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实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对落实和推动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确有困难的县市,可降低或取消县市财政承担比例,对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地方可结合实际进行统筹使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生猪稳产保供的通知》,提出了在疫情形势下进一步支持生猪稳产保供的政策措施,将生猪临时贷款贴息补助范围由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拓展到500头以上。三是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从2010年开始,我部在全国范围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以生猪、家禽等为重点,按照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的要求,累计创建4805个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深入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规范生猪屠宰行业管理,推进生猪屠宰行业转型升级。截至2020年8月底,已公布26家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厂。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狠抓现有支持生猪稳产保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落细,继续开展畜禽养殖和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活动,以点带面提升畜禽养殖和屠宰标准化、规模化水平,加快推进现代畜牧建设。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10-59192834
 
    农业农村部
 
    2020年9月7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畜禽养殖 屠宰 标准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00) 法规动态 (211)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299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