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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0208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改革支持提升粮食种植效益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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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11-06 01:14:01  来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1197
核心提示: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0208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改革支持提升粮食种植效益的建议。
发布单位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0-11-05 生效日期 2020-11-0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改革支持提升粮食种植效益的建议》收悉。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适时调整完善粮食收储政策,认真抓好政策性收购,切实维护种粮农民利益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粮食工作。为保护农民种粮收益、保障市场稳定运行,从2004 年起在部分主产区对稻谷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根据宏观调控需要适当调整最低收购价水平,为粮食连年丰收奠定了坚实基础。随着国内外粮食市场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国内稻谷持续产大于需,最低收购价预案连年大范围启动,托市收购量远超销售量,导致库存持续攀升,带来了优质品种供应不足、市场流通不畅、安全储粮压力大等一系列问题。为此,国家有关部门坚持市场化导向,深入推进粮食收储制度改革。一方面,统筹考虑生产成本、市场供需等因素合理确定最低收购价格水平,努力引导最低收购价政策回归“保基本、守底线”的初衷。另一方面,调整优化执行预案,完善预案启动条件和程序,提高收购粮食质量等级,引导地方政府和农户重视粮食质量,通过释放积极的政策信号,鼓励开展市场化收购。同时,配套补贴机制,保持对种粮农民的支持力度不减。现行《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是根据国务院专题会议关于推进稻谷和小麦收储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由国家有关部门修订完善并报经国务院同意后,于2018 年印发执行的。预案规定,最低收购价粮食的质量标准为国标三等及以上,四等及以下的粮食由地方政府组织引导实行市场化收购。适当提高并严控预案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释放积极的政策信号,引导地方政府和农户重视粮食质量,促进粮食提等进级。如果放宽质量标准,将直接影响政策性粮食的储存品质,
 
    违反“积好粮”的标准,也不利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为稳定粮食生产,特别是鼓励双季稻种植,国家有关部门将2020 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每斤提高1 分钱。针对今年的特殊况,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经商有关部门同意,7 月份我局印发《关于调整2020 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时间的通知》,将今年早籼稻预案执行时间从原定的8 月1日起予以适当提前,新粮上市后,如市场价格符合预案启动条件,即可按程序启动收购工作。前期,我局已批复江西省自7 月25日起在符合条件的地区启动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截至9月25 日已收购最低收购价早籼稻8 亿斤。
 
    二、持续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大力发展市场化收购,推动形成优粮优价新格局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指导地方大力抓好市场化收购,通过优粮优价更好地保护农民种粮收益。督促各地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采取针对性措施引导市场主体入市收购,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抓好粮食市场化购销,市场化收购比重不断提高,优粮优产、优粮优购、优粮优储、优粮优加、优粮优销“五优联动”的局面正加快形成。
 
    2017 年,财政部和我局在16 个省份启动实施优质粮食工程,2018 年扩大到31 个省份全面推开。中央财政连续四年累计安排补助资金近215 亿元,带动地方各级财政和社会投资600 多亿元,3 个子项总投入超过815 亿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推动优质粮食工程,开展粮食产后服务体系、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和“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在促进农民增收,实现粮食产业提质增效,满足城乡居民优质粮油消费需求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今年以来,相关工作进一步开展:一是安排中央财政资金,谋划建设一批新项目。对优质粮食工程前期进展好的主产省、有创新和特色的省份以及大型涉粮中央企业,继续安排中央财政资金予以支持,重点鼓励龙头企业做实做强做优。指导各地突出“五优联动”和全产业链,提升用好既有成果、实现整体联动、优选成熟项目、用好财政资金。二是加强顶层设计,持续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聚焦优质粮食产购储加销“五优”整体联动,统筹推进延伸粮食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三链协同”,形成指导性意见,引导企业开展绿色仓储、粮机装备、粮油品牌营销、质量追溯等,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强化典型引领,放大实施成效。9 月下旬召开“全国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加快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第一次现场经验交流会”,通过选树一批优质粮食工程先进典型和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做好“点”与“面”的结合,放大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成效。四是统筹各方支持,强化政策合力。我局联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印发文件,明确对优质粮食工程示范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了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的资金渠道。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认定了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其中粮食类企业近300 家,占总数的20%。银保监会研究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 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1 号),支持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保障农民种粮基本收益,商业性金融机构要围绕粮食生产、流通、加工、进出口、储备以及消费等各个环节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下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坚持市场化导向与保护农民利益并重的原则,持续推动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切实抓好粮食收购,牢牢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同时,加快推动优质粮食工程项目落地见效,确保取得实效;优化顶层设计,尽快形成指导性文件;争取各方支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多措并举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不断提升粮食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
 
    衷心感谢您对粮食和储备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
 地区: 中国 
 标签: 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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