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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本省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有关安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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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9-16 03:25:34  来源: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127
核心提示: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有关安排的公告》(公告〔2019〕13号)规定和《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下放核发“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CCC免办)证明”权限的通知》的要求,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关于本省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有关安排的公告。
发布单位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0-09-16 生效日期 2020-09-1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备注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有关安排的公告》(公告〔2019〕13号)规定和《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下放核发“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CCC免办)证明”权限的通知》的要求,现就本省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自2020年10月1日起,各申报单位继续使用国家 “CCC免办及特殊用途进口产品检测处理管理系统”提交有关资料(网址:http://cccmb.cnca.cn),相关申报和管理要求不变。

    三、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进口强制性产品最终使用地原则,负责辖区内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审核和后续监管。省直管县辖区内的CCC免办工作由所在的省辖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在线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免办证明信息通过系统与海关通关验证系统自动对接。

    五、对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范围且符合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条件的进口货物,申报单位应在办理报关前取得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

    六、除发票、提单外,所提交申办资料均需附中文版本。

    七、各地承接单位如下:

    (一)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16号(联系电话:0371-67184831)

    (二)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封市新区七大街与晋安路交叉口南100米路东(联系电话:0371-22783613)

    (三)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19号(联系电话:0379-64335998)

    (四)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平顶山市新城区清风路3号(联系电话:0375-2588153)

    (五)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阳市人民大道19号(联系电话:0372-2276016)

    (六)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与湘江路交叉口东南角(联系电话:0392-3358185)

    (七)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乡市科隆大道436号(联系电话:0373-5061989)

    (八)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焦作市解放区丰收路169号(联系电话:0391-3587618)

    (九)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濮阳市开州南路68号(联系电话:0393-8994690)

    (十)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许昌市八龙路龙兴路交叉口(联系电话:0374-3135690)

    (十一)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路650号(联系电话:0395-2928069)

    (十二)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门峡市崤山路与草堂路交叉口(联系电话:0398-2922601)

    (十三)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阳市张衡东路296号(联系电话:0377-63103397)

    (十四)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丘市睢阳区长江东路259号(联系电话:0370-2799080)

    (十五)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阳市新五大道100号(联系电话:0376-6312901)

    (十六)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周口市人民路办公区(联系电话:0394-8539817)

    (十七)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驻马店市金水路60号(联系电话:0396-2617789)

    (十八)济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济源市黄河中路699号(联系电话:0391-6613928)

    特此公告。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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