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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海关关于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认证工作的通知 (深市监联〔2022〕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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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8-23 04:55:02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28
核心提示:市场监管部门对“三同”企业优先纳入CCC免办便捷通道,鼓励认证机构简化出口转内销相关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缩短办理时间,适当减免认证费用。
发布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海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海关
发布文号 深市监联〔2022〕26号
发布日期 2022-08-19 生效日期 2022-08-1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24-01-22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废止依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海关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深市监联〔2024〕2号)

各有关单位:

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以下简称“三同”)是指按照相同标准、相同质量要求、在同一生产企业生产,既能满足境外特定目标市场要求又可内销的产品,“三同”产品范围包括食品农产品、一般消费品和工业品等。“三同”工作是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质量供给水平,提振消费信心的重要举措,为加快推进内外贸产品“三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进“三同”认证的重要意义。

2022年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将“三同”作为促进内外贸一体化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全国推行。2022年4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作。认证是国际通行的合格评定方式,是有关产品、过程、体系或人员的第三方证明,是质量管理的“体检证”,市场经济的“信用证”,国际贸易的“通行证”。推进“三同”认证,可以更好地促进出口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打造自身品牌形象,增强消费者对生产企业的信任,在生产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形成良好的供给和消费闭环,是建立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举措之一。

二、鼓励企业积极申请“三同”认证。

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三同”政策的宣传力度,分行业鼓励外贸企业积极申请“三同”认证,推动“三同”企业及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海关部门对“三同”企业及产品出口时在海关职权范围内给予必要的通关便利,对“三同”加工贸易货物内销暂免征缓税利息;市场监管部门对“三同”企业优先纳入CCC免办便捷通道,鼓励认证机构简化出口转内销相关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缩短办理时间,适当减免认证费用。

三、加强对“三同”工作的技术支持力度。

支持行业协会、认证机构以及相关企业成立“三同”促进联盟,搭建“三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开展内外贸产品标准对比分析及相关认证规则的研究,加强市场准入政策研判,为“三同”企业提供国内外标准、检测、认证及法规咨询和培训服务;支持各认证机构积极配备相关资源,利用各种渠道加大对企业的培训和指导力度,优化认证流程,为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认证服务。

四、加大对“三同”企业和产品信息的宣传推广力度。

结合各种质量、贸易等专题活动,发挥社会各方力量,积极组织开展“三同”工作及产品的宣传推广活动;鼓励电商平台及大型商超设立专区进行“三同”产品销售和推广;及时总结多举措推动“三同”产品的优良实践与典型案例,突出“三同”在助推外贸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国内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标准提升市场占有率、缩小内外贸产品质量差距、有效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带动国内相关产业加快提质升级与引导消费回流等方面的实际成效。

五、落实对“三同”企业和产品的监管责任。

市场监管和海关等部门应完善“三同”企业及产品的信息数据库,加强对“三同”企业的指导和帮扶,确保“三同”产品持续保持优良品质;认证机构应确保认证审核质量,做好证后监督和服务,督促获证企业积极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获证产品持续符合认证要求。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

2022年8月12日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 黄建华;电话:83070248;深圳海关 许桦;电话:8439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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