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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海关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深市监联〔202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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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1-23 09:56:10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38
核心提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海关关于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认证工作的通知》(深市监联〔2022〕26号)于2022年8月印发,鉴于财政部门已废除政府采购目录,该文件中的“推动‘三同’企业及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与现行规定不符,部分工作无法实施,现决定废止该文件。
发布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深市监联〔2024〕2号
发布日期 2024-01-22 生效日期 2024-01-2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海关关于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认证工作的通知》(深市监联〔2022〕26号)于2022年8月印发,鉴于财政部门已废除政府采购目录,该文件中的“推动‘三同’企业及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与现行规定不符,部分工作无法实施,现决定废止该文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海关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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