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省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省市场监管局决定调整婴幼儿辅助食品(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的许可审批权限,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5年6月8日起,婴幼儿辅助食品(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的食品生产许可由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实施,原发放的婴幼儿辅助食品许可的延续、变更、注销、撤销等许可审批权限同步调整为省市场监管局实施。在此之前已经受理的相关许可申请,由受理的行政机关继续完成许可审批工作。
办理网址: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或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许可服务平台(https://amr.gd.gov.cn/xksp/pub_platform/#/)。
特此公告。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