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国家认监委关于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管理的公告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23年第12号)

国家认监委关于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管理的公告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23年第12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8-11 16:52:51  来源: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20668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关于拓展认证领域电子证照应用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现将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证书和标志管理有关措施和要求公告如下。
发布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23年第12号
发布日期 2023-08-10 生效日期 2024-01-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备注  本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认监委2018年第10号公告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加施管理要求》同时废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关于拓展认证领域电子证照应用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现将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证书和标志管理有关措施和要求公告如下。

一、CCC认证全面施行电子认证证书;认证委托人有需要的,认证机构额外颁发纸质认证证书。已颁发的有效纸质认证证书可继续使用,通过变更、到期换证等方式自然过渡到电子认证证书。纸质认证证书与电子认证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CCC认证证书和标志的制作、使用应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管理要求》《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要求》。

本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认监委2018年第10号公告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加施管理要求》同时废止。

附件:1.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要求.docx

2.    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管理要求.docx

国家认监委

2023年8月8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3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0)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87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