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鲁市监认函〔2022〕123号)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鲁市监认函〔2022〕123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5-13 17:58:02  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535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提升认证有效性和公信力,省市场监管局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及社会关注热点,组织开展2022年度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CCC)活动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鲁市监认函〔2022〕123号
发布日期 2022-05-13 生效日期 2022-05-1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产品及原料,
备注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认证机构、国家指定实验室、参与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提升认证有效性和公信力,省市场监管局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及社会关注热点,组织开展2022年度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CCC)活动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任务和检查重点

(一)检查任务。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22〕471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33号)等相关要求,针对我省涉及国计民生、社会关注度高、问题反映突出的强制性认证产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获证组织检查、产品有效性抽查以及部分CCC免办产品获证企业监督检查。其中,对家用燃气器具、电动自行车、电线电缆、火灾报警产品、玩具、电风扇、电烤箱及烘烤器具、食品冷柜产品、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汽车轮胎、安全玻璃等11类产品193家获证组织开展现场检查;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授权,对货车、电动汽车等2类50批次产品,在生产、流通领域开展强制性认证产品有效性抽查;对80家CCC免办产品获证企业开展后处理情况现场检查。

(二)检查重点。一是通过对获证组织的现场查验,检查认证机构是否依法规范开展认证活动,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虚假认证、买证卖证、减少或遗漏认证程序的问题;是否存在未对认证的产品实施有效监督的问题;是否存在发现认证结果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而未及时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的问题;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转让或不按规定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问题等。二是对货车、电动汽车等重点产品进行有效性抽查,按照国家认监委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获证产品监督抽查工作规范》等文件要求,根据相应产品的《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在生产领域、流通领域进行抽样检验。三是开展CCC免办检查,根据《CCC免办产品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进行。

二、检查(抽查)方式

本次检查由省局统一调配技术专家,各相关市局调配行政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每个检查组执法人员不少于2名),按照执法检查程序和统一制定的现场检查表,逐项进行检查。有效性抽查工作由国家指定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在生产领域、流通领域分别抽样并检验。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为本次检查的技术实施单位,负责协助省局调配技术专家并安排检查进度计划。检查所需经费由省局承担。

三、时间安排

现场检查(抽查)时间为2022年5月至9月底,具体检查时间可由各检查组按工作计划自行安排,并及时将检查进度计划通知相关市局。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将检查时间提前告知检查对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同配合。各市局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科学合理分工,主动做好执法人员调配和相关保障工作。请各市局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本次检查的联络和协调工作,并于5月20日前将联络员名单报送省局。

(二)严格依法检查,遵守工作纪律。各检查组要依据《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法规要求和相关认证规则,细化检查措施,统一检查尺度,规范检查流程,依法依规开展检查。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公正、客观原则和廉洁纪律,维护市场监管良好形象。

(三)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后续处理。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有关市局要落实监管责任,从严从快进行查处,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集中力量立案处理,并将案件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及时公开。涉及需对认证机构或认证人员进行资质处理的,要及时报送省局,由省局统一汇总上报市场监管总局。

(四)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报送信息。各检查组应在9月底前全部完成现场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总报送省局。各市局要建立本次检查问题处理台账,并于10月底前将后处理情况上报省局。

联 系 人:孙友邦、张艳峰

联系电话:0531-51792379、51792383

联系邮箱:scjgrzc@shandong.cn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2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01)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713) 法规动态 (94)
法规解读 (2883) 其他法规 (53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299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