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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证照分离”改革措施和监管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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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07 16:41:20  来源: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2334
核心提示:为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精神,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9﹞30号)文件要求,对我局行政许可事项改革措施及事中事后监管办法予以公布。
    为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精神,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9﹞30号)文件要求,对我局行政许可事项改革措施及事中事后监管办法予以公布。
 
    《办法》按照易操作、可管理的要求,从优化办事流程、公开办事程序、提升服务效能、推进标准化管理和网上办理等方面,进一步提高粮食收购许可认定的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粮食收购许可认定“宽进”后,可能会有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粮食收购工作中。在“先照后证”和“证照分离”等一系列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背景下,监管的重点将从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办法》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优化服务改革举措;第二部分为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办法》第一部分 优化服务改革举措方面 
 
    (一)优化审批流程;
 
    (二)公开办事程序;
 
    (三)压缩办理时限;
 
    (四)增添服务举措
 
    《办法》第二部分 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一)推动建立完善粮食企业信用信息
 
    (二)研究粮食企业分级分类监管
 
    (三)强化协同监管机制
 
    (四)推动形成社会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机制
 
    (五)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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