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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新一轮促消费扩内需若干政策举措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政办明电〔2020〕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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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9-07 09:55:22  来源:四平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2121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一轮促消费扩内需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0〕26号),做好我市“六稳”“六保”工作,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形成合理消费预期,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发布单位
四平市人民政府
四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四政办明电〔2020〕15号
发布日期 2020-09-04 生效日期 2020-09-0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铁东区、铁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

    《关于落实新一轮促消费扩内需若干政策举措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4日

    关于落实新一轮促消费扩内需

    若干政策举措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一轮促消费扩内需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0〕26号),做好我市“六稳”“六保”工作,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形成合理消费预期,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促进重点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

    (一)持续开展促销活动。开展成品油、四平地产品、美食推广、英城钜惠欢乐购等第二轮消费券促销活动,在发放形式和范围上推陈出新,增设适用于健身场馆、体育培训、体育用品专卖店等多种类型消费券,增强消费券促销政策的叠加效果。重点推动中石油、中石化、君汇能源等重点企业销售额及零售额提升。举办东北(四平)农副产品展洽会及开展农超对接活动。推介四平重点餐住企业美食产品,打造“四平名店名菜”,把每月28日定为“四平嗨购日”,吸引本地、外地消费者,打造全省最低折扣价,扩大四平消费市场。发挥促消费专班作用,统筹推进解决商贸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铁东区、铁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着力扩大汽车消费。开展汽车展促销活动。重点推动汇众汽车等公司新车销售额提升、二手车市场规范化建设及交易。严格执行国六排放标准实施要求,2020年7月1日前生产、进口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2021年1月1日前允许销售和注册登记。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相关财税支持政策,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及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畅通二手车流通交易,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减按销售额0.5%征收增值税,鼓励汽车经销企业提高“以旧换新”补贴。加大汽车消费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执行个人汽车消费信贷最低首付比例,适当降低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利率。(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四平市中心支行,铁东区、铁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家电更新消费。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联合印发<关于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的工作任务和举措>的通知》(吉发改服务联〔2020〕524号),完善废旧家电回收网络和渠道,组织开展家电、家具专项促销活动,重点推动欧亚商贸、红星美凯龙等企业家电、家具销售及以旧换新工作,促进家电更新消费。探索推出家电以旧换新惠民举措。促进家电加快更新升级,引导消费者按照安全年限使用和更新家电,及时淘汰能耗高、安全性差的家电产品;在大型商场开展绿色消费宣传,传播绿色消费、环保节能理念,鼓励消费者购置节能型、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家电,对消费者购置节能型家电产品给予适当补贴。探索面向新毕业大学生、务工人员等消费群体开展家电租赁新型消费模式。(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铁东区、铁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促进旅游体育消费市场繁荣。依托“大美吉林·文化消夏”活动,推进旅游、文化、体育等行业扩大复工复业,逐步恢复国内旅游。开发避暑旅游、康养旅游、文化旅游、体育旅游等特色产品。依托互联网自有新媒体平台、共享媒体平台和常规媒体开展四平旅游营销宣传,实现“线上线下”良性互动,依托“吉林四平满族文化旅游节”“啤酒节”等,开展我市满族民俗、红色文化等旅游创意营销活动。重点开展近郊游、乡村游、休闲游,激发旅游消费爆点和需求热点,让四平旅游体育消费火起来、热起来。支持在四平登记注册和经营结算的旅游代理商整合我市住宿、餐饮、购物、景区等多方面旅游资源,擦亮李连贵熏肉大饼、正红旗烧鸽子、特色烧烤、铁锅炖、满族风情等地方餐饮品牌,提升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服务品质,让游客留下美好回忆,“来了不想走,走了还想来”。(市文广旅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铁东区、铁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档升级社区生活服务。大力发展社区养老、学前教育、医疗健康、特色文体、休闲娱乐等服务。支持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打造集家政、养老等服务于一体的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符合条件的服务网点租赁场地不受用房性质限制,用水、用电实行居民价格。推动智慧手段在社区、小区的广泛应用,重点发展智能看护、智能安防等新型服务业。加快数字化便利店等社区商业载体建设,规范和拓展代收费、代收货等便民服务,打造社区“一刻钟生活服务圈”。引导企业通过先进信息技术解析消费群体特征,发展时尚精品定制、餐饮定制、旅游定制、家庭服务定制等定制服务。推动建设一批社区生鲜快车、生鲜提货点和智能提货柜,鼓励发展水果、海鲜、时蔬等食品配送服务。(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文广旅局,铁东区、铁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打造促消费平台载体

    (六)推进“夜经济”繁荣发展。争取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我市纳入全省重点推进的仁兴商业步行街夜经济载体的建设、改造和提升给予支持。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步行街改造规划设计和改造提升工作。培育放心消费创建单位、示范商圈(街区),将万达夜市、华宇“熙和万象”等打造成有特色鲜明主题、有明确运营主体、有一定运营基础、有入库纳统条件的新夜经济载体。鼓励夜经济载体延时营业,对夜经济载体因延时营业增加成本等给予适当补贴。打造李连贵熏肉大饼、正红旗烧鸽子等地方餐饮品牌,提升仁兴步行街、铁东三马路等“夜经济”品质。完善夜间交通配套,延长公共交通营运时间。鼓励商贸企业抢抓节庆时点,精准搭建促销平台,充分释放假日消费潜力。鼓励组织开展“消夏节”“夜市”等系列活动,举办特色商品展、民族文化节、体育赛事节、休闲旅游节等促销活动,进一步凝聚人气、激发活力。(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铁东区、铁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有序发展地摊经济。充分利用好夏季一早一晚两个时间节点,因地制宜、改革创新、切实有效推动地摊经济发展,对确定的摆摊经营区域、时段,向社会公布。在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责任,维护好道路畅通、环境卫生安全、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前提下,支持在城区划出特定区域开办便民摊点,允许临时占道设置摊点摊区经营,允许大型商场店外促销,允许临街商铺店外促销宣传,引导流动商贩规范经营,发展“夜市”经济。加强地摊经济管理服务,监管部门对摆摊设点经营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对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加强监管;城市管理部门加强维护市场环境整洁,及时组织场地清扫和垃圾清运;公安机关做好治安管理和交通维护工作,严厉打击摊点摊区出现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活动。(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铁东区、铁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电子商务赋能工程。鼓励商贸流通企业采取与知名网络平台合作的方式,发展直播电子商务、“云逛街”等新模式,加强对电商从业人员指导培训,发展“互联网+农产品销售+乡村旅游”的农村电商新模式,开展“网红直播”“网红带货”等线上促销活动,打造直播经济、网红经济等电商基地。发挥“驻村第一书记”直播间等电商平台作用,鼓励网红、商家销售人员、村民、基层干部参与直播带货,推动销售当地农特产品,设立网上“四平优品馆”,积极推进四平地产品品牌。利用“网红”打卡宣传我市旅游资源。鼓励企业利用工业互联网、外贸出口平台、电商平台进行经营和销售,市、区可按规定给予适当支持。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推进电商产业园建设。(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铁东区、铁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促消费支撑条件

    (九)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持续加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收减免力度。在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自2020年7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达到征税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减按1%征收增值税。按规定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初次创业补贴、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缓缴社会保险费、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建立市场主体住所登记负面清单,清单之外实现“非禁即入”。探索推动住所信息在线核验,比对成功的市场主体免予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企业入驻各类产业园区、创业基地改变住所(经营场所)的,试行住所(经营场所)报备制,免于提交场地使用证明。及时按省要求放宽个体工商户跨区迁移限制,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场所涉及行政区划变更的,可直接向经营场所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登记申请。在指定场所和时间,对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利用自身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的个体经营者,依法予以豁免登记。对一般企业开办做到全类型、全区域、全流程电子化办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天之内。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行业、跨区域、跨层级应用,实现企业“一照走天下”。(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铁东区、铁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降低服务业市场主体经营负担。对承租国有房屋(包括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业单位房屋,下同)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对已经减免的,免租期不足3个月的视情况予以补足),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下半年再免除3个月房屋租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特别是餐饮、住宿、旅游、教育培训、家政、影院剧场、美容美发等行业,鼓励出租人考虑承租人实际困难,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减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市、区给予适当支持。降低工商业电价5%政策延长到2020年底,推动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降低15%。对于2020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按照“应延尽延”要求,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还本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对于2020年底到期的其他中小微企业贷款等有特殊困难企业的贷款,可由企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政府性融资担保2020年全年对小微企业减半收取融资担保,力争将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金融办、四平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四平市中心支行,铁东区、铁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指导企业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鼓励企业根据经济效益和经营状况,合理确定和调整企业各岗位人员的工资水平。从税收减免、信贷支持等方面加大对个体私营经济的扶持力度,增加营业性收入。全力稳就业促增收,加强就业援助和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2020年城镇新增就业1.6万人,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2020年全市职业技能培训2.4万人次。帮助弱势群体更多地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2020年提高市辖区城市低保标准达到56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达到4104元/年。(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税务局,铁东区、铁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充分发挥物流保障作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10号),畅通生产与消费的“大动脉”和“微循环”。按要求完善证照和许可办理程序,推进运输领域资质证照电子化,降低物流制度成本。落实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维护道路货运市场正常秩序,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停靠管理。保障物流用地需求,落实好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等物流领域税费优惠政策。在确保信息安全前提下,向社会开放与物流相关的公共信息,规范货运车辆定位信息服务商收费行为,降低物流信息成本。破除多式联运“中梗阻”,推广应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货运车辆。推进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培育骨干物流企业,鼓励大型物流企业市场化兼并重组。(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铁东区、铁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充分体现促消费成效

    (十三)科学有序抓好服务业统计。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破解“小升规”工作中信息来源闭塞问题,保证服务业企业名录库信息及时维护,从而实现增量单位及时入库。推动院校、医疗、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承包从主营业务剥离,支持依法注册、符合条件的法人主体承包经营,达到规上标准,及时统计入库。落实《关于支持企业发展的十条措施》,支持商贸个体“个转企”,对推进商贸企业发展工作成绩显著的经营主体予以扶持。激励商贸企业(个体)成长。对已纳入市统计局贸易类统计范围内的年度实现增长的限上商贸主体进行奖补。提高服务业限上、规上企业质量,科学有效选择限下、规下样本企业。推进符合条件的电商发展平台入统。选择50户(其中:贸易业40户)服务业重点企业,实施重点跟踪监测。(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铁东区、铁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地区: 四平市 
 标签: 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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