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告知承诺书文本》《北京市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告知承诺书文本》《北京市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非生物制品类)告知承诺书文本》的通知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告知承诺书文本》《北京市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告知承诺书文本》《北京市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非生物制品类)告知承诺书文本》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9-07 09:45:39  来源: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2049
核心提示:按照市政府审改办《关于印发〈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审批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审改办发〔2020〕2号)要求,现将《北京市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告知承诺书文本》《北京市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告知承诺书文本》《北京市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非生物制品类)告知承诺书文本》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单位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0-09-04 生效日期 2020-09-0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区农业农村局、东城区(西城区、石景山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按照市政府审改办《关于印发〈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审批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审改办发〔2020〕2号)要求,现将《北京市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告知承诺书文本》《北京市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告知承诺书文本》《北京市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非生物制品类)告知承诺书文本》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7日
 
    (联系人:张猛;联系电话:82031955)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98)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922)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18)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3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