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及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全面总结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加快推进2025年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湖南实际,我厅制定了《湖南省全面总结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加快推进2025年重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5年5月16日
湖南省全面总结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加快推进2025年重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部署,根据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全面总结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加快推进2025年重点工作的通知》(农农(肥水)〔2025〕5号)要求,现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
2025年,继续在浏阳、醴陵、攸县、衡东、衡阳、邵东、湘阴、汨罗、华容、桃源、石门、慈利、赫山、南县、桃江、祁阳、靖州、花垣18个县市区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坚持“花钱买机制”原则,整县推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稳定扶持、培育壮大一批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主体,推广成熟有效组织方式和技术模式,建立健全绿色种养循环发展有效机制。认真系统总结五年试点经验,形成更加稳定成熟的“种养+服务一体化”的种养适配、生态循环发展模式和长效机制,辐射带动实现更大范围的生态循环与农业绿色发展。通过项目实施,每个试点县完成项目区粪肥还田面积10万亩以上,带动县域内粪污基本还田,畜禽粪污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已退出试点的湘潭县、安乡县、新化县、嘉禾县,自查整改完成情况,对2021年-2023年试点项目进行全面总结。
(一)优化完善实施方案。各试点县需全面梳理四年试点实践经验,结合生产实际、区域农业生产特点与项目实施成效,对本年度实施方案进行动态优化。重点围绕实施路径、补助对象、差异化补贴标准、全过程监管措施等内容优化细化方案内容。试点县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落实落细部省工作要求和任务,压紧压实种植、养殖和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主体等各方责任,充分调动各方收集、处理、施用粪肥积极性,保质保量完成好年度各项任务。相关要求参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1〕10号)和上年度工作要求执行。省、县两级实施方案报种植业管理司审核备案。
(二)健全长效运行机制。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组织种植、养殖和服务主体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健全长期稳定的种养对接合作机制。发挥项目引导作用,鼓励开展多方定价,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严格落实全程监管机制,充分运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手段,开展粪肥收集、处理和施用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粪肥还田全程追溯机制。
(三)提升主体服务能力。结合区域实际制定粪肥还田作业技术标准,定期开展服务主体绩效评估,动态优化服务主体名单。通过技术标准宣贯、技术培训、技能竞赛、实地指导等方式,不断提升粪肥还田服务主体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整合资金、人力和装备资源,组建区域性服务联合体或综合服务平台,延伸服务链条,增强主体抗风险能力与市场竞争力。
(四)优化细化补奖内容标准。试点县要充分考虑养殖主体、种植主体和专业化服务主体发展需求,结合实际综合考虑粪污类型、运输距离、施用方式、还田面积、还田数量等因素,开展试点典型模式经济分析,合理测算各环节补贴标准,根据四年试点粪肥还田成本综合测算,可对补贴标准进行适当调整,鼓励粪肥还田向大田粮食作物倾斜。田间试验监测、粪肥质量监管追溯、总结评估、宣传培训及技术指导等费用原则上不超过项目补贴总额的8%。
(五)加强粪肥质量监管。严格控制畜禽粪污和辅料来源,避免带入重金属等有害物质。严格执行《畜禽粪肥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25)等相关标准规程,规范开展粪肥堆沤、沼肥生产,确保发酵腐熟和无害化处理。严把粪肥质量关,确保还田粪肥质量达标,重点加强液体粪肥质量管控,未经充分发酵、未达到无害化要求的粪水不得直接下地。省级至少对每个试点县堆肥、水肥监督抽查1次。
(六)强化整县推进。各试点县要在全面调查县域内畜禽粪污种类与产生量基础上,并根据耕地面积、地力状况、作物类型等因素,科学准确测算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整县推进地区畜禽粪污以粪肥还田利用。试点县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探索建立协作机制,加强监管与技术指导,督促县域内养殖场户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粪肥还田管理制度,主动对接有相应承载力的种植基地或从事粪污处理的第三方服务组织,促进养殖场户粪污肥料化利用,确保畜禽粪污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七)规范项目管理。建立完善管理台账,定量化管理粪肥来源、收集处理、应用区域作物等,实现粪肥来源清楚、去向可查,构建基于粪肥流向全程可追溯的补贴发放与管理机制。积极创新管理方式,应用“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开展粪肥收集、处理和施用全过程信息化监管,提高试点工作管理效率。整理完善项目档案,收集2021年项目启动以来实施数据、照片、视频、方案、总结、台账等材料,为项目考核、检查、验收等提供依据。同时围绕粪肥还田等项目实施成效形成宣传画册,形成典型技术模式应用宣传视频、配套简介说明,进行广泛宣传。
二、全面总结评估
(一)运行机制建设。围绕项目推动建立粪肥还田长效运行机制和全程追溯机制进行总结,形成长效运行机制报告。主要包括因地制宜建立适用于不同规模主体的种养结合机制,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建立养殖、种植、服务主体三方利益联结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粪肥来源、去向、质量全流程监控等方面情况。
(二)服务主体培育。围绕项目培育粪肥还田服务主体进行总结,主要包括服务主体遴选、档案和台账建立、动态管理评估、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情况。对服务能力强、设施装备基础较好、任务完成度高的服务主体,要从组织方式、技术模式、成本收益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总结形成服务主体典型案例。
(三)项目实施成效。围绕项目实施采取的工作措施、取得的工作成效进行总结,主要包括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分析畜禽粪污处理量、粪肥还田面积和数量数据,提炼粪肥还田技术模式,总结实施试点取得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情况。
(四)效果监测评估。围绕效果监测与田间试验,对2021年以来粪肥还田试验监测结果进行审核,确保数据完整、真实有效,并进行系统分析,形成粪肥还田试验与监测总结报告。
(五)资金管理使用。围绕项目资金监督管理使用进行总结,主要包括资金分解下达,资金支付方式和流程,补贴标准制定,资金执行进度和支出方向,规范资金管理制度等方面情况。同时,梳理总结加快资金执行进度有效做法。已退出试点、未完成或部分完成试点任务,资金仅有部分支出的县,县级人民政府提供资金去向说明。已完成试点任务,相应资金已完成支出,但支出率不足100%的县,县级人民政府提供资金结余情况说明。已完成试点任务,但仍未完成经费支出的县,加快督促资金支出。
各试点县从项目运行机制创建、服务主体培育、实施效果、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开展自评,形成自评报告(样式见附件1),附评分表和佐证材料。在此基础上,形成试点县五年总结报告(样式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试点县要高度重视,统筹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五年总结和年度重点工作,严格审核总结材料内容,确保数据真实、案例典型、结论客观。开展试点县资金执行情况自查,执行率低的县要加快完成试点任务和资金支出,并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湖南省农业农村厅资金项目监管平台同步填报进展,同时做好项目信息公示公开工作。无法完成任务或足额支出资金的县,要在年底前作出说明。2025年度县级实施方案于5月18日前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平台报送审核。试点县长效运行机制、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主体典型案例、粪肥还田主推技术模式、粪肥还田试验与监测总结报告、总结自评报告、项目五年总结报告及有关材料请于9月1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请于2026年1月10日前报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湖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梁思婕,0731-82561211,feiliaoke@163.com

1.xx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总结自评报告(样式)
2.xx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五年总结报告(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