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2015年第5号)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2015年第5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6-04 10:08:07  来源:应急管理部  浏览次数:5310
核心提示: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有关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铁路局、民航局制定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发布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铁路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农业部,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铁路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农业部,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2015年第5号
发布日期 2015-02-27 生效日期 2015-05-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相关链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解读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5〕80号)

将“1674柴油[闭杯闪点≤60℃]”调整为“1674柴油”

 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有关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铁路局、民航局制定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现予公布。《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于 2015 年 5 月 1 日起 施行。《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年第1号)、《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年第2号)同时废止。

 安全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环境保护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质检总局            铁路局

民航局

2015年2月27日

附件: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pdf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35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39756) 法规动态 (210)
法规解读 (2623) 其他法规 (506)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5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