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防控紧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0〕154 号)文件要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只为运输疫情防控所需救治消毒药品、医疗救护设备器械等紧急物资的车辆办理《紧急运输通行证》,继续执行“三不一优先”政策。该项工作自2020年5月6日起执行,2020年2月1日印发的《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的紧急通知》(交运明电〔2020〕37号)同时废止。
按此通知精神,我局自2020年5月6日起将不再受理跨省“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必需品的《应急物资调拨(转运)证明函》 业务,请知悉。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