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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食品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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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5-06 09:35:31  来源: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114
核心提示:根据《云浮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云市监科安〔2020〕77号)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及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发布单位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0-04-30 生效日期 2020-04-3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20-12-31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根据《云浮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云市监科安〔2020〕77号)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及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监管、公平公正、信息公开的原则。
 
  二、实施时间、实施对象
 
  (一)实施时间:2020年4月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实施对象:双随机抽查对象为全市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三、抽查方式和抽查人员
 
  (一)抽查方式:双随机抽查主要通过现场检查的方式开展。
 
  (二)抽查人员:从执法检查人员库中随机抽取,组成检查组对监管对象进行检查。
 
  四、抽查比例
 
  抽查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总数的5%。
 
  五、抽查事项
 
  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根据《云浮市市场监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云市监科字〔2020〕79号),对食品生产企业选取其中的多个事项或全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抽查。主要内容有:
 
  (一)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1.对企业主体资格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实际生产的食品是否在许可范围内;检查企业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原许可条件。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事项的,是否按规定履行变更手续。
 
  2.对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并落实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管理制度;企业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及索票索证制度、贮存及交付控制、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出厂检验制度、不合格食品处理制度、生产设施设备维护制度等;检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应有健康证)和食品安全培训制度是否建立(包括食品生产管理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培训),是否有相关记录,个人卫生防护是否到位,现场抽查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相关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企业是否存在聘用禁止从事食品安全管理的人员;企业是否正确执行相关产品标准,企业标准是否按规定备案,并在有效期内;企业是否严格落实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制度,是否有使用召回食品重新加工食品情况。
 
  3.针对高风险企业存在的常见问题,狠抓整改落实。
 
  (1)对花生油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原材料是否严格把关、设备是否清洁卫生、原料库是否通风、透气、干燥等。
 
  (2)对酒类生产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法添加行为及标签标识问题。
 
  (3)对肉制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是否有检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及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报告)等,肉类制品是否经检验合格才销售。
 
  (4)对抽检不合格的,重点检查企业针对不合格原因是否采取了相关整改措施,整改是否到位。
 
  (5)狠抓台账的监管,确保企业台账真正落实到位,确保企业风险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落实,确保企业产品质量安全。
 
  4.督促企业撰写自查报告。食品生产企业应如实填写《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企业自查报告真实性承诺书》,以及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资料,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质量安全授权人签名,于12月30日前上报当地局,由当地局复印归档后报市局归档。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将企业自查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检查时应查阅企业自查记录,发现自查报告内容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要求企业限期做出说明并提供补充材料,或进行随机核查核实。
 
  5.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的规定,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酒库、包装车间、成品库应使用防爆开关和灯具,并装有安全防护罩。
 
  (2)蒸汽锅炉应装配在独立的锅炉房内,防止高温或明火引起火灾。
 
  (3)特种设备应定期检测,工人应持证上岗等。
 
  (二)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抽查。主要检查生产条件保持情况、原辅材料管理、关键控制点记录、产品检验制度、超范围生产等。
 
  (三)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违法生产行为。注意检查企业较隐蔽的场所和相关的记录。检查企业生产过程是否存在“两超一非”情况。是否存在伪造或篡改生产日期和虚假标识等违法行为。
 
  现场检查及企业自查报告均归入企业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强化实施。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严格落实责任,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到实处。
 
  (二)加强核查,及时报送。各地要按照市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整改,并逐一进行核查,确保企业整改不到位的不放过、风险隐患不排除的不放过、违法违规行为不查处的不放过,督促企业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并于检查后30日内将企业整改情况书面上报市局。
 
  在检查中发现生产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监管部门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
 
  (三)结果公示,信息归档。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做
 
  好检查结果公示。被检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将整改及后处置情况上报市局,并将整改及后处置情况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公示。检查情况及后处理归入生产企业的信用档案。
 
  (四)精心部署,全面总结。各地应参照市局2020年度食品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制定本辖区2020年度食品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食品生产小作坊的监管参照执行)并组织实施,并于4月30日前将年度监督检查计划、7月20日前和12月20日前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书面总结(含:监管的基本情况(包括相关数据等)、主要措施及经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措施、立案情况,综合情况分析)报送市局食品生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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