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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十五项措施》和《关于进一步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任务分工的通知 (黑环办发[2020]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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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4-02 01:16:59  来源: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次数:1083
核心提示: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十五项措施》《关于进一步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工作成效显着,制定了任务分工表,分发给各相关单位。为及时了解工作进展、解决问题,任务推进实行定期调度和联络员对接落实制度,法规处、环评处分别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情况的汇总、情况研判等整体牵头工作。
发布单位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文号 黑环办发[2020]29号
发布日期 2020-03-31 生效日期 2020-03-3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黑环办发〔2020〕29号附件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十五项措施》《关于进一步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工作成效显著,制定了任务分工表,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及时了解工作进展、解决问题,任务推进实行定期调度和联络员对接落实制度,法规处、环评处分别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情况的汇总、情况研判等整体牵头工作。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3月
 
 地区: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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