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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开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0号)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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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2-09 20:33:17  来源: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634
核心提示:根据开平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0号)要求,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市范围内所有餐饮服务业(包括茶市、奶茶、甜品、早餐、农庄、饭市、夜宵大排档等)一律继续暂停营业,外卖和外带除外。
发布单位
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0-02-09 生效日期 2020-02-0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餐饮单位:
 
    根据开平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0号)要求,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市范围内所有餐饮服务业(包括茶市、奶茶、甜品、早餐、农庄、饭市、夜宵大排档等)一律继续暂停营业,外卖和外带除外。具体恢复正常营业时间另行通知。
 
    在此期间,开展外卖和外带业务的,请在门口张贴“本店目前仅提供外卖,不提供堂食”的温馨提示,并做好以下几点:
 
    一、制售点、配送点与就餐区独立的餐饮单位(如大中型餐馆、宾馆餐厅),经营者应关闭就餐区(大厅堂食和房间等),不得开放。
 
    二、制售点、配送点与就餐区不能独立分开的餐饮单位(如小型餐馆、早餐店、奶茶店、蛋糕店、凉茶店、大排档等),桌椅为可移动的要全部折叠堆集起来;桌椅为固定不可移动的要做好覆盖,禁止入内进食。
 
    三、餐饮单位上岗人员及配送人员须佩戴口罩、手套、工作帽等防护措施,员工要将食品放在门口让配送人员自取,配送人员要“零接触”配送,避免跟消费者面对面接触。
 
    四、建议餐饮单位采用网络订餐、电话订餐等预约方式开展外卖或自提餐饮服务,避免排队聚众情况发生。
 
    五、必须严格实行健康监测,严禁有发热、感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员工上岗,严禁让未经筛查合格的有疾病流行地区旅行史的员工上岗。
 
    六、禁止提供食品“试吃”服务。
 
    七、每天对经营场所、餐用具、外卖配送箱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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