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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集中留验站等10个场所防控指南和防控公共服务人员个人防护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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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2-03 07:51:44  来源: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1087
核心提示:为切实加强综合防控措施指导,现已依照国家有关规范,组织专家收集、研讨相关资料,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集中留验站、农贸市场、家庭、养老机构、企事业等集体单位、托幼大中小等教育机构、畜禽养殖运输屠宰场、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场所及工具等10个场所防控指南和防控公共服务人员个人防护指南。
发布单位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0-02-02 生效日期 2020-02-0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集中留验站等10个场所防控指南和防控公共服务人员个人防护指南
各设区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省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
 
  为切实加强综合防控措施指导,现已依照国家有关规范,组织专家收集、研讨相关资料,制定了集中留验站、农贸市场、家庭、养老机构、企事业等集体单位、托幼大中小等教育机构、
 
  畜禽养殖运输屠宰场、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场所及工具等10个场所防控指南和防控公共服务人员个人防护指南,现印发给你们,供各地防控参考执行。
 
  指南将根据疫情进展和国家规范适时调整。
 
 
  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29日
 地区: 江西 
 标签: 感染 畜禽养殖 屠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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