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天桐1”油轮在泉港区东港石化公司码头进行工业用裂解碳九装船作业时发生泄漏,造成周边海域和空气污染。为深刻吸取教训,强化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储存设施、装卸环节的安全监管,确保我省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各地要督促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储存设施、装卸环节自查自纠。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举一反三,从安全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装卸作业现场管理和从业人员培训等方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做到隐患整改“五落实”。各级安监部门要严格执法,加强对危化品企业储存设施和装卸环节的安全检查,对安全条件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要求的,依法责令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闭。
二、加强安全设施管理。企业要强化储存、装卸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进行检测检验,及时更新不合格设施、设备。要加强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运行管理,重点检查储罐液位、温度、压力监测仪表,油罐液位超高报警和自动联锁装置,油罐超低液位自动停泵措施,大型、液化烃储罐远程紧急切断阀,储存、装卸等重点场所视频监控的设置和运行情况,以及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和火灾自动检测及报警系统的运行情况,严防超温、超压、超液位、管线超流速操作。同时,加强设备、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防腐蚀和防泄漏管理,确保储存、装卸设施处于安全状态。
三、严格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要按照规范要求配备必需的装卸设施和设备,强化装卸现场的安全管理。储存设备、电气设施和采用的装卸方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在防火、防爆、防静电、防重压、防摔拖等方面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守工作岗位,确保装卸现场安全。
四、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企业要制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加强实操培训,使从业人员熟悉装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了解危化品的理化性质和装卸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以及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事故,熟练掌握预防和处置事故发生的措施和方法,降低装卸环节事故的危害程度。
五、提升危化品应急处置能力。企业要针对危化品储存设施、装卸环节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制定作业岗位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完善安全风险告知制度,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企业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与政府部门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各级安监部门要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的作用,深入开展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会同负有危化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加强危化品应急队伍建设,指导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与自身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应急救援队伍,按照相关要求编制应急预案,改善应急装备、提高人员素质、加强培训演练,着力提升危化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2018年1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