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要求,为规范国内首次采用的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工作,提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本质安全水平,省安监局、省经信委联合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实施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有问题和改进建议的,请及时反馈。
附件: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实施办法.doc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