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以下简称《国办方案》)要求和自治区政府马力副主席批示精神,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局编制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宁夏方案》)。
一、《宁夏方案》编制背景
2016年11月前,涉及国务院办公厅、安委会和国家安监总局下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方案,主要以《专项治理方案》为主。《国办方案》是国务院层面首次专门发文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是国务院考核宁夏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方案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3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时间跨度之长(3年),涉及部门之多(42个),职
责任务之重(10个方面40项内容),为近年来不多见。《国办方案》发布后,我局结合近年来我区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和危化品储存场所专项整治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整治情况,编制了《宁夏方案》。先后于12月23日至12月28日,发函征求五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及全区36个相关厅局意见,最终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宁政办发〔2017〕25号)。
二、《国办方案》内容
《国办方案》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领导、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治理内容、工作措施及分工、工作要求六个部分。其中,组织领导未明确具体领导机构人员组成,只提出由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领导综合治理工作。时间进度将此项工作分三年进行(2016年12月开始至2019年11月结束),共分三个阶段开展(部署阶段:2016年12月;整治阶段: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开展深入整治,并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总结阶段:2019年11月)。治理内容和工作措施共分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管控、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应急救援能力提高等10个行业(领域)40项内容,涉及国务院38个部委和直属机构。
三、《宁夏方案》内容
鉴于《国办方案》任务主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承担和完成,并作为国务院考核各省政府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宁夏方案》基本承接了《国办方案》框架,除组织领导、治理内容、工作措施及分工外,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基本未作大的变动,只结合我区实际,进行了删补。《宁夏方案》删减和增补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宁夏方案》治理内容主要承接了《国办方案》的治理内容,将《国办方案》40项治理内容删减5项,增加1项,调整为36项。删减5项分别为:《国办方案》第13条、14条、30条分别涉及“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制修订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油气输送管道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和内部安全布局等相关标准”等内容,属国家层面任务,故将第13条、14条、30条作了删除。第10条“建立更加有力的统筹协调机制”内容主要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完善,因我区已建立并正常实施该项制度,故删除。第35条“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作为保障措施列入工作要求中。增加一条为:第19条“实现风险控制和隐患治理信息系统全覆盖”。
在有关任务涉及部门(单位)方面,将国务院相关部委和直属机构承担的任务,一一对应到我区相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和我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第12条“统筹规划编制”没有牵头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确定由自治区规划办牵头负责。第14条“严格安全准入”没有牵头部门,确定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第15条“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的管理”没有牵头部门,确定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第18条“推进科技强安”分工负责单位增加了消防总队。第23条“纳入分级分类管理系统,实施“黑名单”制度”因涉及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增加了银监局。第24条“严格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分工负责单位增加了公安厅和交通运输厅。第32条“强化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能力建设”分工负责单位增加了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消防总队。第33条“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要求”分工负责单位增加了消防总队。同时,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电视电话会议对《国办方案》中有关任务涉及单位的解读,对我区相关部门作了明确,增加了自治区水利厅、林业厅、银川海关、规划办、监察厅、信息办、国资委等7个部门。
四、《宁夏方案》内容的理解
《宁夏方案》共涉及10个行业(领域)36项治理任务,涉及五个地市、宁东管委会及自治区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共42个地区和单位。方案特点鲜明、重点突出,前后照应、左右衔接、针对性强、上下互动。
(一)主要特点。
1.坚持一条主线。《宁夏方案》遵循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紧紧与《国办方案》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相互衔接,一脉相承,是《国办方案》和《意见》的细化与深化,强调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排查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推动事故应急管理,努力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2.紧紧扭住“牛鼻子”。《宁夏方案》紧紧扭住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领域重特大事故实现“零控制””这个牛鼻子,瞄准易产生重大隐患的环节、领域和重大危险源,精心部署,精准施策,坚决把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重中之重。
3.突出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宁夏方案》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抓住主要矛盾用了较长篇幅做了安排,意图抓住安全生产的内因,从多方面入手推动企业真正动起来、管到位,让企业真正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
4.坚持目标问题导向,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宁夏方案》认真研究并正视近年来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事故暴露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着眼解决问题,着力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从加强具体的高危化学品管控,到完善法制、体制、机制,再到加强化工人才培养,层层递进,由表入里。
5.注重远近结合。《宁夏方案》充分考虑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系统性、复杂性,注重远近结合,有序推进各项任务。在36项任务中,6项要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13项要在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6项要在不同时间节点完成,11项是需要持续推进的工作。
6.强调综合治理。危险化学品涉及行业领域多,监管部门多,《宁夏方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指导思想,强调综合治理,部署的36项任务,涉及42个部门,从自治区层面推动各有关部门和五个地市、宁东管委会共同发力,同时对解决体制机制问题做了安排。
7.重视组织保障。《国办方案》提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由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领导,鉴于此,我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也由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领导,并将组织领导调整为“第五部分工作要求”的内容之一。要求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负责组织开展好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二)对部署工作的理解体会。
1.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全面摸排、掌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是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宁夏方案》首先部署了2项基础工作:一是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全面摸排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建立详细分布档案。二是强调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排查,建立数据库。二者是递进关系。
2.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重特大事故是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最突出的问题,也极大地冲击了全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是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要求,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中之重的工作。所以《宁夏方案》部署了加强高危化学品管控、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罐区管控、加强化工园区(化工相对集中区)风险管控、全面启动实施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控、巩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等6项工作,来有效推动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
3.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科学严密高效的监管体制机制是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的保障。《宁夏方案》针对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方面客观存在的不健全、不完善、不适应等问题,部署了进一步理顺和落实政府监管责任体系和统筹协调机制、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等2项工作,以进一步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这部分是综合整治的重点难点。
4.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依法治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制不彰是一些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的最突出问题,要增强法制观念,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宁夏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部署了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一项工作。《国办方案》提出的其他两项任务(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管理体制和制定完善有关标准)属国家层面工作,故未列《宁夏方案》中。
5.加强规划布局和准入条件等源头管控。加强源头管控是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的先决条件和治本之策。因此,《宁夏方案》部署了统筹规划编制、规范产业布局、严格安全准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的管理等4项工作。
6.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政府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企业必须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切实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宁夏方案》部署了9项工作,强调要认真做好加强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认真落实“一书一签”要求、推进科技强安、实现风险控制和隐患治理信息系统全覆盖、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规范执法检查、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纳入分级分类管理系统、实施“黑名单”制度、严格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等工作,以进一步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7.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安全生产重在强基固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加强基础建设,从最基础的地方做起,实现人员素质、设施保障、技术应用的整体协调。针对目前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方面存在的基层安全监管能力不足、专业人员少、有关第三方服务质量不高、与国际国内先进管理理念和水平不接轨等问题,《宁夏方案》部署了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积极利用社会力量、助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严格安全、环保评价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3项工作。《国办方案》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防范重特大事故”属国家层面的工作未列入《宁夏方案》中。
8.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信息化是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效率、质量的有效手段,是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助力器。《宁夏方案》部署了完善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建立健全我区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与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公共服务平台联网等3项工作,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工作。
9.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救援工作是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事故损失、降低事故危害程度的必要措施。《宁夏方案》针对当前应急处置规程不完善、应急能力不足、预案管理薄弱等情况,部署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管理、强化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要求等3项工作。将《国办方案》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调整到《宁夏方案》工作要求内容之中。
10.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安全宣传教育是安全生产人防理论的具体实践,能够极大地增强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提高民众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正确认识,是基础中的基础。培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才是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的根本之策和必由之路。《宁夏方案》部署了大力普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化工行业管理人才培养、加快化工产业工人培养等3项工作,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
五、落实好相关工作的建议
《方案》共36项任务,涉及42个部门,需协调推动的事项多,除第24项“严格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任务明确由环保厅牵头落实外,其余35项任务均涉及安全监管部门或需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协调推动。对安监系统、安委会办公室建议如下:
(一)按照分工,根据职责落实好相关工作。
牵头或负责落实的工作10项:
2.重点排查重大危险源。负责相关行业领域。
4.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罐区管控。督促有关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监测监控设备设施,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管控。
19.实现风险控制和隐患治理信息系统全覆盖。
23.纳入分级分类管理系统,实施“黑名单”制度。
28.完善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
30.实现与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公共服务平台联网。
32.强化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能力建设。
33.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要求。
34.大力普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
36.加快化工产业工人培养。推动化工企业通过定向培养、校企联合办学和学徒制等方式,加快产业工人培养,确保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达到岗位技能要求。
配合其他牵头部门共同落实的工作7项:
1.全面摸排风险。
3.加强高危化学品管控。
5.加强化工园区(化工相对集中区)风险管控。
9.进一步理顺和落实政府监管责任体系和统筹协调机制。
11.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31.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管理。
35.加强化工行业管理人才培养。
安监系统任务非常重,涉及内部很多部门,也需做好内部分工,一个部门不能包打一切。
(二)发挥自治区安委办职能,主动作为,推动协调政府、有关部门落实工作任务。
一是推动地方政府制定实施方案。
各市县(区)、宁东安委会办公室要根据《宁夏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协调、推动地方政府、管委会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按要求时限将实施方案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
二是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相关工作。
对《国办方案》中责任分工为“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的12项任务,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安委〔2015〕5号)和《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安委〔2016〕7号),对所涉及单位进行了梳理和明确。《宁夏方案》在制定时,对各有关部门进行了明确。
三是做好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自治区安委会协调推进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日常工作;并适时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厅际联系会议,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四是用好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等手段,推动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宁夏方案》是全面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新契机,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抓住机遇,主动作为。一是指定1名处级联络员和1名工作人员,负责本地区、本单位具体工作和协调沟通事宜。二是设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资金,专项用于三年治理期间的隐患排查、风险评估、重大安全隐患治理、信息化建设、应急队伍建设等。三是各牵头部门和市、县(区)要按照工作分工和完成时限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尽快制定并公布具体实施方案。四是各地、各有关部门每季度末(30日或31日前)向自治区安委办报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进展情况和工作信息,并作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年终安全生产考核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