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市安委会办公室 市应急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沪安委办〔2019〕6号)

市安委会办公室 市应急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沪安委办〔2019〕6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6-18 03:45:26  来源: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1706
核心提示:为深刻吸取近期几起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上海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特别是使用环节安全工作,提升安全本质度,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印发《市安委会办公室 市应急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单位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沪安委办〔2019〕6号
发布日期 2019-03-21 生效日期 2019-03-2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区安委会,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各有关中央在沪及地方国有企业等单位:
 
  近期,本市连续发生3起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和违法分装的事故,造成一定的社会负面影响。2019年3月8日,青浦区徐泾镇某小区内1名居民在违法实施分装过氧化二苯甲酰过程中,由于过氧化二苯甲酰遇热膨胀扩散,导致其吸入后昏迷。3月12日,位于松江区新浜镇的上海同立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云母车间(使用丙酮)进行烘干操作时发生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3月19日,位于浦东新区唐镇的星科包装(上海)有限公司1名员工在使用醋酸乙酯调配胶粘剂过程中发生爆炸,并引发火灾,造成该员工全身大面积烧伤。
 
  上述问题暴露出涉事企业在危险化学品使用过程中,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相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员工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对危险化学品特性、安全风险辨识不全面,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不齐全。同时安全管理仍存在盲区、短板、弱项,行政执法力度、专业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另外,也暴露出个别人员法制意识淡薄,铤而走险,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给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运行安全造成较大隐患。
 
  为深刻吸取近期几起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本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特别是使用环节安全工作,提升安全本质度,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危险化学品均呈现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等特性,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社会影响大的后果。各地区、各系统、各企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坚守安全底线,筑牢安全底板,用最严的标准、最高的要求推进各项工作,全力维护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运行安全。
 
  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把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和监管工作放到极端重要的位置来抓,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各企业和相关行业系统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全面排摸本系统、本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品种、使用数量,切实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加强人员培训,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提高本单位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
 
  二、继续深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地区、各系统要组织本地区、本系统危险化学品企业,对照《上海市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全面实施并继续深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工作,并迅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培训。要督促企业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岗位,建立分级管控制度,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和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要特别关注危险化学品使用量不多但危害性较大的企业,紧盯不放。各相关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注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别和后果、控制和应急措施等内容。
 
  依据企业每年上报的风险点和评估定级情况,各区要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确定企业整体安全风险等级,并根据企业安全风险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各区要针对企业整体安全风险等级,调整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做到监管有力度、执法有实效、安全有保障。
 
  三、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和隐患整治力度
 
  上述几起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生产安全事故和日常行政执法中发现的部分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相关部门依法查处的多起非法储存、经营汽油、甲醇、氢气、乙炔、尾气清洁剂、燃油添加剂等涉及危险化学品案件,充分说明在危险化学品领域问题还不少,隐患排查整治还不彻底。各地区、各行业监管部门一定要以此为契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对使用企业的全面执法检查。对查处的问题和隐患绝不心慈手软,该停业整顿的就停业整顿,该实施处罚的就实施处罚,该吊销证照的就吊销证照,切实提升危险化学品使用领域的安全管理水平。
 
  四、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评价评审工作
 
  各地区、各系统要督促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的有关规定,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条件的机构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对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落实情况报所在区应急管理部门备案。鼓励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委托相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以评审促安全。
 
  五、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登录报送质量和水平
 
  自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登录报送工作以来,本市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检验、科研、实验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积极办理网上登录、信息报送手续,目前已有目录内使用报送单位约5000家、目录外登录单位约5000家,登录报送工作进入常态化管理。但仍存在报送信息不全面、使用品种和数量核对欠准确等问题。各区安委会办公室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认真组织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和企业登录报送工作,在深入摸排的基础上,推动相关单位和企业定期做好登录报送信息工作,努力做到全品种、全覆盖。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为期3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按照《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要求,认真排查本行业在危险化学品使用中的风险和隐患。同时,要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登录报送工作的通知》(沪安委办〔2017〕30号)要求,切实履行管行业管安全责任,督促行业内单位和企业做好危险化学品登录报送工作。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3月21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400)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066) 法规动态 (210)
法规解读 (2643) 其他法规 (508)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34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