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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 (市监标创函〔2019〕1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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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6-11 17:15:26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浏览次数:6157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市监标创函〔2019〕1104号
发布日期 2019-06-05 生效日期 2019-06-0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指南 专业属性
备注 2024年9月13日,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2024)》的通知,对2019年印发的《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进行修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团体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
 
2.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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