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 (市监标创函〔2019〕1104号)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 (市监标创函〔2019〕1104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6-11 17:15:26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浏览次数:6150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市监标创函〔2019〕1104号
发布日期 2019-06-05 生效日期 2019-06-0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指南 专业属性
备注 2024年9月13日,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2024)》的通知,对2019年印发的《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进行修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团体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
 
2.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9年6月5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0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721)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884)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