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关于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6-11 09:49:20  来源: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832
核心提示: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3号)将于 8月 1日 实施。为做好该办法实施后我省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并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申请工作有机衔接,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2-07-23 生效日期 2012-07-2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省辖市、直管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3号)将于  8月 1日 实施。为做好该办法实施后我省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并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申请工作有机衔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建生产企业应在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后开始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于项目竣工验收前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进口企业应当在首次进口前3个月开始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在首次进口前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登记证有效期(3年)满后,登记企业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进口的,应当在登记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提出复核换证申请,并按时完成换证工作。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设立由专职人员24小时值守的国内固定服务电话,按照《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向用户提供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咨询服务。专职值守人员应当熟悉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应急处置技术,准确回答有关咨询问题。
 
    三、登记企业提供与其生产、进口的危险化学品相符并符合国家标准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其编制需满足《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16483-2008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2009要求。
 
    四、为更好地为我省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服务,省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开发了《河南省危险化学品预登记系统》(网址:http://www.hnssrc.com/,操作说明见附件)。该系统2012年8月1日开始试运行。预登记完成后,企业可凭预登记证明先行申请安全生产许可手续;同时应主动联系河南省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正式登记,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该项工作。
 
    五、河南省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顺河路12号
 
    联系人:胡满义
 
    邮编:450004
 
    电话:0371-66371975
 
    邮箱地址:h94650691@163.com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00)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69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