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浙江省现代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浙发改规划〔2016〕424号)

浙江省现代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浙发改规划〔2016〕424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2-15 11:51:01  来源: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6214
核心提示: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制定《浙江省现代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期为2016—2020年。
发布单位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 浙发改规划〔2016〕424号
发布日期 2016-06-29 生效日期 2016-06-2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十三五”是我省深入实施“八八战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也是持续推进“四化同步”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攻坚期。为适应新常态,把握新机遇,明确新任务,引领新发展,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制定《浙江省现代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期为2016—2020年。

一、发展基础与机遇挑战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以来,我省按照科学发展走在前列的总体要求,围绕建设高效生态农业强省、特色精品农业大省,积极实施农业现代化“8810”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两美”农业建设,全省农业现代化综合评价得分80.8分,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水平快速提升,为“十三五”现代农业提升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农业“两区”建设成效突出。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不动摇,齐心协力抓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不松劲,累计投入农业“两区”建设资金近500亿元,其中各级财政投入205亿元,共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7886个、面积676.7万亩,现代农业园区818个、面积516.5万亩,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12个。粮食生产功能区粮食单产、现代农业园区亩均产值分别比区域外高7%和30%以上,成为全省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创新平台和示范样板。

——农业绿色发展加速推进。按照“五水共治”、“三改一拆”部署要求,围绕“生态兴农美田园”,全面确立了“一控两减四基本”农业绿色发展体系,被农业部列为全国唯一生态循环农业建设试点省。全面完成畜牧业禁限养区调整划定,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关停搬迁7.46万家和50头以上生猪养殖场生态化治理1万余家,建成死亡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41家,规模畜禽养殖场排泄物、农作物秸秆、农村清洁能源综合利用率达97%、89%和71%,分别比2010年提高2、14和5个百分点;近三年全省农药、化肥使用量分别下降6.7%和3.5%。

——农业科技支撑显著增强。深入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新组建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425个,建成“3+X”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1109个,委托培养基层农技人员451名、集中培训1.50万人次。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4.24万名新型农民获得农业职业资格证书,农广校培养农民中专生2.62万名,新增科技示范户10万户以上。加快现代种业创新发展,育成了“甬优”、“浙油”系列等优良品种,有16个水稻品种被农业部认定为超级稻,5个畜禽品种(配套系)被审定为国家畜禽新品种,单季稻攻关田亩产破千公斤,早稻单产连续四年居全国第一。全省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7%,农业科技贡献率62%。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日趋完善。农村确权赋权改革全面深化,99.4%的村完成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适度规模经营发展迅速,全省累计流转土地955万亩,流转率50%,分别比2010年增加228万亩和12.6个百分点,生猪、奶牛、家禽规模化养殖比重分别达84%、99%和89%。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创业创新步伐加快,涌现出了一批“农二代”、“农创客”,全省拥有家庭农场2143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45746家、农业龙头企业7600余家,带动农户415.1万户,每年工商资本投资农业160亿元以上。

——农产品质量安全持续向好。围绕“安全放心美生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三品一标”认证,组织开展例行检测、“绿剑”执法、专项整治等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不断提升,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水平持续提高。到2015年底,全省有效期内“三品”总数达7395个、产地认定面积累计1662.87万亩,“千斤粮万元钱”新型农作模式面积达272万亩,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比2010年提高2个百分点,成为农业部批复的唯一整建制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

——农业物质装备水平大幅提高。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和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标准农田中一等田占比达40%,比2010年提高7%。深入实施农机购置和设施农业设备补贴政策,新增各类农业机械装备63.8万台(套),钢架大棚、玻璃温室3650.9万平方米;新建育秧中心500多个,粮食烘干机保有量增长3.5倍,稻麦机烘率达45%,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73.5%;大宗茶类修剪采摘机械化水平达90%,畜牧业自动喂料系统覆盖一半以上规模养殖场,冷藏保鲜库容实现翻番。全省设施农业面积达到372万亩,比2010年增长70.4%。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粮食生产稳定发展,2015年全省粮食播种面积1916.8万亩,创近六年来新高,总产量稳定在150亿斤以上;主导产业区域化布局、全产业链建设步伐加快,茶叶、蚕茧、食用菌、蜂产品、花卉苗木等产业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全省农牧业增加值达1216亿元;休闲观光农业、创意农业、互联网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休闲观光农业产值227亿元,农产品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过300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125元,历史性跨上2万元台阶。

“十二五”时期,我省现代农业建设能够取得较快发展,主要得益于坚持把“搭平台”作为重要抓手,创建了一大批农业现代化示范样板;把“转方式”作为根本途径,有效提升了现代农业发展层次;把“拓功能”作为重要方向,极大增强了农业竞争实力;把“优生态”作为基本保障,探索走出了农业可持续发展路子;把“促改革”作为根本动力,有效激发了现代农业发展活力。

(二)发展机遇及挑战

展望“十三五”,随着内外部发展环境的不断优化,持续推进我省现代农业建设的有利因素和力量正在不断积蓄。经济新常态为现代农业转型发展提供新机遇。随着消费投资需求、生产组织方式、资源要素配置以及宏观调控手段等各方面发生的重大变化,为我省补齐发展短板,厚植发展优势,推进高效生态、特色精品、绿色安全现代农业建设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全面深化改革为现代农业创新发展释放新活力。“十三五”期间,随着农业农村等各领域改革的持续推进和全面深化,将有力破解现代农业发展中遇到的各类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释放改革红利,增强发展活力。科技革命兴起为现代农业跨越发展增添新动力。近年来,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孕育兴起,以互联网等为代表的信息化技术迅猛发展,发挥我省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及电子商务大省的比较优势,加快各类新技术、新产品、新设施、新材料、新模式等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必将对全省农业科研、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产生重大影响,为现代农业跨越发展带来巨大推力。需求结构升级为现代农业持续发展带来新拉力。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条件改善,对优质、安全、营养和绿色农产品,及农业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农耕体验、健康养生、文化教育及创意农业等新产品、新业态的需求快速增长,市场潜力巨大,将为推动我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实现农业持续发展带来强大拉力。

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要持续保持我省现代农业发展良好态势,仍面临不少挑战和问题短板。农业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农业多功能开发总体偏弱,主要农产品供求关系偏紧特别是稳定粮食生产难度加大,农产品安全隐患仍然存在,保供给和保安全任重道远;生产要素制约日益凸显,农业劳动力呈整体紧缺、结构失衡特征,农业投入成本持续走高,抗风险能力不强,实现农业持续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增大;资源环境压力不断增加,农业发展空间有限,并呈刚性减少,继续依靠增加投入、扩大规模等传统粗放式发展方式已难以为继,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任务艰巨;体制机制约束还有待破解,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与设施农业用地落实难并存,产学研结合不紧密、基层农技队伍不稳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会化服务组织规范化程度不高,财政及金融支农政策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八八战略”为总纲,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力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推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努力建成高效生态、特色精品、绿色安全的高质量、高水平现代农业强省(简称“双高”农业强省),率先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具有浙江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二)发展原则

1.坚持改革强农,着力创新发展。践行“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新使命,以绩效为导向,着力加大农业农村改革力度,加快推动农业体制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促进农业发展方式从过多依赖物质要素投入向依靠科技进步和体制机制创新转变,不断增强农业发展动力。

2.坚持统筹惠农,着力协调发展。按照建设“双高”农业强省要求,进一步强化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机制,统筹各类资源要素,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体系,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区域协调发展、产业融合发展、主体协同发展,实现在协调发展中拓展空间,在补齐短板中增强后劲。

3.坚持生态立农,着力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围绕“生态兴农美田园”、“安全放心美生活”,以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省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建设为主载体、主抓手,深入推进“两美”农业建设,实现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

4.坚持合作兴农,着力开放发展。充分把握大市场、大交通、互联网背景下现代农业发展的新特点,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坚持农业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加大农业开放力度,加强区域合作协作,统筹用好国内国外、省内省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不断拓展农业发展新空间。

5.坚持精准扶农,着力共享发展。按照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把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找准短板,精准施策,持续发力,推动农业集聚发展和连片开发,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由“盆景”向“风景”转变,让更多农民群众共享农业现代化建设成果、有更多的获得感。

(三)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力争在稳定粮食生产、新型主体培育、农业产业融合、农业“机器换人”、生态环境改善、智慧农业建设、体制机制创新和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等重点领域取得显著进展。到2020年,全省构建起更加健全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全省农牧业增加值达到1310亿元、年均增长1.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1000元、年均增长8%,提前实现比2010年翻一番目标,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65%以上,农业现代化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综合生产能力迈上新台阶。全面建成8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并实行严格保护,300亿斤粮食产能得到有效保障,粮食和畜牧业总量保持基本稳定,主要农产品结构优化,市场供给能力增强,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

——农业产业升级形成新格局。全面建成30个农业产业集聚区、100个特色农业强镇,1000个美丽牧场和1万家生态牧场。全省新型农业主体数量突破10万家,新型农业主体主导、以适度规模经营为主的农业生产经营格局基本形成。

——农业物质装备获得新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耕地地力有效改善,标准农田中一等田比重占50%以上,设施农业面积400万亩以上,新增农机装备超过50万台(套),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5%以上,农业领域“机器换人”取得明显成效,农业抵御风险能力显著增强。

——农业绿色发展得到新提升。全面完成全国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省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创建,规模畜禽养殖场排泄物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率分别达到98%、95%和40%,农药化肥使用量分别减少5%,病死动物实现无害化处置,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产业融合发展取得新突破。农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农业和乡村旅游业深度结合。建成50条示范性农业全产业链,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000亿元,休闲观光农业产值突破400亿元。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农业发展布局,科学配置资源要素

1.优化农业空间布局。做好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及县域总体规划、道路交通规划、主体功能区和环境功能区划等的有效衔接,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用途管制,做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确保农业持续发展空间。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海西经济区等建设,深入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建立稳定的区域协作关系和农产品供应基地,开辟农业发展新空间。

2.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全面树立大农业、大食物观念,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加快形成与市场需求相适应,与资源禀赋相匹配的现代农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在城市周边,立足保障“菜篮子”供给和农业生活、生态等多重功能发挥,重点布局发展集约化、设施化,高投入、高产出、多功能的都市型农业;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全力发展粮油产业,加大政策扶持和产业化开发,确保粮食安全;在现代农业园区,重点布局发展蔬菜、水果、食用菌等主导产业,加强农牧衔接配套,延长产业链、价值链;在淳安等26县及海岛地区,充分利用气候资源独特、生态环境优良、地方特色明显的优势,重点布局发展特色精品农业和生态农业,推进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充分利用旱地、水田冬闲田、低丘缓坡地等潜在资源,采用间作、套种、基质栽培、设施农业等模式,积极发展旱粮产业及特色种养业。

专栏1

农业重点产业发展区域布局

 

(1)粮油产业。水稻重点布局发展以杭嘉湖为主的浙北优质晚粳稻区,以宁绍平原、金衢盆地和温黄平原为主的浙东南沿海及浙中双季稻区,金衢丽为主的浙西南优质晚籼稻区;旱粮重点布局发展以杭嘉湖为主的大小麦产区,并利用山区丘陵、冬闲田等发展鲜食大豆、玉米、马铃薯、番薯等多功能高效型旱杂粮;油料重点稳定以杭嘉湖、金衢为主的双低油菜产区。

(2)蔬菜产业。重点布局发展杭州、宁波、温州等城市郊区保障型蔬菜基地,环杭州湾和东南沿海为主的平原蔬菜优势产区,以浙中、浙西南、浙西北为主的山地蔬菜优势产区,以慈溪、宁海、鄞州、三门、温岭、路桥、瑞安、乐清、长兴、德清、平湖、嘉善、常山等地为主的西甜瓜产区,以建德、奉化、慈溪、鄞州、临海、嘉善、金东等地为主的草莓产区。

(3)茶叶产业。重点布局发展以杭州、绍兴和天台、磐安、东阳为主的龙井茶产区,以安吉、长兴、德清为主的浙北白茶产区,以永嘉、泰顺、乐清、平阳、文成、苍南为主的浙南早茶产区,以丽水、衢州和武义为主的浙西生态茶产区等四个茶叶优势区域。有序引导具有地方特色的其它茶类发展。

(4)水果产业。柑桔重点布局在台州、衢州、丽水、温州及象山、宁海、建德、淳安等县(市);杨梅重点布局在台州、温州、宁波、丽水及兰溪、定海、上虞、萧山等县(市、区);梨重点布局在宁波、杭州、金华、丽水、嘉兴、台州;桃重点布局在丽水、宁波、杭州、金华、绍兴、嘉兴;葡萄重点布局在嘉兴、宁波、金华、台州、绍兴、湖州;枇杷重点布局在台州、杭州、宁波、温州和兰溪、莲都等县(市、区)。

(5)畜牧产业。根据环境容量、禁养区规划和种养平衡要求,稳定现有养殖总量,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和养殖结构。稳定生猪存栏总量,提高生产水平;推进特色产业发展,浙北大力发展湖羊、家禽等产业,淳安等26县利用山地、海涂地等发展兔、家禽、蜜蜂等产业;其他地区根据当地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

(6)花卉产业。在嘉兴、绍兴、杭州、湖州和台州重点发展鲜切花;在余杭等11个县(市、区)重点发展盆栽植物;在桐庐、建德和温州重点发展工业用和食用花卉。推进绍兴、杭州、嘉兴、温州兰花产业,余杭、萧山、海宁草坪产业和舟山(水仙)等特色花卉产业发展。

(7)食用菌产业。重点布局建设浙西南和浙中香菇、黑木耳产业示范区,浙西金针菇、浙中及浙东珍稀特色食用菌产业示范区,浙南、浙北两大蘑菇产业示范区。提升发展秀珍菇、海鲜菇、大球盖菇、灰树花、猴头菇等珍稀特色食药用菌。

(8)蚕桑产业。按照“整合一批、稳定一批、提升一批”的要求,重点布局发展以桐乡、海宁、淳安、吴兴、南浔、德清、临安、建德、缙云、桐庐、开化等县(市、区)为主的优质蚕桑基地建设,打造历史经典产业。

(9)中药材产业。推进43个县(市、区)中药材产区的保护和发展,重点打造浙东、浙南、浙西、浙北、浙中五大特色优势中药材,保护提升“浙八味”等道地药材,培育发展铁皮石斛、灵芝、西红花、三叶青、黄精、白芨等新兴药材。

3.优化农业功能布局。以城乡居民消费需求为导向,积极发挥农业的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生态涵养等多重功能。按照科学规划、因地制宜、注重特色、发挥优势的原则,通过“一区一镇”、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建设带动,对现有农业“两区”进行提升改造、配套建设及环境改善等,布局建设一批具有观光、体验、教育、文化、养生等功能的农业主题公园、乡村旅游线路、农业综合体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满足新消费需求。

(二)夯实做强发展平台,打造农业发展新高地

聚焦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强化农业基础平台建设,重点培育农业“一区一镇”(农业产业集聚区和特色农业强镇)新平台,积极推进农业“两区”提升发展和淳安等26县加快发展。

1.深化农业“两区”建设。按照“吨粮标准、永久保护”和“建管并重、整体提升”的要求,继续抓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打造我省粮食生产的核心区域和保障粮食安全的生命线,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提高市县级功能区建设标准,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基础设施,提升耕地质量,全面完成800万亩建设任务,并将建成的粮食生产功能区整体纳入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实行严格保护,牢牢守住300亿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红线。深化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推进园区农田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提高排灌能力和旱涝保收水平。强化园区生产装备改善及仓储、物流等设施配套,提升机械化、设施化、智能化生产水平。组织实施农业“两区”绿色发展行动计划,率先在农业“两区”内实现清洁化生产、生态化发展。

2.着力打造农业“一区一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导向、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原则和“集聚、特色、精品”要求,在农业“两区”建设基础上,通过集聚资源要素、提升产业层次、延伸产业链条、拓展农业功能等途径,创新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方式和资源利用方式,培育建成30个左右农业产业集聚区和100个左右特色农业强镇,成为农业“两区”升级版和全省“双高”农业建设的先导区、样板区。省级制定总体建设方案,各地根据要求编制建设规划,确定建设内容并组织实施。 

专栏2

农业“一区一镇”建设要点

 

(1)农业产业集聚区。立足区域优势和资源优势,以农业产业为基础,全产业链发展为主线,农业龙头企业和产地市场为核心,突出规模化、集聚化、生态化布局,注重种植、养殖、加工、流通等产业融合发展。区内土地集中连片,基础设施配套齐全,有优势特色农业主导产业、规模较大产地交易市场和农产品加工区块,具有产业集中布局、资源集约利用、功能相互融合等特点。

(2)特色农业强镇。以建制镇(乡)为范围,依托产业叠加文化、旅游、休闲养生等功能,按照生产、生态、生活和宜业、宜居、宜游“三生三宜”融合发展要求,科学布局农业生产、休闲旅游、公共服务等功能区块,突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农业产品、农事景观和乡土文化等的创意设计,实现主导产业强、基础设施全、生态环境美、农旅结合深。

 3.推进淳安等26县农业加快发展。充分利用26县地形多样、气候多宜、农业品类多元的资源条件,将26县打造成为农业绿色发展的优势平台,加大政策扶持、农商对接和结对帮扶,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大力发展山地蔬菜、特色水果、茶叶、食用菌、中药材和草食动物、家禽、蜂等特色优势产业,推广应用清洁化、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育农业区域公共品牌,推进农旅深度结合,实现跨越式发展,确保与全省基本同步实现农业现代化。

(三)加快农业产业提升,推动农业融合发展

1.稳定发展粮油战略产业。按照“稳粮增效、水旱并举”的发展思路,全面落实粮食生产责任制,强化政策扶持,组织开展粮油绿色高产攻关和示范创建,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示范应用,促进粮食和油料作物生产稳定。坚持产量、质量与效益并举,鼓励和支持规模经营主体种植优质品种,开展粮食加工及品牌化营销,延长产业链条。积极发展旱粮生产,充分利用山区丘陵和平原地区季节性抛荒地,不断丰富旱粮种植品种,推进产业化开发和加工。深化种粮补贴制度改革,积极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粮食专业合作社及社会化服务组织等规模经营主体,探索组建粮食生产联合社,大力推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争取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新型农业主体适度规模经营为主导,全程机械化作业、社会化服务相配套的粮食生产经营体系,规模化种粮比例实现翻番,达到50%左右,努力稳定1900万亩播种面积和150亿斤总产量。

2.着力提升主导产业。以农业“一区一镇”建设、“两区”提升和历史经典产业培育为载体,全面实施产业提升发展行动计划,着力提高特色化、精品化、标准化、设施化、生态化水平,打造主导优势产业集群。做强做优蔬菜、水果、食用菌、花卉等产业,重点优化品种结构,加强产品质量安全和品牌建设,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做深做精茶叶、中药材、蚕桑等历史经典、传统特色产业,挖掘文化内涵,拓展产业功能,将传统优势转化为增收优势;积极发展生态高效畜牧业,加快优良地方品种推广及饲养模式创新,促进安全、健康、营养、美味畜产品生产,满足市场消费需求。

专栏3

主导产业提升发展重点

 

(1)蔬菜产业。围绕保供给、保安全、促增收,稳定生产规模,优化品种结构,推进区域化、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到2020年,全省蔬菜瓜果面积稳定在1100万亩左右,年总产量2100万吨、总产值650亿元。

(2)茶叶产业。围绕促进浙江茶产业传承发展,深入实施良种化、标准化、品牌化战略,着力推进“机器换人”、“电商换市”、精深加工和全产业链建设。到2020年,全省茶园面积稳定在300万亩左右,总产量18万吨;整合做强3—5个茶叶区域公共品牌,茶叶一产产值和综合产值分别达到200亿元、1000亿元。

(3)水果产业。围绕发展精品果业,稳定面积、优化结构、提升品质、做强品牌,加快特色水果开发、标准果园建设和“三低”果园改造。到2020年,全省果园面积达到450万亩,产量500万吨,产值250亿元左右。

(4)畜牧产业。坚持“生态优先、供给安全、结构优化、强牧富民”,优化区域布局、产业及品种结构,稳定生猪、奶牛,发展羊、兔、禽、蜜蜂等草食畜禽和特色产业,推进美丽畜牧业建设。到2020年,全省各类畜禽饲养量保持稳定,肉类自给率稳定在40%左右、畜牧业产值达到400亿元。

(5)花卉产业。以市场为导向,强基础、调结构、重创新、优品牌、增效益,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到2020年,全省花卉种植面积达到15万亩,销售收入30亿元以上。

(6)食用菌产业。坚持生态健康菇业发展方向,重点推进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机械化生产。到2020年,全省食用菌总产量达到130万吨,一产产值突破80亿元,综合产值突破550亿元,出口额1.5亿美元以上。

(7)蚕桑产业。以稳定基地、巩固优势、提升效益为目标,拓展资源循环利用,挖掘生态、文化功能。到2020年,全省蚕茧总产量4万吨以上,优质茧率70%以上,产值30亿元。

(8)中药材产业。推行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机械化加工和电商化销售,打造“浙产药材”品牌。到2020年,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70万亩,实现一产产值80亿元、综合产值500亿元、出口额1亿美元以上,高效生态、道地优质的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3.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现代生物技术等新手段,大力培育生物农业、智慧农业、电子商务等新产业,积极探索发展订制农业、会展农业和众筹农业等新业态。按照“在发掘中保护,在利用中传承”的原则,深入挖掘田园景观、自然生态、环境资源,结合农耕文化、农事节庆活动和农业设施,通过生产创意、产品创意和品牌创意,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和创意农业,提高农业的文化软实力和持续竞争力。争取到2020年,打造休闲观光农业精品线路100条,年接待游客1亿人次、产值突破400亿元。

4.加快产业融合发展。按照“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求,通过科学安排、综合利用农业生产物质资源要素及时间、空间等布局,加快种养业内部各产业间融合发展。纵向上,积极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建设,引导农业企业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施,积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健全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加快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扩大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生产性服务,推动农业“接二连三”、一二三产业或一三产业融合发展。横向上,加快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相关产业深度互融,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发挥农业多种功能。

(四)加强农业生态保护,发展生态循环农业

以全国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省建设为抓手,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联动、主体自觉,着力推动产业优化布局、资源高效利用、生产清洁安全和环境持续改善。到2017年完成“一控两减四基本”建设目标,2020年在全省域范围建立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成为全国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先行区。

1.加强农业污染综合治理。以污染治理和源头控制为重点,落实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农业水、气、土污染综合治理。以畜禽养殖规模化和生态化为抓手,全面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现畜禽养殖污染物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加快推进有机养分和高效环保农药替代、测土配方施肥、新型肥料应用、水肥一体化、绿色防控技术应用及统防统治,提高肥药利用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国控点建设,配套建立省级农田氮磷流失等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形成较为完善的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以农业“两区”为重点,组织实施土壤污染治理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土壤污染监测预警体系,努力控制外源性污染,研究推广污染土壤治理技术,形成一批科学有效的土壤污染治理模式,有序推进污染土壤治理。

2.深入推进示范创建。围绕构筑绿色发展新高地,组织实施“十百千万”示范创建推进行动,开展整县制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试点和区域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项目建设,建设一批示范县、示范区、示范主体和生态牧场,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有机肥需求为依据,优化种养业布局结构,严格落实生态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畜禽禁限养区,调整畜禽养殖种类、规模和总量,积极推行农牧结合的生态种养模式,打造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先行区和绿色农产品主产区。

3.着力构建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围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以推进“主体小循环、园区中循环、县域大循环”三级循环为重点,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运作、服务主体承接等形式,加快农作物秸秆、沼液和商品有机肥利用,培育回收利用(处置)主体,落实收储场地、配套运输车辆等设施设备,建立农药化肥废弃包装物、废旧农膜、病死动物等回收和无害化处理体系,全面构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

专栏4

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十百千万”推进行动

 

(1)整建制推进的市、县(市、区)。在湖州、衢州、丽水市和桐庐等共41个县(市、区),围绕“一控两减四基本”目标任务,按照“一项目标任务、一个推进方案、一套支撑政策”的要求,编制整建制推进实施方案,突出制度完善和机制创新,形成常态化运行和监管机制。重点在全面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种植业清洁化生产、促进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等方面寻求突破,为试点省建设提供样板。

(2)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组织实施区域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集成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和技术,形成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集中展示区。全省建成110个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

(3)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主体和生态牧场。以在县域大循环、区域中循环中起支柱作用的种养配套企业、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沼液配送服务组织和清洁化生产主体、畜牧业全产业链合作社(企业)等为重点,全省建成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主体1000个、生态牧场10000家以上。

(五)坚持产管齐抓并举,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创建为抓手,坚持“产出来”与“管出来”两手抓,努力实现“一保二创三高于”创建目标,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1.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建设,重点制修订一批生产上急需,覆盖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加工包装的农业标准及操作规程;以地产主要农产品为重点,采用“一品一策”模式,加快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应用,促进农产品按标生产、按标上市、按标流通。

2.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主体,明确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突出生产经营者的第一责任。实施最严格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制度,围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检打联动,加强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和“绿剑”集中执法行动,严守农产品质量安全健康的底线。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全面构建省、市、县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整县制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创建,加强对经营主体的职业培训,积极探索农业经营诚信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与产地准出衔接机制,率先实现农产品质量可控、问题可追、责任可究。“十三五”期间,全省抽检农产品合格率达到98%以上。

3.实施农产品品牌发展战略。加强农业品牌培育,引导推进品牌创建和整合,着力打造一批有影响力、有文化内涵的优质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增值空间。顺应农产品绿色、健康消费需求,鼓励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与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认证,依法加强对标志使用的管理和保护。积极开展农产品品牌形象宣传推介,组织农业企业参与各种农博会、展销会,努力提高各地名特优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六)提升农业设施装备,改善农业发展条件

1.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坚持耕地严格管护、地力培育和农田设施完善配套推进。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对承包耕地农户、村级组织发放耕地保护补贴,落实管护责任。深入实施“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加大商品有机肥施用、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等技术推广,改善耕地质量条件,提升农田地力。按照“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要求,整合相关资源,进一步推进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和美丽田园等建设,改善农田基础设施,不断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和防灾抗灾能力。到2020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0以上,标准农田中一等田比重达到50%以上。

2.加快农业领域“机器换人”。深入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大对新机具、新产品及专用型农机具的研发、引进和示范推广。建立健全老旧、高能耗农机报废及更新制度,加快农机产品升级换代,扩大中高端农机产品配比。组织开展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县、示范区建设,加快良机良种良法良制配套,提高机械化作业适应性,促进农机装备加快向自动化、智能化、智慧型方向发展。大力培育农机专业化合作组织及服务主体,建设一批具有农机作业、销售、维修、培训等多种功能的综合服务中心。进一步深化“平安农机”建设,防范农机事故发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专栏5

农业“机器换人”发展重点

 

(1)粮油作物领域。重点推广水稻机械化栽植(包括育插秧、直播等)、施肥、植保、收获、烘干以及稻谷加工等装备。引进和推广马铃薯、大豆等旱粮作物收获、加工机械,加大油菜栽植、收获机械推广应用。

(2)蔬菜瓜果领域。重点推广蔬菜瓜果播种机械、工厂化穴盘育苗播种生产线,引进和试验、示范蔬菜瓜果移栽、收获以及适用于山区果园的运输机械,加快普及蔬菜瓜果采后分级包装、贮藏保鲜设备。

(3)茶叶食用菌领域。茶叶重点推广茶园中耕、施肥、茶树除霜防冻、茶叶修剪、鲜叶分级等机械设备,茶叶清洁化、自动化加工流水线,山区茶园轨道式运输机械等。食用菌重点推广集拌料、装袋和扎口于一体的菌棒生产自动流水线、杀菌和接种设备。

(4)畜禽养殖领域。重点推广畜禽养殖饲草料加工机械、散装饲料贮存塔、生猪饲料自动饲喂系统、畜(禽)舍环境控制设施、排泄物清理和消毒设备等。

(5)设施农业领域。重点推广钢架大棚、玻璃温室等生产设施,及配套的防虫网、遮阳网、喷微灌和光温水肥自动控制系统、远程监控系统等智能装备。

(6)生态农业领域。重点推广农业废弃物和病死动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设备,农用无人机、自走式喷杆喷雾机等高效、节药、安全型植保机械。

(7)智慧农业领域。重点推广农业自动化生产加工流水线、农业物联网设备、农业机器人等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自动化、智能化农机装备。

3.推进农业“设施增地”。支持各类农业生产主体因地制宜发展钢架大棚、玻璃温室等设施,配置应用立体栽植、多层养殖、控温控湿、物联网等装备,提高水、土、肥的利用率,推进农业“设施增地”和“节水增地”。到2020年,全省设施农业面积400万亩以上。

(七)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加速农业信息化发展

1.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鼓励农业科技创新主体及科技人员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打通科技与生产结合的通道。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主体培育,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新材料、新模式的研发,推进关键领域的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创新农技推广体制机制,依托产业技术团队建立示范基地,着力形成“产业+团队+项目+基地”的技术创新与推广应用模式,促进农技供需对接和科研成果推广应用。

2.推进现代种业发展。按照产学研融合、育繁推一体化要求,深入推进种业体制机制改革,支持科研院校加强基础性、公益性研究,重点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支持优势种业企业建立自主研发机构,组建专业育种团队,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深化种业科研机制改革,建立以应用为导向的种业成果评价和权益分配机制。加大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力度,建立省级种质资源保护研究中心,加强种子种苗基地和南繁育种基地建设,组织开展新品种展示示范,育成和推广一批适应机械化生产,具有品质、抗性与产量协调优势,生产上急需的新品种。

3.加强农业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实施新一轮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政策,优化专业结构,充实一线力量。开展万名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提高专业素养,提升服务能力;加强农业学历教育和农民技能培训,支持涉农院校加大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稳定扩大农广校招生,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和万名农民中专生中等职业教育,培育一大批有文化、善经营、会管理、懂电脑,可满足不同岗位需求的新型职业农民。鼓励大学毕业生、返乡农民和有志青年农民投身农业创业创新,造就一批在农村留得住、用得上、能带动的“土专家、田博士、农创客”。

4.大力发展“互联网+”农业。以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融合发展为方向,加快互联网技术在农业领域的运用,强化顶层设计、资源整合和数据共享,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大数据农业,积极推进农业电子政务、事务、服务与商务和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加快农业大数据开发与应用,以现代农业地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建立省级云数据中心。组织开展农业行政监管、农业综合服务、农业政务信息三大平台建设,分步推进县域农业信息化网络平台建设,推动形成覆盖全省、业务协同、上下联动、数据共享的农业信息化网络体系。加快农民信箱改造提升,组织推进农业物联网示范应用,大力发展农业电子商务,鼓励并支持各类农业新型主体借助电商平台开展网上营销,拓展市场。

专栏6

“互联网+”农业建设要点

 

(1)“互联网+”标准体系。重点建立包含基础设施、信息资源、应用开发、信息安全及管理等的农业信息化地方标准体系。

(2)“互联网+”农业大数据。重点建立包括政策法规、农业主体、农村三资、耕地质量、农业生产、市场行情、农技专家、质量安全、农资监管、种质资源、三品一标等基础数据库的省级智慧农业数据中心。

(3)“互联网+”农业生产。重点推进农业物联网示范,加快RFID电子标签、远程监控、无线传感监测、二维码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上推广应用。

(4)“互联网+”农业经营。围绕发展农业电子商务,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经营主体利用电商平台、农产品大宗交易平台开展网上营销。

(5)“互联网+”农业监管。以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质量追溯、农业生态环境监测、规模畜牧场管理、农机监理等为重点,组织开展农业综合行政监管平台建设,全面提升农业应急管理和决策指挥水平。

(6)“互联网+”农业服务。以农民信箱为基础,以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服务、在线培训、市场信息等为重点,组织开展农业政务信息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及农业科技APP等信息化工具开发应用。

(八)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1.深化农业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农村确权赋权活权改革,确保在2017年底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创新农村集体土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完善土地流转激励机制,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积极培育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因地制宜发展物业经济和乡村旅游业,引导组建农业生产服务组织,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服务能力。继续深化国有农场改革,探索集团化、企业化发展路径,加快公益类事业三场和农场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农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进一步剥离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积极建设现代农场。

2.培育壮大新型主体。大力发展家庭农场,鼓励有条件的种养大户、农村经纪人和投身现代农业的高校毕业生登记注册成立家庭农场,通过规范经营管理、开展示范创建、强化服务支撑,逐步提高家庭农场在农业生产中的地位与比重;深化农民专业合作社“五化”创建和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合作社改造提升行动,推动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不断增强合作社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主力军作用;积极吸纳工商资本、社会资金投资农业二三产业,引导农业企业以品牌嫁接、资本运作、产业延伸等形式联合重组,鼓励有条件的农业企业上市,培育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带动力强的骨干龙头企业。

3.优化农业经营机制。采用委托流转、股份合作流转、季节性流转等多种方式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整村整组连片流转,统一规划布局、招投标发包、土地整理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土地长期稳定流转。积极推广“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合作社+企业+农户”等经营方式,创新产业化经营模式,优化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企良性互动,加快原料生产、加工物流、市场营销等一体化发展,着力构建以家庭经营为基础、联合与合作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形成利益联结紧密、产加销嵌套协作的新型产业化经营机制,打造现代农业发展共同体。

4.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积极推进农业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农民合作与联合服务,组织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加大政策扶持,积极培育主体多元、形式多样、内容广泛的专业性社会化服务组织,采用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等模式,开展农资供应、农机作业、病虫害统防统治、粮食烘干、沼液配送、动物诊疗和产品营销等,为农业发展提供多样化、专业化、全程化服务。

四、重点建设工程

围绕重点建设任务和产业区域布局,计划整合省以上投入300亿元,着力实施对现代农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具有引领性、示范性和可操作性的八大建设工程和配套项目,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提供强有力支撑。

(一)稳粮增效促进工程

围绕保障粮食安全,以“挖潜扩面、规模经营、主攻单产、优化模式、绿色生产”为重点,整合各类粮食生产扶持资金,组织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水稻产业提升和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积极推广“粮经复合、种养结合”的农作制度和“千斤粮万元钱”种养新模式,大力发展优质旱粮生产,着力推动粮食产业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发展,稳定粮食生产面积,提高产量和粮地综合效益。“十三五”期间,全省完成8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任务,新增旱粮面积100万亩;每年创建一批粮食绿色高产高效整县制推进县、1000个以上省级千亩畈、县级百亩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600万亩以上,产加销一体化发展取得明显进展。

(二)主导产业提质升级工程

围绕“集聚、特色、精品”和绿色发展,以农业“一区一镇”建设和农业“两区”提升发展为载体,统筹整合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相关专项资金,着力开展农业产业集聚区、特色农业强镇及美丽牧场建设,支持现代农业产业提升和融合发展,推进蔬菜、水果、畜牧等主导产业转型升级,茶叶、蚕桑、中药材等历史经典产业和金华两头乌、湖羊、蜜蜂等特色畜牧业振兴发展。“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建30个农业产业集聚区、100个特色农业强镇,50条示范性农业全产业链,1000个美丽牧场。

(三)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工程

围绕农业产业升级和生产方式转变,以推动农机设施装备结构优化和提高农业全产业链机械化水平为重点,组织开展农机装备升级改造、农机化示范创建和设施农业建设,强化农机与农艺、农机化与信息化融合,全面提高农业机械化发展层次。“十三五”期间,全省重点创建“机器换人”示范县10个、示范乡镇(园区)100个、示范基地300个,建设示范性农机专业服务组织300个、农机综合服务中心100个,新增农业机械装备50万台(套)。

(四)生态循环农业创建工程

围绕“一控两减四基本”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以全国生态循环农业试点省建设为抓手,组织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等三项行动,开展“十百千万”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整县制推进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十三五”期间,全省建成50个以上农田氮磷污染监测点,整建制推进41个县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建设,建成110个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1000个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主体和50个农作物秸秆饲用收集加工中心。

(五)智慧农业建设工程

围绕农业精准化、智能化、设施化建设,以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深度融合为导向,以推进资源共享共融、信息互联互通为重点,整合集成现有各类农业信息资源和数据,组织开展省级智慧农业数据中心和农业行政监管平台、农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农业政务信息发布平台“一中心三平台”等建设,分步推进县级应急指挥系统、区域性电子商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智慧农业监管和服务能力。组织开展物联网应用示范,加快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和农业领域“电商换市”,提高智慧农业生产和经营水平。“十三五”期间,建设30个专用数据库、50个以上县级应急指挥系统和若干区域性农业电商平台,打造100个可供复制的农业物联网示范点,培育500个生鲜农产品网络直销规模基地。

(六)农业科技创新引领工程

围绕科技创新驱动和建设种业强省,以提升创新能力、发展现代种业为重点,整合农业科技、种业和产业资源,加快推进现代种业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与示范推广、新型职业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培育,强化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及示范基地建设、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示范推广,促进农科教、产学研结合。“十三五”期间,依托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1000个,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10万户,扶持建设专业化骨干种业企业7—10家、育繁推一体化现代农作物种业集团和畜禽种业核心企业4—6家,新育成重大农作物新品种20个和畜禽新品种(配套系)2个以上。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

围绕保障粮食、蔬菜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以构建科学有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模式和监管机制为重点,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加强重大植物疫情阻截带、菜篮子产品预警体系和动物防疫体系等建设,提升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能力,全力打造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到“十三五”末,争取全省90%以上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纳入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平台信息库管理,80%涉农县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创建。

(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

围绕培育壮大新型主体、推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和赋权活权,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推进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大学生从事现代农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着力推动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素质、发展活力和农业规模经营效益。到“十三五”末,全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达到10万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规划顺利实施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现代农业发展工作,把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进行统筹规划和布局,将农业“一区一镇”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目标和重大任务纳入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责任制考核,以刚性约束保障规划的实施。各级农业等相关部门要围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深入调查研究,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规划真正落到实处,发挥重要引领作用。

(二)强化政策保障,改善农业发展环境

按照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和重要任务,研究制订扶持现代农业建设的相关配套政策,重点在要素资源保障、人才支撑、财政金融创新,及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融合发展和绿色发展等方面加大政策创设力度,着力解决制约现代农业建设的瓶颈问题,调动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加大对建设成效、先进典型及经验等的宣传,努力营造发展氛围,形成推进合力。

(三)加大投入力度,夯实农业发展基础

主动适应和引领财政支农方式改革,在确保政策投入总量稳定增长的情况下,逐步转变涉农政策扶持方式,重点保障对基础性、公益性、公共类建设的投入,并向农业“两区”、农业“一区一镇”等集中。积极推进财政金融支农,加大对农业产业投资基金、银行信贷、信用担保和农业保险等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专业投资机构投资农业产业,扩大农业产业资本规模,切实解决农业产业发展中“贷款难、贷款贵”和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发挥农村产权融资功能,积极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按照政策性、专业性和独立性的要求,加快推进建设由政府为主投入、实行市场化运作,专业服务“三农”发展的政策性担保体系。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探索开发农业气象指数、目标价格指数、产值保险等新险种,并适时提高赔付标准,不断扩大政策覆盖面和保障水平。

(四)加快改革创新,增强农业发展活力

加大农业农村改革和创新力度,逐步突破体制机制约束,释放改革红利,全面激发农业发展活力。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赋权活权改革和国有农场改革,创新农村集体土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探索股份合作等多种经营方式,激活农村资产、资源、资金等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实现保值增值;创新土地流转引导和服务机制,完善土地流转服务平台,鼓励农户流转土地,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建立农产品市场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完善应急储备制度,有效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增强农业发展活力。

(五)推进依法治农,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推动耕地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业“两区”管护、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立法,强化治农、强农、支农、护农的刚性制度建设。加强规范化、专业化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健全执法机构,充实执法人员,不断提升农业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依法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等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采用常规监管与专项整治、专项抽检等相结合的方式,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和消费者权益。

附表1

“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5年实际

2020年目标

总体指标

农牧业增加值

亿元

1216

1310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1125

31000

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

分值

80.8

90

农业科技贡献率

%

62

65以上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粮食总产量

万吨

752.2

750

粮食播种面积

万亩

1916.8

1900

肉类总产量

万吨

130

130

蔬菜总产量

万吨

1775.7

1800

水果总产量(含果用瓜)

万吨

741

800

农业产业升级

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

万亩

676.7

800

建成农业产业集聚区

/

30

建成特色农业强镇

/

100

建设美丽牧场

/

1000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

万家

7.58

10

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农业龙头企业

665

720

农业物质装备

标准农田中一等田比重

%

40

50

设施农业面积

万亩

372

400

新增农业机械

万台(套)

/

50

农业作业机械动力水平

%

80.1

83

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

%

73.5

75

农业绿色发展

规模畜禽养殖场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率

%

97

98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

89

95

农药化肥使用量分别减少

%

/

5

农业标准化率

%

/

62

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

%

98

98以上

主要农产品“三品”认证率

%

45.5

55

农业产业融合

示范性农业全产业链数量

29

50

休闲观光农业产值

亿元

227

400

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额

亿元

300

1000

注:1.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为约束性指标,其余均为预期性指标。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

附表2

“十三五”重点工程支撑项目一览表

(单位:亿元)

工程名称

序号

支 撑 项 目

建 设 重 点

预计省以上

财政投入

(一)

稳粮增效

促进工程

1

水稻产业提升和功能区建设

扶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和管护,推进水稻产业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改善

53

2

规模种粮促进及示范创建

扶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主体发展粮食规模经营,组织开展粮食生产绿色高产高效示范方、示范片建设

3

优质旱粮发展

扶持优质、高产旱粮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推进规模化旱粮种植

4

标准农田质量提升

采取地力培肥等综合措施,提高农田质量水平

(二)

主导产业

提质升级

工程

5

农业产业集聚区和特色农业强镇建设

推进农业产业集聚化布局和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做强特色主导产业,建设30个左右省级集聚区;推进特色精品农业发展和农旅深度融合,拓展农业多功能,建设100个特色农业强镇

57

6

现代农业产业提升

扶持现代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套和技术推广,促进农业主导产业升级和转型发展

7

农业产业融合发展

开展国家级示范区创建,扶持开展农产品营销平台和农产品品牌建设,推进农业一二三产融合

8

畜牧业转型升级

开展美丽牧场建设,促进畜牧业规模化、生态化、标准化、特色化和产业化发展

(三)

农业“机器

换人”示范

工程

9

农机装备升级改造

对购置目录内农机具及对老旧、高耗能农机报废更新的生产经营主体给予扶持

17

10

农机化示范创建

开展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建设,包括新机具、新技术的引进、试验与示范、农机农艺融合试验示范、“智慧农机”建设等

11

设施农业建设

对钢架大棚、玻璃温室等设施农业设备建设进行扶持

(四)

生态循环

农业创建

工程

12

耕地地力保护与提升

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落实农民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保护责任

93

13

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

组织全省土壤污染监测预警体系和基础能力建设,开展土壤污染治理试点

14

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

推进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推广新型种养和资源循环利用模式

15

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体系建设

全县域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沼液消纳、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废旧农膜和肥料包装物回收利用(处理)体系等基础设施、生产设施设备建设,开展养殖和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

16

化肥农药减量及绿色防控技术示范

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组织开展信息化智能监测预警系统和示范区建设,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

(五)

智慧农业

建设工程

17

智慧农业平台建设

支持省级智慧农业数据中心和农业行政监管信息平台、农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农业政务信息发布平台,及县级农业应急指挥系统建设

10

18

农业物联网示范

扶持农业物联网示范点建设,推进智慧农业生产

19

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及电子商务

扶持开展县级农业信息服务中心、村级农业信息站点和区域性农业电商平台建设

(六)

农业科技

创新引领

工程

20

现代种业提升

支持农作物种子企业育繁推一体化建设,实施水稻、蚕种等主要农作物种子储备,加强农作物种质资源和重点种畜禽品种保护和开发利用

14

21

农业科技创新与示范推广

组织“三农六方”专家开展科技协作攻关,依托产业技术创新团队开展农业科技推广和示范基地建设

22

新型职业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培训

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及基层农技人员集中轮训

(七)

农产品

质量安全

保障工程

23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及预警体系建设

扶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及重大植物疫情监测点、防控阻截带建设;开展全产业链安全风险排查、管控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推进农业投入品监管能力提升和农业执法智能处理系统建设

14

24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开展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种养环节及收购、贮运、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测、监督抽检,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七)

农产品

质量安全

保障工程

25

农业标准化示范

推进蔬菜、茶叶、水果规模化标准园及畜禽规模标准场建设,提高生产能力、质量效益,发挥示范作用

14

26

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实施基层动物防疫强制免疫,加强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和防控等

(八)

新型农业

经营主体

培育工程

27

新型农业主体培育

支持家庭农场、合作社改善生产和服务设施;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强做大,开展全产业链建设;扶持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生产经营

42

28

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

深化农村确权赋权活权改革,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任务

29

农业金融与保险体系建设

优化农业保险政策设计,扩大投保范围,增设投保品种;推进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建设,解决农业“贷款难、贷款贵”问题

30

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

对从事统一育供秧、统防统治、代耕代收等生产性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扶持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00) 法规动态 (211)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43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9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