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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重庆市环保产业调查工作的通知 (渝环办〔2021〕2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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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12-21 09:36:50  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732
核心提示:自“十三五”以来,开展年度环保产业调查已是我市一项常态化工作,并成为助推我市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为准确把握环保产业发展趋势,科学制定环保产业发展政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市生态环境局将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商务委、市统计局组织开展2021年度重庆市环保产业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文号 渝环办〔2021〕287号
发布日期 2021-12-20 生效日期 2021-12-2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各环保企事业单位:

自“十三五”以来,开展年度环保产业调查已是我市一项常态化工作,并成为助推我市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为准确把握环保产业发展趋势,科学制定环保产业发展政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市生态环境局将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商务委、市统计局组织开展2021年度重庆市环保产业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一)全面了解全市环保产业发展状况,系统掌握全市环保产业的规模、结构、产销、效益、水平情况等。

(二)为研究我市环保产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市场供求现状及发展趋势提供数据支持,为各级政府部门制定和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的政策和规划,进行宏观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

二、调查范围和对象

调查范围为全市38个区县(自治县)和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行业范围包括工业和服务业行业中的节能环保技术研发和装备生产、节能环保产品生产、资源综合(循环)利用、节能环保服务业等领域。

调查对象为在我市辖区内正式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节能环保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在渝企业和大型市外节能环保企业在渝分支机构。结合前一年度调查对象以及各相关部门和区县收集调整情况,整理确定当年度调查对象名录库。

三、调查基准时间

环保产业年度调查统计基准时间为2021年度1月1日—12月31日。

四、组织方式

市生态环境局建立全市统一的环保产业调查软件平台,通过政府采购委托市环保产业协会组织实施环保产业调查的具体工作。调查对象采用网络在线方式进行填报,市环保产业协会负责组织培训、指导和抽样核实。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以下统称“各区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核对区域内调查对象名录并督促调查对象完成信息填报。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审定调查统计结果,并向社会发布。

五、2021年度调查时间安排

(一)2021年12月—2022年1月,开展调查的前期准备工作。主要有更新调查对象名录库、开展调查技术培训等。

(二)2022年2月—3月,组织调查对象网上填报调查表。市环保产业协会适时进行填报数据审核。

(三)2022年4月,根据调查数据审核情况,督促数据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调查单位重新填报。完成调查数据汇总。

(四)2022年5月,审定调查统计结果,完成调查报告。

(五)2022年6月5日,发布2021年度调查报告。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区县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环保产业调查工作,明确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填报工作联络员表(详见附件2),于2021年12月17日前反馈408357501@qq.com邮箱。

(二)请各区县生态环境局及时对区域内2020年度调查对象名录予以更新,将调整建议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反馈市环保产业协会,并及时督促区域内调查对象按时保质完成填报工作。

(三)因疫情防控需要,2021年度环保产业调查技术培训会拟采用线上培训的模式,具体时间由市环保产业协会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

市生态环境局科技处 王法,88521874;

市环保产业协会 何建飞,67766365,13677688476;

联系邮箱:408357501@qq.com。

附件:   1. 重庆市环保产业统计报表制度(2020-2021年统计年报).doc

   2. 2021年度环保产业调查工作联络员表.doc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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