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事关食品有效供给、农业生态循环、农民持续增收、公共卫生安全和民生福祉改善。大力推进生态高效畜牧业发展,是加快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打造绿色农业强省和建设“两美”浙江的必然选择与重要举措。为更好指导全省生态高效畜牧业发展,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和《浙江省现代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本规划。
一、浙江畜牧业发展的背景
(一)“十二五”发展成效和经验
“十二五”期间,我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四换三名”、“三改一拆”等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生态优先、供给安全、调量提质、助农增收”总方略,严守“三个确保”底线,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畜牧业总量调减,层次提升,农牧结合格局基本构建,为“十三五”现代畜牧业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奠定了扎实的基础。2015年全省生猪、家禽饲养量分别为2045.82万头、22720.46万只,比2010年减少35.48%和41.03%;肉、蛋、奶产量分别为131万吨、33.3万吨和16.5万吨,分别比2010年减少25.22%、24.8%和18.56%。
——产业布局结构科学调优。根据区域发展差异与土地承载水平,省市县全新编制实施《畜牧业布局结构调整优化方案》和《生态畜牧业发展规划》,全省养殖场户减少14万户,禁养区内的养殖场户和其他“低、小、散”户全面得到清理,主动调减存栏生猪800万头,全省11个地市畜禽存栏量全部低于环境承载量70%。启动实施湖羊、金华“两头乌”猪、蜜蜂等特色产业振兴计划,畜牧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畜牧业产值从2010年的448.42亿元,减少到2015年的426.18亿元,在大农业中占比从20.64%降至14.53%。
——生态化治理机制更趋完善。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主体小循环、园区中循环和县域大循环”要求,全面开展了畜牧业污染整治,现存10027家规模养殖场基本实现生态化治理与污水达标排放,并探索出一批农牧紧密结合的美丽牧场建设新模式。全省已建成41家死亡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近400吨,基本构建起“统一收集、集中处理、保险联动”的死亡生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
——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大幅提升。2015年,生猪、奶牛、家禽规模化比重分别达89%、99%和91%,其中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占70%。畜牧业“机器换人”加快推进,通风控温、污水处理、自动化饲喂等设施加快普及,年出栏3000头以上养猪场自动饲喂设施化率达50%。全省已创建标准化示范场1000余家,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在99.5%以上。
——产业化经营取得重大进展。大力推进以产业化为核心,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新型畜牧产业体系建设,全省累计培育龙游龙珠等新型畜牧合作组织150个,青莲、华统、湖州温氏、江山恒亮等龙头企业实力不断壮大,创建了全国首家饲料原料集团采购平台,生猪、鸡蛋、蜂等3个产品在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上市,全产业链构建取得重大进展,畜牧业大产业产值超过1800亿元。
——畜牧兽医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全面完善了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官方兽医力量进一步充实。基本建成了省、市、县三级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和预警体系,初步建立了动物产品追溯系统和调入监管系统。在全国率先推出设区市主城区家禽“杀白上市”制度。争取出台了《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的决定》《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关于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法规,依法治牧更加有力有效。
(二)“十三五”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1.挑战。作为一个资源小省和经济强省,在新常态下,特别是随着人民群众对自然环境和畜产品健康消费要求的不断提高,畜牧业面临多方面新的挑战。
——资源制约与生态安全的压力更大。一方面,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人们对人居环境要求的不断提高,适养空间进一步缩小;另一方面,彻底破解养殖污染的一些关键技术和机制还不完善,种养业主体联结的问题尚未得到突破,重金属、抗生素残留等技术难题还未解决。
——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效供给的难度更大。据预测,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将达到5568万人以上,省内常住人口肉、蛋、奶的年消费量将分别达到226万吨、118万吨和145万吨以上,我省肉、蛋、奶等主要畜产品自给率均在50%以下,外调增加带来的市场供应风险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压力加大。同时,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零容忍”以及日益差异化、多样化的消费需求,对产业结构优化与畜产品安全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成本“地板”与价格“天花板”效应造成畜牧业竞争力趋于下降。畜牧业生产资料和人工成本持续提高,环境保护促使畜牧业污染治理成本大幅增加,双重因素叠加使得养殖成本大幅提升。此外,国家“黄箱”政策使用已突破世贸规则警戒线,畜产品价格也普遍超过国际价格,提升产业市场竞争力的需求更加紧迫。
——产业发展的支撑条件仍然薄弱。一是畜牧业发展的宏观环境不容乐观,部分地方对畜牧业认识片面,严重制约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二是基层执法和产业服务队伍人员力量相对不足,设施装备比较薄弱,从业人员不够稳定,难以支撑畜牧业的持续发展。三是畜牧业法律法规不够健全,依法治牧需要进一步加强。
2.机遇。当前,我省已进入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时期,绿色发展理念已深入人心,再加上互联网信息化大数据的全面推广与应用,为畜牧业的提升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十二五”实践为畜牧业发展探索了新路径。“十二五”期间,各级党委政府对畜牧业的发展高度重视,围绕突破制约瓶颈、实现“三个确保”,进行了全方面的探索和实践,在政策、体制、机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有效方略。以规模牧场为基础的产业主体经济实力和经营水平不断提高,各种新科技应用与产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日益完善,为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打下了良好基础,提供了新的路径。
——“两省”建设为畜牧业发展开拓了新空间。作为全国唯一的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试点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十三五”期间,我省将全面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要真正建立起生态循环的现代农业,就必须开拓畜牧业发展新空间,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药化肥减控、土壤地力改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关键目标的实现上发挥畜牧业不可替代的作用,实现畜牧业与种植业的协调发展。
——信息技术为畜牧业发展增添了新动力。互联网开启了畜牧业发展的新时代,促进了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我省作为信息技术及电子商务大省,“十三五”期间,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普及和应用,将对畜牧业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环节,以及政府部门的监管与服务方式转变发挥重要作用。
——新型职业人为畜牧业发展注入了新要素。随着“低、小、散”养殖场户的大量退出与行业准入门槛的不断提高,新加入的畜牧业从业者主要是受过专业教育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工商资本经营者,将为畜牧业发展引入新的理念、资本和技术,必将推动畜牧业进一步提升发展层次。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人大和省政府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生态优先、供给安全、结构优化、强牧富民”的指导方针,突出畜牧业转型升级的总战略,创新组合政策支牧、科技兴牧、机制强牧、依法治牧新举措,加快新型主体培育和品牌文化创建,大力推进畜牧业规模化、生态化、标准化、特色化和产业化发展,着力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率先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畜牧业发展之路。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安全放心的原则。遵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尊重自然规律、市场规律和产业规律,统筹推进动物防疫、生态养殖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现生产与生态高度统一、发展与质量高度一致、产业与自然高度和谐。
2.坚持合理布局、优化结构的原则。立足各地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因地制宜确定养殖区域、养殖种类,积极推进整县制农牧结合发展,进一步优化畜牧业的空间布局。按照“整治生猪、拓展兔羊、稳定家禽、扩大蜜蜂、强化种业”的思路,积极发展适度规模养殖,进一步调优畜牧产业结构。
3.坚持创新驱动、科技兴牧的原则。大力推进畜牧业生态化、无害化、资源化等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破解发展瓶颈,实现创新驱动。积极推进畜牧业与信息化融合发展,加快畜牧业“机器换人”,提高畜牧业科技装备水平,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科技应用能力,加快推进科技兴牧。
4.坚持提质增效、强牧富民的原则。按照“一品一产”、“一产一链”的要求,大力培育新型畜牧业主体和产业龙头,引导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提升畜牧业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水平,构建畜牧业全产业链。按照现代产权制度改革的方向,创新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农民利益保障。
5.坚持健全体系、依法治牧的原则。大力推进畜牧兽医体制机制创新,释放制度改革新红利,发挥市场主体积极性。强化现代畜牧业立法、执法体系建设,加强法治宣传、畜牧业综合执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治理方式深化改革,促进畜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目标
力争到“十三五”末,畜牧业生产方式更加清洁、产品供给更加安全、产业效益更加突出、队伍体系更加健全、科技装备更加先进,全省畜产品应急保障能力充足,畜牧业养殖产值达410亿元,一二三产产值1630亿元,与绿色农业强省、“两美”浙江建设相匹配的生态高效畜牧业新格局基本构建。
三、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通过实施“美丽畜牧生态工程、健康畜牧安全工程、特色畜牧精品工程、智慧畜牧创新工程、新型畜牧创业工程”五大工程,高水平高质量实现生态高效、特色精品、安全放心的现代畜牧业发展目标。
(一)主要任务
1.突出生态循环养殖。依据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完善产业整体布局和特色精品规划,加快推进农牧结合生态循环养殖。重点改造提升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提高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打造标准化生态化规模养殖示范场,创建农牧结合示范县(区)。对全省畜产品产量、有机肥需求量、农村环境质量进行综合平衡,科学布局农林牧渔业,实现畜牧业与农业、农村协调发展,到2020年,全省畜牧业生态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实现全部排泄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
2.突出产业层次提升。继续深入推进畜牧业结构调整和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规模化和特色化发展水平。到2020年,全省生猪、家禽规模养殖水平达到85%和90%,“三品一标”畜产品明显增加。坚持多畜经营,多元发展,通过机制创新和产业融合,建设一批区域优势突出、地方特色鲜明、集聚规模显著、标准化生产程度高、品牌经营强的特色精品产业,特色产业的产值比重比2014年增加10%。大力培育带动力、竞争力强的龙头主体和产销联合、利益共享的合作组织,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形成一批国内领先的全产业链。
3.突出科技创新驱动。以需求和应用为导向,引导各类主体研发畜牧业清洁化生产、排泄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和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等新技术、新装备,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培育畜禽新品种、研发新兽药、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加大先进适用技术的示范和推广,推进全产业提质增效。到2020年,全省畜禽良种率及配套技术应用基本普及;疫病控制等先进适用技术得到广泛应用,畜禽平均出栏率提高5%以上;新型环保型饲料添加剂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明显进展,畜牧业科技贡献率达65%以上。
4.突出信息化融合发展。依托大数据、物联网、互联网技术,开发建设浙江智慧畜牧业云平台,升级完善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系统,全面建成畜牧兽医主体地理信息系统,联动建设畜牧兽医数据中心,全面提升各级畜牧兽医系统行业管理、监督执法和服务主体信息化水平。至2020年,力争全省中大型规模养殖场、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厂、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和饲料兽药生产企业全部纳入畜牧兽医信息化平台终端,全面实现畜牧兽医监管手段信息化和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智能化。
5.突出监管服务能力提升。完善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充实基层监管队伍力量,提高行业监管的技术手段和综合能力。创新监管机制,加强对饲养投入品、屠宰、运输、无害化处理等关键环节监管,饲料兽药产品质量和畜产品安全抽检合格率分别达到93.5%和99.5%。构建政府补助、企业运行、保险联动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新机制,实现生猪保险与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全覆盖,探索其他畜禽的保险联动机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快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整顿,出厂肉类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9.5%以上。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重大畜产品安全事故和流域性漂浮死猪事件。
6.突出畜产品产销预警调控。构建畜牧产业预警和信息服务体系,加强畜产品价格监测和产销预警,提升产业信息服务系统的宏观分析和产业指导。扩大畜牧业自然风险保险和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范围,实现以丰补歉,稳定产业。
(二)重点工程
围绕发展目标和主要建设任务,以支持最急需、最关键、最薄弱的环节和领域为重点,统筹安排财政支牧资金,引导带动地方和社会投入,组织实施五大工程。
1.美丽畜牧生态工程。按照土地承载能力和清洁生态美丽要求,改造提升所有保留牧场,促进养殖业与种植业的有机融合,全面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着力打造生态安全、环境友好型畜牧业。
(1)美丽牧场建设项目。结合农业部标准化生态示范牧场项目,在畜禽良种化、生产装备化、管理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资源化的“五化”要求基础上,重点支持规模场进行洁化绿化美化提升改造,全面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周边配套发展种植业,“十三五”期间共建设1000个美丽牧场。
(2)万场生态化提升项目。对保留下来的10000多个生猪养殖场,在巩固治理成果基础上,组织市县按照农牧结合、治理达标、生态长效的原则,进行进一步提升改造;全面开展家禽、草食动物养殖场生态化改造,实现全部养殖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零排放。
(3)绿色发展示范县推进项目。借鉴上海松江模式,在畜牧业重点县创建一批农牧结合示范场、示范区,在园区或整县制探索建立PPP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模式,培育发展社会化服务主体,联动生态家庭牧场、标准化生态示范场和美丽牧场,实现全县域养殖业与种植业资源循环,“十三五”期间建成20个整县制美丽生态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
(4)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开发利用项目。加快秸秆、笋壳等饲料化技术研发和集成。扶持牛羊规模养殖场引进配套的农作物秸秆等集中处理技术与设备;支持组建企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农作物秸秆收集、加工、贮运中心,推进秸秆饲用产业化,引导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力争五年内组建农作物秸秆饲用收集加工中心(平台)50个,年转化秸秆等100万吨以上。大力推广高效利用畜禽粪污的优质牧草品种,因地制宜建设资源循环型牧草基地。
(5)省外畜产品供应协作项目。协调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当地畜产品缺口和储备需要,把省外畜产品供应基地建设列入支持内容,与畜牧业大省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协作关系。鼓励我省企业“走出去”兴办养殖场,在周边省选择一批现代化水平较高的规范化规模猪场、蛋禽场等,作为稳定供应我省的定点基地。会同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共同制定供浙畜产品基地风险评估制度,实施规范管理。
2.健康畜牧安全工程。重点是通过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增强动物防疫检疫、投入品管控和畜禽屠宰流通监管能力,提升动物疫病监测预警水平,保障我省畜产品有效供给,着力打造健康安全型畜牧业。
(1)检疫设施改造项目。对区域性产地检疫申报点和屠宰场检疫工作室进行规范化提升和设施化改造。在畜禽养殖主产区,对300个区域性动物检疫申报点,统一外部形象和标识,统一设施设备配备,统一信息化监管,实行集中现场查验模式,提升工作效率和能力。对所有屠宰场(厂)检疫工作室统一外部形象,统一配备快速抽检设备,统一信息化监管系统,提升屠宰检疫检验规范化水平。
(2)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体系提升项目。建立健全全省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力量。组织开展多元化技术培训、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和技能比武,培养动物疫病监测预警技术人才。按照农业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配备和更新仪器设备,建立省级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等变异监控技术平台和P3实验室。建立健全疫苗常温、冷冻、冷藏运输、贮存、使用等环节的全程冷链体系、标准化应急防护物资和消毒物资储备库,配备监测采样车、疫苗运输车和机动消毒喷雾器等设施设备。
(3)动物流通监管体系提升项目。在闽赣浙等省际边界新建2个省际高速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在浙西和浙北新建调入动物和动物产品隔离留验场2个,完善调入动物和动物产品流通防疫监管屏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省外调入动物和动物产品流通防疫监管屏障体系。
(4)饲料兽药和畜产品质量管控项目。推进高端、环保型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产品研发与推广应用,全面推行环保性饲料生产和使用。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省级具备饲料和兽药主要成分、畜产品主要药物残留及农业部公布的禁用物质的定量检测与分析能力,市、县具备畜产品中常见禁用物质和兽用抗菌药物残留定性检测能力,逐步形成省级核心监测、区域性监测和畜禽养殖场内部监测相配套的畜产品及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加强对饲料兽药生产经营、养殖、屠宰、收购贩运等各环节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特别是饲料中重金属和抗生素的监测,逐步杜绝滥用抗生素的现象。加强牧场投入品、生鲜乳收购站与运输车辆等管理,严格记录制度,逐步推行畜产品准出制度、诚信档案制度及“黑名单”通报等制度,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5)畜禽定点屠宰企业改造提升项目。引导畜禽屠宰企业改造提升、兼并重组、做大做强。每年改造(含新建、迁建)10家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对畜禽屠宰车间、屠宰设施设备、检疫检验设备、冷库冷链设施、无害化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以及水、电、防疫等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提升。鼓励大型屠宰企业向产业链两端延伸经营业务,配置与流通范围相适应的冷链设施,提升自主品牌知名度和竞争力。到2020年,力争全省生猪屠宰规模化程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以上,屠宰企业出厂肉类产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9.5%以上,屠宰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培育入围全国屠宰量前50位的生猪屠宰企业3家以上。
(6)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提升项目。对41个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技术改造,淘汰或改造部分生物安全性和环保性相对落后的处理设施,规范无害化处理工艺流程,提升无害化处理技术水平。探索建立病死畜禽“跨区域、多品种、多环节”联动处理机制,立项研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产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提升和完善无害化处理机制,保障无害化处理工作可持续运行。
(7)畜牧兽医行政执法队伍能力提升项目。依托省内科研院校,建立畜牧兽医行政执法队伍继续教育基地1-2个,重点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畜禽屠宰、兽药饲料等畜牧兽医行政执法队伍的常态化、系统化、规范化培训和教育,提升畜牧兽医行政执法队伍能力;依托有关肉类屠宰厂和基层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建立全省动物检疫人员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现场实训基地2-3个,定期开展官方兽医和协检人员现场实务培训,切实提高动物检疫人员业务水平。
3.特色畜牧精品工程。重点是通过提升养殖规模化、设施化和集约化水平,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全产业链融合型组织和知名度高的企业品牌,打造一批具有浙江特色的畜产品“金名片”,创建若干畜牧业特色小镇,振兴浙江特色畜牧产业。
(1)“两头乌”等地方猪产业提升项目。以金华“两头乌”猪、嘉兴黑猪等地方猪种为重点,适度开展杂交,改进饲养方式,提升生产性能和肉品品质,在原产地建设一批特色地方猪种示范养殖基地。深度挖掘地方猪种文化,配套相关节庆活动,联动餐饮和畜产品加工企业,打出一批地方优质猪肉品牌,形成优质优价良性发展模式。
(2)特色家禽产业提升项目。以优质土鸡、绍兴鸭、浙东白鹅等为重点,引导培育一批领军型大型企业,联动合作社和农户,推广应用先进设施、水禽旱养等先进养殖技术,全面提升家禽产业标准化水平,联动淳安等26县发展园林放养优质土鸡、海岛养鹅,组织开展特色家禽推介活动,打出一批特色家禽产品品牌,形成一批产值超亿元的特色家禽产业区块。
(3)湖羊产业提升项目。加快推进湖州、嘉兴主产区湖羊规模化、生态化养殖,其他地方根据秸秆资源布局一批适度规模的生态湖羊场,湖羊存栏量增加到200万只。在主产区配套建设若干个集中屠宰场及交易市场,积极推进湖羊产品精深加工和特色餐饮开发。联动湖羊节庆活动,建设湖羊文化馆,做强湖羊品牌和消费市场。
(4)蜜蜂、兔等其他产业提升项目。支持标准化蜂场建设、中蜂发展、蜜蜂授粉及加工品牌建设,在蜜源植物资源丰富的丘陵山区,培育2-3个新兴蜂业主产区,打造5个蜂业强县。发挥我省长毛兔、獭兔种业优势,提升皮兔长毛兔规模饲养水平,在丘陵山区发展肉兔产业,为消费者提供多样性肉类的补充产业。继续鼓励天台黄牛、象山肉鹅、仙居土鸡、平阳蛋鸽、上虞鹌鹑等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
(5)特色畜牧“一区一镇”培育项目。重点围绕生猪、优质禽、湖羊、蜜蜂、兔子等特色产业,选择具备产业竞争力、消费区域优势和旅游休闲条件的主产区,建设5个以上特色畜牧业集聚区。以大型龙头企业和特色畜牧业原产地为基础,推进特色畜牧业生产、加工、消费、旅游、休闲和文化体验融合发展,打造10个以上畜牧特色强镇。
4.智慧畜牧创新工程。围绕畜牧种业提升、畜牧科技集成、畜牧机器换人和“互联网+畜牧”,全面提升畜牧业科技水平,实现畜牧业现代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
(1)畜禽种业提升项目。围绕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利用,鼓励培育新品种,提升种业产能。对纳入省级保护名录的33个地方畜禽遗传资源,全面实施协议保种制度;选择部分特色优势明显的地方品种进一步选育提高,扶持5-8个地方保护品种开展新品系的培育与推广,力争麻鸭青壳系、湖羊、长毛兔、浆蜂等在全国的供种率显著提高,“十三五”期间争取通过国家级审定的畜禽新品种(配套系)2-3个。支持做大做强种业企业,培育一批全国领先的种猪、湖羊、长毛兔、蛋鸭、优质土鸡、蜜蜂等种业集团。全省达到年提供种猪30万头、家禽4亿只、种兔60万只、种羊3万只、种蜂2万只的供种水平。
(2)畜牧兽医科技集成示范项目。围绕提高畜禽主要生产经济指标,加强关键适用技术攻关,集成现代畜牧兽医科技,推进规模养殖场精细化管理,推广标准化综合生产技术。每年改造提升20家存栏3000头以上养猪场,争取母猪PSY指数(母猪年提供商品猪数量),从目前的年均16头提高到20头以上,提高饲料转化率和生长速度。同步推进一批家禽和草食动物科技养殖示范项目。
(3)畜牧业“机器换人”和物联网推进项目。大力推进畜牧领域的“机器换人”,每个主要畜禽产业建立5个以上示范场,全面推广自动喂料系统、草食家畜全混日粮配制与饲喂、排泄物清运与综合利用、环境控制、养蜂专用平台等关键机械设备,提高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加快普及畜牧业物联网技术,组合无线传感器监测、智能调控和远程监控系统、二维码等畜产品标识显示技术,建设一批智慧畜牧业示范基地。
(4)推广“互联网+畜牧”(电子商务)发展项目。充分发挥互联网大省优势,创建“互联网+畜牧”,着力打造一批知名的畜产品电商企业。引导畜牧养殖、畜产品加工企业、饲料兽药企业在电商平台、农产品大宗交易市场开展网上营销,创建一批全国知名的畜牧产品电子商务品牌。建立面向消费者的产品信息可视、质量可追溯的智能化透视系统,破解“杀白”禽产品信任瓶颈。
(5)畜牧兽医行业信息化管理项目。在现有的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平台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和完善畜禽养殖、生态化治理、无害化处理、定点屠宰和饲料兽药生产等管理模块,实现畜牧业生产、流通、屠宰加工、销售及监督执法等全程动态管理和实时监控,建立畜牧业管理大数据。加大对市、县信息化系统的服务和培训,实现省级平台与地方平台的数据联建共享。
(6)国内外畜牧业合作项目。按照畜牧业合作开放要求,加强与国内外畜牧业同行的合作交流,继续引进适合我省需要的国内外先进的畜禽品种、先进设备和先进技术。“十三五”期间要针对提高牧场技术生产水平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技术难题与国外开展合作研究,组织引进畜禽新品种5—6个,新装备若干套(件)。加强与兄弟省市合作共建,进一步提升畜牧业对口帮扶、产业对接工作。
5.新型畜牧创业工程。重点是通过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畜牧业全产业链,创新服务机制,联动大众创业,促进产业增效、农民增收。
(1)社会化服务提升项目。大力培育多元化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对动物防疫、兽医诊断与安全检测、畜产品购销与加工、沼液配送等服务主体进行扶持。加强技术创新服务团队建设,加大对县乡兽医诊疗、技术推广等队伍的培训力度,夯实基层技术支撑体系。“十三五”期间,全省建成若干个畜禽联合育种平台、饲料原料采购平台、养殖粪污综合利用平台和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全省畜牧兽医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构成。
(2)全产业链融合项目。鼓励规模养殖场、家庭牧场、合作社、饲料兽药和屠宰加工企业等抱团组建大型合作社或联合社,做大做强一批畜牧业全产业链,力争到2020年,全省培育5条以上产值超10亿元的大型畜牧业全产业链。在淳安等26县培育一批产值超亿元的特色畜牧业全产业链,建立健全产业链联动发展和利益分配机制,更好促进农民创业增收。
(3)金融保险服务推广项目。进一步拓展死亡动物无害化和保险联动实施范围,积极探索完善跨县域联动机制。创新畜牧业金融服务,探索完善畜牧业抵押贷款和“合作社(龙头企业)+金融信贷+养殖户”等信贷模式。探索拓展适合不同地区、不同畜禽品种的价格保险,开发多样化的畜牧业保险产品,推出一批具有推广价值的畜牧业保险品种。完善风险救助机制,对遭受自然灾害或重大疫病的养殖场户进行政府救助。
(4)新型主体培育项目。推动大型畜牧企业和畜牧行业协会设立大学生创业基金,鼓励大学毕业生投身畜牧业,引导新型农民从事畜牧业生产、经营、流通服务等,在全省培育1000个新型畜牧人。加强对青年从业者的联系培养,建立牧业青年企业家和专家联盟。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争取将畜牧业“十三五”规划纳入新农村建设、“两美”浙江和生态文明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来统筹谋划。强化“菜篮子”市长责任制和公共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制,将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流域性漂浮死猪现象)等约束性指标纳入“平安浙江”考核指标体系,推动畜牧业“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
(二)强化政策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十三五”规划的资金、土地、技术等要素支撑,完善政策支持保障体系。推进财政支牧体制创新,探索畜牧业PPP模式,以点带面,吸引更多资金投入畜牧业。加大金融扶持力度,探索信贷担保、贴息等金融手段,进一步完善畜牧业保险补贴政策。积极推动和逐步扩大农业发展基金投资现代牧业,实现政府支农政策导向与市场化运作的有机结合,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农业发展。积极组织推荐农业发展项目,通过基金方式加大对成长型畜牧龙头企业的投资。推进农业保险制度创新,积极探索和开发目标价格指数保险、产值保险等新的险种,破解保险品种偏少、理赔门槛偏高、赔付额度较低等问题。落实畜牧业用地政策,对农牧结合家庭农场,优先予以用地保障,建立散养退出后入股进小区的用地拆补异地置换机制。
(三)强化体系建设。围绕畜牧兽医公共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体制改革,深化推进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体系和公共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新型检疫检验和监管体制,理顺主体责任与行业监管责任的关系。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规范畜牧兽医服务准入制度,建立健全执业兽医继续教育机制,提高畜牧兽医服务队伍素质。完善动物疫病诊疗服务体系,扶持宠物和畜禽疫病诊疗机构建设,提高其社会化服务和承接产地检疫协检、流行病学调查、畜产品安全检测、兽医卫生条件评估等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加强畜牧兽医行业协会建设。
(四)强化依法治牧。加强地方畜牧兽医法规体系建设,完善种畜禽保护、动物卫生监督、畜禽屠宰以及质量安全监管等配套法规规章建设。探索建立畜牧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科学确定区域养殖控制总量和每个养殖场限养数量,健全负面清单制度,强化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承载能力控制养殖规模。规范市场准入检疫检验标识,实现信息可追溯,责任可追究。强化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探索建立健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准出制度和畜牧产业主体信用体系,实现信用体系与政策扶持相挂钩。探索建立畜牧兽医综合执法体系,整合畜牧兽医行政监管、动物卫生监督、畜禽屠宰监管等力量,完善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附件:“十三五”期间实施畜牧业五大工程规划指标
附件
“十三五”期间实施畜牧业五大工程规划指标
序号
|
指标项目
|
2020年目标
|
单位
|
数量
|
1
|
美丽
畜牧
生态
工程
|
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率
|
%
|
97%
|
2
|
美丽牧场建设项目
|
个
|
1000
|
3
|
生态牧场创建项目
|
个
|
10000
|
4
|
整县制美丽生态畜牧业推进项目
|
个
|
20
|
5
|
农作物秸秆等饲料资源化开发利用项目
|
个
|
50
|
6
|
省外畜产品供应协作项目
|
批
|
1
|
7
|
健康
畜牧
安全
工程
|
检疫设施改造项目
|
个
|
300
|
8
|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体系提升项目
|
批
|
1
|
9
|
动物流通监管体系提升项目
|
批
|
4
|
10
|
饲料兽药和畜产品质量管控项目
|
批
|
1
|
11
|
畜禽定点屠宰企业改造提升项目
|
个
|
50
|
12
|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提升项目
|
批
|
1
|
13
|
畜牧兽医行政执法队伍能力提升项目
|
畜牧兽医行政执法队伍继续教育基地
|
批
|
1-2
|
检疫现场实训基地
|
批
|
2-3
|
14
|
特色
畜牧
精品
工程
|
“两头乌”等地方猪产业提升项目
|
批
|
1
|
15
|
特色家禽产业提升项目
|
批
|
1
|
16
|
湖羊产业提升项目(生态湖羊场)
|
批
|
1
|
17
|
蜜蜂、兔等其他产业提升项目
|
批
|
1
|
18
|
特色畜牧“一区一镇”培育项目
|
建设特色畜牧业集聚区
|
个
|
5
|
打造畜牧特色强镇
|
个
|
10
|
19
|
智慧
畜牧
创新
工程
|
畜禽种业提升项目
|
实施省级地方畜禽遗传资源协议保种制度
|
个
|
33
|
国家级审定的畜禽新品种(配套系)
|
个
|
2-3
|
培育种业集团(猪、禽、兔、羊、蜂等)
|
批
|
1
|
20
|
畜牧科技集成示范项目
|
个
|
100
|
21
|
畜牧业“机器换人”和物联网推进项目
|
每个主要畜禽产业建立5个以上示范场
|
个
|
15
|
建设智慧畜牧业示范基地
|
批
|
1
|
22
|
推广“互联网+畜牧”(电子商务)发展项目
|
批
|
1
|
23
|
畜牧兽医行业信息化管理项目
|
|
全省联网
|
24
|
国内外畜牧业合作项目
|
批
|
1
|
25
|
新型
畜牧
创业
工程
|
社会化服务提升项目(建综合平台或服务机构)
|
批
|
5-6
|
26
|
全产业链融合项目
|
建设产值超30亿元畜牧业全产业链
|
条
|
5
|
建设特色畜牧业全产业链合作社
|
批
|
1
|
27
|
金融保险服务推广项目(推出一批畜牧业保险品种)
|
批
|
1
|
28
|
新型主体培育项目(培育新型畜牧人)
|
个
|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