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12-25 11:42:13  来源:商务部  浏览次数:3130
核心提示: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是发挥市场在标准化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构建国家新型标准体系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要求,促进团体标准化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以下意见。
发布单位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6-02-29 生效日期 2016-02-2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17-12-15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本法规已废止,依据请查看:
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国质检标联【2017】5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中国科协:
 
  根据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6〕13号)有关要求,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制定了《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经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
 
  2016年2月29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3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0) 法规动态 (211)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246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