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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政府令第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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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09-30 05:21:41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479
核心提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17年11月2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发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政府令第227号
发布日期 2017-12-13 生效日期 2017-12-1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规章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废止的相关法规为:
《内蒙古自治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酒类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17年11月2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自治区主席 布小林
 
    2017年12月13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2017年第18 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废止以下政府规章:
 
    一、《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复垦实施办法》(1991年5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8号公布、2010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75号修正);
 
    二、《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违法行为查处办法》(2000年12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8号公布、2010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75号修正);
 
    三、《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办法》(2002年10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4号公布、2012年4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86号修正);
 
    四、《内蒙古自治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2003年7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8号公布);
 
    五、《内蒙古自治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2003年8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9号公布);
 
    六、《内蒙古自治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2006年1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42号公布、2009年2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67号修正、2016年5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19号修正);
 
    七、《内蒙古自治区建设用地置换办法》(2008年1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54号公布);
 
    八、《内蒙古自治区内部审计办法》(2010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77号公布);
 
    九、《内蒙古自治区酒类管理办法》(2013年3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5号公布);
 
    十、《内蒙古自治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1989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号公布、2001年10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5号修订、2010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75号修正);
 
    十一、《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实施办法》(2000年12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9号公布);
 
    十二、《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办法》(2001年3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1号公布);
 
    十三、《内蒙古自治区有线电视管理实施办法》(1992年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36号公布、1995年11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64号修正、1998年8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87号修正、2010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75号修正);
 
    十四、《内蒙古自治区暂住人口管理办法》(1992年4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37号公布、1994年12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62号修正、1998年8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87号修正、2010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75号修正);
 
    十五、《内蒙古自治区保安服务管理办法》(2004年1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33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地区: 内蒙古 
 标签: 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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