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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沪食药监餐饮〔2017〕1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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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9-15 14:22:13  来源: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253
核心提示:2017年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为保障市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发布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沪食药监餐饮〔2017〕180号
发布日期 2017-09-13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shfda.gov.cn/gb/node2/yjj/xxgk/zfxxgk/zxxxgk/sp/u1ai53348.html
各区市场监管局:
 
  2017年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为保障市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两节”期间是食品消费的高峰时段,也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时段。今年“两节”期间又恰逢上海旅游节、上海购物节、“双创周”等重大活动。切实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于保障市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建设市民群众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具有重要意义。同时,确保党的“十九大”前夕全市食品安全,既是当前重要的工作任务,更是首要的政治责任。各区市场监管局要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食品安全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各区市场监管局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增强食品安全的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对“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要认真分析节日期间食品经营特点,重点细化各环节的监管措施,切实落实监管任务分工,做到工作部署到位、检查到位、责任到位。特别是供应“两节”食品要确保生产原料可追溯,生产加工过程符合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合理,食品贮运符合标准,保障节日消费食品买得放心、吃得安全。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执法检查
 
  (一)加强对月饼市场监督检查。要全覆盖开展对月饼生产单位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月饼生产单位落实质量控制、原辅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生产过程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以及出厂检验、贮存等。严防使用回收食品或陈旧原料生产加工月饼以及销售“三无”或超过保质期的月饼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加工销售月饼的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尤其是受到网络推崇和热评的“网红”餐饮服务单位,确保其加工的食品符合标准,严禁超负荷加工供应以及委托无证照企业生产加工月饼。同时,要结合年度监督抽检计划开展月饼监督抽检工作。
 
  (二)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要突出节日市场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食品的监督检查;突出肉制品、乳制品、酒类、糕点、食用油、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等重点品种;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城市社区、旅游景区、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区域;突出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食品展销会等重点场所,加大执法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把食品准入关。要督促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加强网络订餐管理,加大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对食品小作坊、小商场、小超市、小食品店、农家乐和集贸市场等单位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对旅游景区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要以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连锁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网络订餐等为重点单位,以餐饮集中消费区域、旅游景区及周边等为重点区域,重点检查其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台账建立、索证索票、凉菜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配送、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食品留样等。严防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制作来源不明的野蘑菇、野菜、野果等。对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餐饮服务单位,坚决依法查处。
 
  (四)加强对高风险品种和重点项目的监督抽检。要按照年度监督抽检计划,对重点品种食品可能非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项目,以及食用农产品中可能使用的瘦肉精、兽药残留、甲醛、孔雀石绿、硝基呋喃、苏丹红、罗丹明B、糖精等项目,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切实做好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积极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三、强化突出问题治理,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
 
  要针对使用工业明胶和非食用盐等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使用病死猪肉等劣质原料加工食品、利用工业硫磺或工业松香加工食物、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制作过程添加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水产品非法添加抗生素、用回收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篡改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保健食品标签和广告虚假宣传、网络订餐无证经营等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严肃查处制假售假、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使用过期、回收食品或原料加工制作食品,销售超过保质期、标签标识不规范、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问题企业和食品立即采取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召回等行政强制措施;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开展宣传教育,强化社会共治
 
  各区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利用广播、电视等各类媒体,在商超农贸市场、农村大集、民俗活动等特色场合,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加强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贯,引导广大消费者购买安全放心食品,慎重购买和食用野生蘑菇、野生小龙虾等食材加工制作的食品,倡导科学理性消费,提高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保障12331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及时受理和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应急值守,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各区要切实把“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重大事项报告和领导带班等制度,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保持通讯畅通。对涉及本区域的食品安全舆情信息要及时应对和处置。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第一时间上报区政府和市食药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并依法处置,切实确保“两节”期间食品安全。
 
  请各区于10月9日前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和附件书面报送市食药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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