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76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76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8-09 10:13:14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786
核心提示:《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17年6月15日省人民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发布单位
贵州省人民政府
贵州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76号
发布日期 2017-07-28 生效日期 2017-07-2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规章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gzhfda.gov.cn/read_Article_115_13185.shtml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17年6月15日省人民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孙志刚
 
  2017年7月28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推进“放管服”工作深入实施,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省人民政府决定修改和废止以下规章:
 
  一、修改的规章(4件)
 
  (一)《贵州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将第十一条第三款修改为:“用地面积(包括水面面积)在3公顷以上的公共绿地总体规划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贵州省无线电管理办法》
 
  删除第三十二条第四项。
 
  (三)《贵州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
 
  删除第十七条、第三十二条。
 
  (四)《贵州省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及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
 
  删除第十八条第一款。
 
  此外,对个别文字及条文顺序作了调整。
 
  二、废止的规章(1件)
 
  《贵州省水能资源使用权有偿出让办法》
 
  三、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地区: 贵州 
 标签: 规章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408)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105) 法规动态 (86)
法规解读 (2648) 其他法规 (508)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9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