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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农牧办发〔2017〕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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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4-06 02:24:4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浏览次数:797
核心提示:按照《关于深入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内安委办〔2017〕19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王波副主席的讲话精神,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现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发布文号 农牧办发〔2017〕18号
发布日期 2017-04-01 生效日期 2017-04-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nmagri.gov.cn/zxq/xztz/655611.shtml
厅属各有关单位:
 
  2017年3月24日国务院安委会召开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会议,国务委员王勇出席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会议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部署,通报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有关情况,部署了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各项重点工作。之后,自治区政府接着召开自治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会议,王波副主席对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等有关工作提出了要求。按照《关于深入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内安委办〔2017〕19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王波副主席的讲话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安委会危化品综合治理会议精神
 
  国务院安委会24日召开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专题会议,国务委员、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王勇出席会议并讲话。王勇指出,近年来各有关方面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危化品安全生产取得积极成效。但必须看到,当前危化品安全管理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面临诸多风险挑战,处于事故易发多发特殊时期,形势依然复杂严峻。王勇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强化督促考核,完善长效机制,坚决打好打赢综合治理攻坚战。今年要全面排查危化品安全风险,加强重大危险源、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安全管控,启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健全监管体制,加大执法力度,提升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委会会议精神,加强危化品整治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增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拥有实验室(检测机构)的厅属各单位要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切实引起高度重视,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安委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确保所属实验室不发生危化品以及水、电、气等安全事故。
 
  二是要突出重点,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拥有实验室(检测机构)的厅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运输、废弃处置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规范管理,消除隐患。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综合治理方案要求,有针对性地细化管理制度,制定方案,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厅办公室已于2017年2月21日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17〕7号,以下简称《方案》)转发给拥有实验室(检测机构)的厅属各单位,并要求厅属各有关单位制定实验室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建立化学药品清单、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请厅属各有关单位对照《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摸清底数,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修订)和《方案》进一步强化危化品整治工作,将责任落实到人,规范实验室管理,确保不发生事故,如遇突发事故及时妥善处置。
 
  三、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请拥有实验室(检测机构)的厅属各单位于4月7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29日前分别将今年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全年工作进展情况报厅办公室。厅办公室将及时汇总上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拥有实验室(检测机构)厅属单位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办公室
 
  2017年4月1日
 
  联系人:杨永胜,电话:6652077,邮箱:124662387@qq.com
 
  附件:
 
  拥有实验室(检测机构)厅属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

实验室

《制度》《预案》《清单》

1

农牧业科学院

已制定,并已报厅办公室。

2

种子管理站

已制定,并已报厅办公室。

3

饲料草种监督检验站

已制定,并已报厅办公室。

4

动物疫病防控中心

已制定,并已报厅办公室。

5

家畜改良工作站

已制定,并已报厅办公室。

6

兽药监察所

已制定,并已报厅办公室。

7

水产技术推广站

已制定,并已报厅办公室。 

8

马铃薯繁育中心

已制定,并已报厅办公室。

9

园艺研究院

已制定,并已报厅办公室。

 地区: 内蒙古 
 标签: 牧业 危险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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