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全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局制定了《苏州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规定》《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地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 苏州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规定
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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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苏食药监政〔2016〕17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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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6-12-26 | 生效日期 | 2016-12-26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http://www.suzhoufda.gov.cn/tongzhiwenjian_article-65-267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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