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一)》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一)》,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一)
附件:2. 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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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2016年第205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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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6-12-27 | 生效日期 | 2016-12-27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2021-03-01 | |
属性 | 通告公告 | 专业属性 | 产品及原料 |
备注 | 废止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发布《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0年版)》《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0年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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