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2017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工作部署和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文件要求,为切实保障全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维护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气氛,现就做好“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突出重点。各地要根据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重点单位监督检查,要以节日消费集中区、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以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展销会等为重点场所,以餐饮单位、超市、食品店等为重点单位,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除患大排查,发现违法违规等问题,要立即依法进行处置。要加大对乳制品、肉制品、米制品、豆制品、酒类、食用油、饮料、糕点、调味品等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市场热销食品的监督抽验,加大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连锁餐饮企业、旅游定点接待单位、农家乐、年夜饭供餐单位等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大对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糖、减肥、改善睡眠、胶囊剂、酒类等保健食品的监督检查,发现不合格产品要依法予以处理。
二是排查风险。各地要在日常监督抽检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两节”期间热销食品、地方特色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要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格遵守索票、索证等制度,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三是整治问题。各地要严厉打击使用工业明胶和非食用盐等非食品原料、病死猪肉等劣质原料、工业硫酸或工业松香加工食品的行为,针对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罂粟壳、水产品非法添加抗生素、野生蘑菇中毒等突出问题,加大整顿治理力度,对问题企业立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对问题产品立即责令下架,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二、强化“两节”期间药械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生产环节监管。各地要根据“两节”期间企业生产特点,对辖区内各类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开展有针对性巡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组织生产,保障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
二是加强流通经营监管。要结合当地群众节日期间生活习惯和用药用械特点,突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旅游景区以及机场、长途客运站、火车站内及周边等重点区域的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企业和个体诊所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抗菌药物、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重点品种和“两节”期间易耗药品的监管力度,加强网上药品和医疗器械销售监管工作,及时消除药品医疗器械流通和使用环节的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加大对药品严重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严重不良事件的监测力度。对风险性大、关注度高、影响面广的,要坚持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情,防范和有效杜绝群体性危害事件的发生。
三、强化“两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对“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针对日常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做好分析、排查、预防和监督等工作,有的放矢开展监督检查和应急准备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把“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和领导带班等制度,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保持通讯畅通。对涉及本地食药安全舆情信息要及时积极应对和处置。
二是积极处置应急事件。“两节”期间,要针对矛盾集中点、问题易发频发领域,组织开展必要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两节”期间,要密切关注食品药品安全舆情动态,及时核实、研判、回应公众重点关注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
三是大力加强宣传教育。节日期间,要利用门户网站、电视、广播、报刊以及微信、微博等宣传平台,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警示信息,引导公众理性消费,科学饮食用药。
四、强化“两节”期间廉洁纪律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各项纪律要求,严禁出入私人会所,认真剖析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自觉抵制节日期间的各种不正之风,确保“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和干部队伍“两个安全”。
请各地、各单位将“两节”期间值班安排分别于2016年12月30日和2017年1月26日前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值班室。
值班电话:0791-88158123 传 真:0791-88158100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