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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武食药监发〔2015〕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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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6-26 10:05:41  来源:武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199
核心提示:现将《2015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武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武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武食药监发〔2015〕75号
发布日期 2015-03-18 生效日期 2015-03-1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wwfda.gov.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5816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稽查局:
 
  现将《2015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武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18日
 
  2015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和市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风险管控、索证索票、痕迹监管”,紧盯重点难点问题,扩大监管视野,延伸监管触角,努力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为广大消费者创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一、以问题导向为统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一)继续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各县区要在去年开展的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和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突出重点区域,以城乡结合部、乡镇、村、农村旅游景区景点为重点区域,重点查处无证经营、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突出重点场所,以农村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和食品(杂)店为重点场所,依法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确保依法规范经营。三是突出重点品种,以肉及肉制品、食用油、酱醋、节日性和地方特色食品为重点品种,集中整治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和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确保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四是继续严厉打击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以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为线索,追根溯源、顺藤摸瓜,捣毁“黑窝点”和“黑作坊”,进一步整治和规范农村食品市场。五是开展农产品市场和经营主体调查工作,认真做好底数统计,彻底摸清全市经营主体基础信息,按照不同业态、规模、经营品种等分类要求进行细化梳理,建立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信息库。组织开展全市食品市场分类、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情况摸底调查工作,通过调查统计,为有针对性监管提供基础数据。六是结合食用农产品经营风险与特点,适时开展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的违法行为,以监督检查经营者落实“两项制度”为抓手,以现场加工食品为重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进货行为。
 
  (二)继续深入开展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对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进行进一步进行清理整治,建立完善经营者主体档案,做到情况清、底数明,确保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二是严厉打击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对销售来源不明、标识不清、非法添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山寨、“五无”等食品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严管重罚。三是加强与教育、公安、工商、城管、街道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群防群治,形成合力,严厉打击食品经营违法行为,规范儿童食品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行为,净化食品经营环境,营造安全健康、规范有序的食品市场环境,共同做好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工作。
 
  (三)开展冷冻肉类食品专项整治。冷冻肉类(含猪、牛、羊、鸡、鸭、鱼肉和其畜、禽产品肉类)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今年,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把冷冻肉类作为重要的问题导向,开展好冷冻肉类专项整治工作。一是以各类冷库和冷冻肉贮存场所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库存冷冻肉类的检验检疫证明、进口检验检疫证明,进出货台帐、以及冷冻肉供应商的主体资格证明等相关文件、资质,确保各类冷冻、冷藏肉来源正规、质量合格。二是监督冷冻肉经营者健全和完善进货检查验收、进销货台帐、日常管理、不合格肉类下架退市以及重大肉类疫情、疫病报告等制度,切实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三是积极研究和探索建立大型冷冻肉类冷库、库房进货报告制度,特别是对于经营进口肉类制品的冷库、库房等,必须按进货批次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四)开展水产品及水发产品专项整治。全市要将水产品和水发产品作为食品安全专项整的重要内容和重点环节,结合食用农产品入市后的监管工作,认真研究水产品和水发产品监管的特点和规律,力求破解水产品和水发产品监管的难题。一是对各类水产品和水发产品批发市场进行整治,全面摸清各类水产品和水发产品的经营主体情况、产品来源和流通向、可能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并对水产品和水发产品经营主体进行摸底登记。二是落实各类市场主体的责任,监督市场开办方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对入场经营的水产品和水发产品的索证索票情况、主体资格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不经营来源不明、质量可疑的水产品和水发产品。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对所有批发、零售的水产品和水发产品要认真检查其索证索票情况。同时,加大抽样检测和快速检测力度,通过科学筛查,严厉打击在水产品和水发产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犯罪分子。
 
  (五)开展仓储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实施“透明仓储”工程,所有仓贮设施都必须安装监控设备,监控资料要完整保留,24小时留有记录,不得人为损坏、丢失,并由经营场所所在地监管部门每月检查一次。二是落实食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超市)、食品连锁经营企业总部、网络食品经营主体的仓储设施,没有仓贮设施的一律不得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三是把所有仓储设施全部纳入食品流通许可的审查范围,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食品经营场所一并进行现场核查,只有经营场所与仓储设施同时符合相关要求后,才能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仓储库房要悬挂许可证副本。四是进一步厘清经营场所与仓贮设施不属于同一监管责任范围时的监管职责,不能使不在同一监管职责范围的仓储设施成为监管的盲区和漏洞。五是健全仓贮食品管理制度,实施仓储食品色标管理,完善仓库设施设备,落实仓储食品管理要求,提高仓储食品管理水平。
 
  (六)认真开展保健食品监管专项整治,规范流通环节保健食品经营秩序。要求经营单位要严把进货关,严格查验相关手续,严禁夸大和虚假宣传保健品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不得销售名称、标签和产品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保健品,严格防止擅自添加未经批准的原料、药物等非食品原料的保健食品进入销售渠道。
 
  (七)开展流通环节清真食品专项整治。一是清真食品包装上,不得印有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禁忌的文字和图案。二是监督清真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确保所购食品或原料有清真标识和证明,清真食品保管、运输、销售过程中要符合清真饮食风俗习惯。三是清真食品必须实行专区专柜销售,设置明显的标志标识。
 
  二、以风险防控为核心,切实强化监管措施
 
  (一)加强食用农产品入市后的风险防控。一是根据总局将要出台的《食用农产品经营规范》和省局食用农产品经营管理细则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经营监管工作。二是开展农贸市场示范创建活动,各县区至少组织 1 家农贸市场参加。三是把好农产品市场准入关,加强与同级农牧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食用农产品准入准出机制,做好准出与准入的有效衔接。四是构建食用农产品自检体系,大型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商场、超市应有自检机构。五是鼓励和引导大型商场、超市建立“场厂挂钩”、“场地挂钩”机制,落实定点采购、定向进货要求。六是加大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抽检和快速检测力度,系统各级年度抽检任务中食用农产品检测比例不得少于30%。七是加大对食用农产品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过程监管、风险防控、下架退市等各项自律制度。
 
  (二)加强食品运输过程中的风险防控。一是食品批发企业必须要有食品配送车辆,经营冷链运输食品的,还要配备相应的专用车辆。二是食品配送车辆要由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登记,审查车辆性能,登记车辆基本信息,登记配送食品种类、配送区域等。三是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对经审查符合要求的食品配送车辆统一制发“食品配送车辆备案登记证”,凭证开展食品经营配送活动,食品配送车辆要设计有统一标志。四是食品配送车辆驾驶员(配送人员)要取得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和人员身体健康合格证明。
 
  (三)加强散装食品经营过程中的风险防控。一是针对散装食品管理和标识问题,继续加强日常监管,对持续达不到有关要求的,可以核销其散装食品经营项目。二是对经营直接入口散装食品的经营者,必须配备具有“三防”功能的存贮柜和陈列柜,以防散装食品在经营过程中的污染。三是严格落实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酱油和散装食醋的规定。
 
  (四)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风险防控。继续严格落实婴幼儿配方乳粉专区(专柜)经营的要求,专区(专柜)内不得混放其他食品或物品;继续开展药店试点销售工作,积极总结试点销售经验,扩大药品销售的覆盖面;继续加大主体责任的落实,严格监督经营者把好进口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和台帐记录;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过程的监管,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经营户必须 100%索取“电子一票通”台帐,并按批次索取质量合格证明。
 
  (五)加强下架退市食品的风险防控。严格落实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登记制度,对发现不合格食品就地控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负面清单”管理。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禁止生产经营的“负面清单”,以提醒消费者
 
  三、以索证索票为抓手,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一)要把索证索票作为推广应用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平台的有力抓手。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持之以恒地把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平台推广好、应用好。一是继续抓好已加入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平台的食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超市)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的使用率,力争在年底前应用率达到 100%。二是继续抓好未加入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平台的食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超市)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平台的加入率,年底前实现食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超市)100%纳入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三是继续抓好小食杂店“电子一票通”台账的索取率,年底前实现电子台账索取100%。四是继续抓好各级各类监管人员的学习和使用,做到人人会使用、个个会指导,力争年底前基层监管人员 80%以上可以开展网上巡查、网上录入信息、网上组织清查行动、网上开展执法办案、网上进行统计分析、网上进行形势研判。
 
  (二)要把索证索票作为落实各类市场开办方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一是监督市场开办者严格审查入场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对主体资格不合法或冒用他人主体资格证明的,一律不得入场销售。凡发现市场开办者不履行主体责任,接纳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经营者入场销售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市场开办者进行严厉处罚。二是监督市场开办者严格审查入场食品的索证索票和主体资格证明,凡是经营食品索证索票证明不全、来源渠道不明的,首先要追究市场开办方的责任。三是监督市场开办者严格监督检查经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情况,凡是在市场检查中发现经营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来源不清、渠道不明的食品的,一律先追究市场开办者的责任。
 
  (三)要把索证索票作为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的首要义务。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履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食品索证索票制度、食品购销台帐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等制度。大型商场、超市和食品批发市场必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业务培训。一般食品经营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必须落实好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进货台帐制度,落实好基本责任和要求。
 
  (四)要把索证索票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环节。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将食品经营者落实索证索标制度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监督指导经营者规范索取相关票证,妥善管理相关资料。
 
  (五)要把索证索票作为食品安全信用监管的基本依据。要积极开展守法经营的宣传教育,加大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的治理力度。建立各类食品经营者的信用档案,完善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全面建立“黑红名单”制度,对被吊销证照企业的有关责任人,依法实施行业禁入。
 
  四、以痕迹监管为手段,不断规范日常监管
 
  要按照“属地管理、区域负责、人员定岗、责任到人”的原则,完善网格化监管模式,局所联动、划片包干、领导抓片、干部包段、任务到组、责任到人,确保“痕迹化”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一是日常监管痕迹化。把“一表一薄一公示”作为落实日常监管责任、体现日常监管痕迹、规范经营者自律行为的重要载体,建立日常检查台帐,详细登记每次监督检查执法人员、监管对象、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做到巡查有计划、现场有笔录、发现问题有处理意见、处理事项有结果、检查笔录有签字,实现日常监管“全程留痕、随时查控”。二是案件查办痕迹化。对不合格食品按照品种批次建立“一品一表一案卷”(即:一种不合格食品对应一张清缴情况统计表和一份处罚案卷)的清查追溯机制,从立案、调查、审核、告知和送达等重点环节实施痕迹管理,明确行政执法流程,严格执法办案程序,规范执法文书制作,达到有序监管、有据监督、有迹可寻的目的。三是记分管理痕迹化。要严格按照省局《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认真填写《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告知单》,及时录入食品生产经营者记分管理系统,实现计分管理痕迹化,确保《办法》100%得到贯彻落实。四是信用管理痕迹化。各地要进一步严格标准,不断规范和大力推进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规范评定内容、考量依据、量化标准、评定程序,统一规范食品安全状况“外置化”公示牌,年底“外置化”率要达 100%,真正实现信用管理痕迹化。
 
  五、以规范建设为重点,扎实做好基础工作
 
  (一)认真开展行政许可,严把主体准入关口。食品流通许可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关口,流通许可关口把的好不好,直接关系到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全市食品流通许可机构一定要树立从严许可的监管理念,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一是继续深入开展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整顿工作,真正把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底数搞清楚,为制定监管对策、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管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特别是要将从事食品批发经营、从事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食品连锁经营企业、本地区的总代理、总经销等情况摸准、摸透,为食品经营主体分级分类监管奠定良好基础。二是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无证经营行为区分不同情况,采取分类施治的办法,抓紧解决无证经营的问题。三是通过主体资格的清理整顿工作,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主体档案,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对主体档案安排专人管理,并及时充实、完善档案信息和内容,使食品经营主体档案真正成为食品经营主体的出生证明、成长记录和信用档案。四是按照总局新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做好新证核发和网上申报及电子许可工作,结合日常监管和行政许可实际,不断提高食品流通准入门槛,把好食品流通许可准入关口。
 
  (二)开展食品安全“审计”试点工作。针对问题食品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规定,按照分级审计的原则,对经营的食品、食品运输、贮存、仓储、食品安全管理等,进行全方位、全过程逐项审核检查,并形成审计报告,及时向社会公示,对于食品安全“审计”发现的问题要严格处置,统一纳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事中事后监管的整体效能。
 
  (三)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高能力素质。一是市局计划开展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食用农产品入市后监管、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等内容的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二是各县区局要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结合本地实际,安排相应的学习和培训,着力提升监管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规范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三是各县区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要求,认真做好流通环节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严格落实“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行业道德伦理等方面的集中培训不得少于40小时。
 
  (四)全力以赴抓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今年,省政府将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的重点项目,按照省局计划安排,将在我市建设16个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在城区商场超市设置100台食品安全信息溯源机。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投入此项工作,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和标准。要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确定专门人员、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要认真筛选市场主体、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加强工程经费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的标准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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