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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切实预防夏季食品安全事故的通知(皖食药监食消秘〔2015〕1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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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5-11 16:46:14  来源: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858
核心提示:夏季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高发、易发敏感时段。为有效防控夏季餐饮食品安全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发布单位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皖食药监食消秘〔2015〕187号
发布日期 2015-04-30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ada.gov.cn/webinfo/shengju/adaweb/zwxx/wjtz/2015/04/43047.html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德、宿松县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
 
  夏季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高发、易发敏感时段。为有效防控夏季餐饮食品安全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夏季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从维护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预防夏季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实施强有力的监管。各地要结合区域内餐饮业特点和监管实际,认真总结和分析往年事故发生区域、易发业态、易发环节、易发品种和典型问题,科学研判区域内事故发生趋势,针对事故发生规律和特点,确定防控事故发生的重点和措施。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时段特点和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夏季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具体、重点突出、举措有力。要在抓部署、抓落实、抓督查上下功夫,扼守夏季不发生重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这条底线。
 
  二、实施严密排查,消除餐饮食品安全隐患。各地要全面排查本辖区餐饮服务单位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着力强化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食物中毒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将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中央厨房、餐馆、大型连锁餐饮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单位;将繁华商业街区、医院、各类学校和车站铁路等交通枢纽周边、旅游景点景区等人群聚集地区的餐饮为重点区域;将冷荤凉菜、裱花糕点、生食海产品、熟肉制品、自制饮品、自制火锅底料、自制调味料等作为重点监管品种,以查找问题为导向,以消除餐饮食品隐患为监管工作目标,加大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力度,及时消除餐饮食品安全隐患。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将食品采购索证索票、易腐食品贮存、食品加工制作,特别是冷荤凉菜等高风险食品加工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作为重点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的检查发现突出问题,应及时通报当地教育、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具体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中高考即将来临,考生、家长和学校高度关注,做好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对保障广大考生饮食安全、维护正常的考试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对考点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隐患排查,定点、定人、定岗、定责,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广大考生饮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三、针对时段特点,加强监督抽检及核查处置 。各地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省局201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针对夏季微生物生长繁殖迅速易造成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特点,将乳制品、熟肉制品、豆制品、冷冻饮品及餐饮服务单位自制的凉拌菜、熟肉制品、饮料、食用冰、火锅底料、调味料和消毒后的餐饮具等作为重点品种,强化对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性微生物、山梨酸等防腐剂、非法添加物等项目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提高抽检监测频次,增加抽检监测数量,强化对抽检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或问题产品的核查处置。
 
  四、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违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餐饮食品的,要责令餐饮服务单位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责令其停止经营,并对整改结果及时进行复查;对日常监管中发现、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媒体舆情反映的餐饮食品安全案件线索的,要一一核查到位,做到督查督办;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一经发现,一律从严、从重、从快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形成严厉打击餐饮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
 
  五、建立健全机制,认真做好事故处置工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地区实际,要健全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加强演习演练,强化应急处置人员的培训,及时更新、补充应急处置物资,确保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能够快速反应、科学应对、有序处置。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地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按应急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依照“初报时间要素、续报事件详情”的原则,及时将事故发生、核查和处置信息上报至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瞒报迟报、处置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六、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地要强化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特别是预防食物中毒知识的宣传培训,增强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督促企业负责人组织制定本企业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定期检查企业内部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排查食品安全风险,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请各市(省管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于9月25日前,将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切实预防夏秋季食品安全事故工作总结报送省局食品消费监管处。联系人:汪建明   电话(传真):0551-62999334  电子邮箱:jgc@ada.gov.cn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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