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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两超一非”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甘食药监发〔2015〕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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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5-11 04:35:55  来源: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902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研讨班暨工作会议精神,针对近年食品安全事件暴露出的超范围经营和超能力接待等突出问题,切实防控风险,有效遏制餐饮服务环节超范围经营、超能力接待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以下简称“两超一非”)行为,现就继续深入开展餐饮环节“两超一非”专项治理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甘食药监发〔2015〕125号
发布日期 2015-04-23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gsda.gov.cn/CL0005/36789.html
各市州、甘肃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兰州新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稽查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研讨班暨工作会议精神,针对近年食品安全事件暴露出的超范围经营和超能力接待等突出问题,切实防控风险,有效遏制餐饮服务环节超范围经营、超能力接待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以下简称“两超一非”)行为,现就继续深入开展餐饮环节“两超一非”专项治理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监管部门应进一步提高对“两超一非”行为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在巩固2014年餐饮服务单位超范围超能力经营行为治理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总局“两超一非”整治行动,继续深入开展“两超一非”行为专项治理。要加大对餐饮环节“两超一非”行为的突击检查、严厉处罚、问题通报、媒体曝光的力度,将《甘肃省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效实施贯穿专项治理的始终,探索实施夏秋季等重点时段在C级单位中禁售凉菜等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的必要措施,形成强大整治声势,营造重典治乱的严打氛围。
 
  二、严格落实许可准入制度
 
  要切实把好凉菜等重点品种的许可准入关口,对不具备加工制作凉菜、生食水产品、裱花蛋糕等重点品种制售条件的,一律不予许可;对未经许可擅自加工制作凉菜等的,一律停业整顿,拒不整改的,一律按法律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直至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实施满员接待和农村集体聚餐报备管理
 
  对达到满员接待状况的餐饮单位和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必须督促实施登记报备管理,并对其是否具备满足承办特定宴席的加工制作、餐饮具盛装和洗消保洁、备餐等条件进行严格核查。对不落实登记报备管理和不具备相应条件的,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责令其停止加工经营行为并依法处置。
 
  四、落实重点环节治理措施
 
  对地方特色饮食中制售较少品种小菜和单一熟肉制品的餐饮服务单位,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责令其必须设置专门区域,配备卫生防护设施、专用工具和冷藏设施,由专人负责切配制售,盛装餐具符合洗消保洁要求。对不具备专门区域、专用器具、专人操作及防尘、防虫、防飞沫等条件,督促其限期达到条件后方可制售,坚决杜绝“一手摸钱一手抓肉”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五、严厉打击超能力接待和非法添加行为
 
  各地要按照网格化、痕迹化监管的要求,加大日常监管和监督执法力度。对不落实大型聚餐报备留样和满员接待报备管理的餐饮单位,必须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不具备承担特定聚餐活动相应条件,超出每天或每餐最大接待量违规接待的餐饮服务单位,要立即制止其违规行为;对不符合重大活动保障能力要求的,立即建议主办方取消其接待资格;对拒不整改或明知故犯的,一律按法律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直至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要结合大力推行的“负面清单”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餐饮环节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专项整治,对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一律吊销许可证并移交司法机关。
 
  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各地要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发放相关法律法规资料、在各类媒体上发布监管信息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以“两超一非”经营行为的危害及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依法经营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同时,要加大对基层监管人员、食品安全协管员、联络员的业务培训,大力提升监管能力,确保宣传工作深入广泛,教育培训规范到位。
 
  请各地于6月30日和10月30日前,将餐饮环节“两超一非”专项治理工作上半年和全年总结报省局餐饮处。省局将通过飞行检查等方式,适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联 系 人:刘楠
 
  联系电话:0931-7617570(传真)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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