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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开展“清洁厨房”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冀食药监餐饮﹝2015﹞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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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3-03 01:45:40  来源: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180
核心提示:为实现厨房操作规范、环境清洁卫生、污染有效控制、食源性疾病明显减少、饮食安全有保障的目标,积极构建消费者和公众参与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全面提升我省餐饮食品安全水平,根据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省局制定了《河北省开展“清洁厨房”活动的指导意见》。
发布单位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冀食药监餐饮﹝2015﹞20号
发布日期 2015-02-28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hebfda.gov.cn/CL0216/52703.html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定州、辛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

  厨房的持续清洁卫生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基础,为实现厨房操作规范、环境清洁卫生、污染有效控制、食源性疾病明显减少、饮食安全有保障的目标,积极构建消费者和公众参与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全面提升我省餐饮食品安全水平,根据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省局制定了《河北省开展“清洁厨房”活动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工作,并于2015年3月31日前将本辖区“清洁厨房”活动实施方案报送省局。

  联系人:王中原,联系电话:0311-83720048,传真:0311-83720046,邮箱:hebfdacyc@163.com

  附件:

  附件:   河北省开展“清洁厨房”活动的指导意见.docx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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