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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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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1-05 16:42:14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368
核心提示:2015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自治区“两会”即将召开,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现就做好“两节”“两会”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进行通知。
发布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4-12-29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xjda.gov.cn/WS01/CL0117/16528.html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自治区“两会”即将召开,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现就做好“两节”“两会”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把 “两节”“两会”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监督检查,结合各地实际开展工作,重点防范食品药品安全系统性风险。巩固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医疗器械“五整治”等专项行动成果。针对日常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做好分析、排查、预防和监督等工作。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确保“两节”“两会”期间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加强食品监督检查,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一)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监管。要结合实际,对节日和旅游度假消费集中区域,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乡村巴扎、游园会等节日聚集活动场所以及年夜饭供餐单位等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农家乐等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旦发现不合格或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情况,立即依法处置。

  (二)加强节日热销食品和民俗特色食品监督检查。要对节日市场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粮食制品、肉制品、食用油、乳制品、酒类、饮料、调味品等重点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同时对民俗特色食品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确保食品安全问题可追溯。监督企业开展自查,并对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节日、会议餐饮服务监督检查。要对承办节日、“两会”期间聚餐活动的餐饮服务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以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及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的加工制作过程为重点监督内容,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强化过程控制,严防添加非食用物质、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交叉污染等情况的发生。

  (四)加强保健食品监督检查。要以日常监管和抽检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较多、风险度高的品种为重点,对保健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台账建立、索证索票等重点环节,批发市场、超市、药店等重点场所以及问题多发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加强监督检查,对保健食品(含网售)标签、说明书、广告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同时,结合“两节”保健食品的消费特点,针对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糖、减肥、改善睡眠、胶囊剂、酒类等保健食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予以严处。

  (五)加大食品安全抽检力度。要以节日大宗消费品和民俗特色食品为重点,在食品安全问题多发、易发的区域和场所,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充分利用现有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施设备进行筛查,对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食品,迅速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依法实施监督抽检。对抽检不合格或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产品,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严防问题食品再次流入市场。

  三、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确保用药用械安全

  (一)认真排查风险隐患。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相关企业和单位认真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针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和重点对象,仔细排查安全隐患。

  (二)强化药械监管。以贯彻实施新修订药品GMP、GSP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提升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月巡查制度,加强日常监管,不断规范药械生产经营行为,确保质量安全。

  (三)加强易制毒化学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重点品种日常监管,落实监管制度,防止发生流弊事件。针对特殊药品监管工作中薄弱环节和漏洞,完善监管制度,严格落实监管措施,提升特殊药品监管水平。

  (四)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要对药品严重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严重不良事件进行实时监测。对风险性大、关注度高、影响面广的,坚持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坚决防范和有效杜绝群体性危害事件的发生。

  四、打击引导双管齐下,严防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

  (一)加大打击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惩重处。要对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易发的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实施排查,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问题企业和商品立即采取责令停止经营、下架等行政强制措施,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注重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引导群众规避风险。要充分利用年货市场、农村巴扎、民俗活动等特色场合,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科学饮食用药的知识。同时,对从业者以及广大群众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消费维权、食品药品安全常识特别是预防食物中毒知识的宣传教育。

  (三)适时做好节日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警示。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提高公众的科学消费意识,鼓励广大消费者合理投诉举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努力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五、严格执行改进作风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项规定,用良好作风抓好工作落实、取得群众信任。到基层调研、走访慰问、抽检抽验和办案,要轻车简从,不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不提不合理要求。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风,本着简约、俭朴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各种活动。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送年货、节礼、旅游和参与各种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岗位责任制,加强节日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健全应急协调机制,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对发生的“四品一械”安全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按照相关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请将“元旦”“春节”期间值班安排,分别于2014年12月30日、2015年2月11日前,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各地要积极组织开展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督导检查,将工作进展、问题整改落实、突发事件处置、节日期间值守情况等作为督查重点内容,并将“两节”期间执法检查情况于2015年2月25日前报送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1-2627218;传真:0991-2630974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2月29日

 地区: 新疆 
 标签: 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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