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关于在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中进一步加强案件查办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在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中进一步加强案件查办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10-29 13:39:09  来源: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794
核心提示: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在组织动员、宣传发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从近期省级督办情况看,这项工作还存在着地区进展不平衡、查办案件不力、管理不够规范和信息上报不及时、不全面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深化全省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工作,特下发通知。
发布单位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4-10-23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hubfda.gov.cn/zxbw/gztz/jt/17329.htm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在组织动员、宣传发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从近期省级督办情况看,这项工作还存在着地区进展不平衡、查办案件不力、管理不够规范和信息上报不及时、不全面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深化全省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

  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是国务院食安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工商总局今年布置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整治和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事关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提升的一件大事。各地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抢抓机遇,加快进度,真抓实干,确保在11月底前取得重大成果。

  二、要以“四打击”为切入点,严厉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

  “四打击”是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切入点。各地一定要以“打”为先,以“打”树威,以“打”促建,严厉查处一批无证无照经营,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生产经营侵权仿冒、“五无”食品和“两超一非”劣质食品的违法行为。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要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立案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有案不办、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纪律责任。查办案件的情况,将作为考核各地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的重要指标。

  三、要以“四规范”为着力点,切实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

  “四打击”的目的在于“四规范”。除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外,对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要督促其尽快完善相关手续、补办相关证照;对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的,要督促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尽快建立进货台账;对生产经营侵权仿冒、“五无”食品的,要加大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知识的宣传力度,督促其定期对侵权仿冒、“五无”和过期等食品进行清查和执行下架退市制度,并做好登记;对生产经营“两超一非”劣质食品的,要有针对性地向生产经营者讲解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国家禁止添加的非食用物质目录,督促生产经营者规范其生产经营过程。

  四、要强化检查督办,确保整治工作深入有力开展

  各市州相关部门要组成由领导带队、专班人员参与的若干联合督查组,分头对所辖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的明查暗访。明查时,要重点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全面查阅相关资料。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立即进行整改。

  五、要加大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力度,力求此项工作得到全面反映和总结

  从近期省级督办的情况看,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是当前整治行动中最薄弱的环节,许多整治的情况,特别是查办案件和整改规范的情况、数据没能全面及时向上汇集。从10月30日起至12月4日止,各市州每周四要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一次查办案件和整改规范的情况和数据(有关统计表附后),每周报送2-3个典型案例。省“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信息报送情况进行排序并通报。对不及时报送相关信息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4年10月23日
 

附件:
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目
单 位
数 量
监督检查数据
检查食品生产单位
其中:食品生产小作坊
儿童食品生产单位
户次
 
 
 
检查食品经营户   
其中: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
户次
 
 
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
个次
 
打击无证无照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资格数据
取缔无照生产经营户
其中: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黑窝点”
 
 
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其中:食品生产许可证
食品流通许可证
餐饮服务许可证
 
 
 
 
吊销营业执照
 
立案查处无证无照行为案件
其中:罚没金额
 
万元
 
查扣不合格食品
公斤
 
下达整改通知书
 
补办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其中:食品生产许可证
食品流通许可证
餐饮服务许可证
 
 
 
 
补办健康证(督促从业人员进行体检)
 
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活动数据
立案查处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行为案件
   其中:罚没金额
 
万元
 
查扣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
公斤
 
下达整改通知书
 
督促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和建立进货台账
 
打击制售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行为、规范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管理数据
立案查处制售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行为案件
   其中:侵权仿冒儿童食品案件
罚没金额
 
 
万元
 
查扣侵权仿冒、“五无”食品
   其中:侵权仿冒儿童食品
公斤
 
 
下达整改通知书
 
督促生产经营者对侵权仿冒、“五无”食品进行定期清查和执行下架退市制度
 
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数据
立案查处制售“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行为案件
其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案件
罚没金额
 
 
万元
 
查扣“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
其中:劣质儿童食品
公斤
 
 
监督抽检食品(不含省级抽检)
其中:儿童食品
         检出不合格食品
         下架退市、召回食品
         通过抽检立案查处案件
组数(或批次)
 
 
 
公斤
 
 
下达整改通知书
 
其他数据
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总数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数
 
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创建示范点
其中:食品生产示范点
食品流通示范点
餐饮服务示范点
 
 
 
 
召开新闻发布会
   其中:市级
         县级
 
 
 
培训食品从业人员
 
人次
 
发放宣传资料
 

备注:1、此表每周四填报一次;2、10月30日填报本表时,数据为专项活动开展以来的累计数;3、11月份填报时,数据为每周的数据,不需要和前期数据累加;4、12月4日填报最后一次,数据为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的累计数。


 

 地区: 湖北 
 标签: 案件 专项整治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00)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21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7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