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蚌埠市食安办 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蚌埠市工商局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集中会战”行动的紧急通知(蚌食安委办(2014)19号)

蚌埠市食安办 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蚌埠市工商局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集中会战”行动的紧急通知(蚌食安委办(2014)19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10-21 10:23:26  来源: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浏览次数:1134
核心提示:为深入推进我市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联合制定了《蚌埠市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集中会战”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实施。
发布单位
安办 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蚌埠市工商局
安办 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蚌埠市工商局
发布文号 蚌食安委办(2014)19号
发布日期 2014-10-16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bb.ada.gov.cn/wjtz/article.jsp?articleId=395501666
各县区食安办、市场监管局:
 
  为深入推进我市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联合制定了《蚌埠市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集中会战”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实施。
 
  蚌埠市食安办                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蚌埠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10月16日
 
  全市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集中会战”行动方案
 
  为巩固前期我市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推进各项整治深入开展,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5天的全市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集中会战”行动。
 
  一、行动时间
 
  2014年10月17日——10月31日。
 
  二、形式内容
 
  “两集中、两统一”、“两突出、四必查”、“重处罚、严追究”为本次集中会战的主要形式和内容。
 
  1、两集中、两统一:集中15天时间、集中系统全部力量,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集中会战”行动。
 
  2、两突出、四必查:突出重点区域(城关镇、重点乡镇)、突出重点品种(肉制品、豆制品、豆芽菜)。做到四必查:食品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必查,学校周边食杂店必查,食品安全示范街店必查,肉制品、豆制品、豆芽菜小作坊必查。
 
  3、重处罚、严追究:在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重处罚。涉嫌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行动要求
 
  (一)全员行动。在市一级召开动员会后,各县区食安办、市场监管局要及时召开本辖区动员会,要集中全局力量,分片包干。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带队进行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现场督查。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成立“集中会战”督查组,邀请新闻媒体参与,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县区会战行动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在督查中发现问题,责成辖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迅速处理。
 
  (三)加大宣传。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为载体,宣传行动开展情况,营造舆论氛围。鼓励群众投诉举报。期间,市食安办将召开1次新闻发布会,各县区相应召开1次新闻发布会,通报“四打击四规范”开展进展、成效及投诉举报查处情况,曝光典型案例。
 
  (四)畅通信息。实行“一周两报”制度。各县区要于每周二、周四下午5时前将行动报表(附件9)报至市食安办。其他信息按专项整治要求正常报送,大案要案及涉及刑事犯罪的要按程序立即上报。
 
  市食安办联系人:任懿,联系电话:3016953;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生产监管科联系人:高富强,
 
  联系电话:3015726;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流通餐饮监管科联系人:唐保萍,
 
  联系电话:3015781。
 
  附件:1、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集中会战”行动督导组组成名单;
 
  2-9、各类表格。   附件2-9下载.doc
 
  附件1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
 
  专项整治“集中会战”行动督查组组成名单
 
  第一督查组:组长:朱克华
 
  成员:王万武、周鹏程、戚仁江、
 
  督查县区:怀远县、淮上区
 
  第二督查组:组长:王于杰
 
  成员:秦玉麟、伍志青、高富强
 
  督查县区:固镇县、蚌山区
 
  第三督查组:组长:孙  标
 
  成员:杨宝鼎、乔红艳、唐保萍
 
  督查县区:五河县、龙子湖区
 
  第四督查组:组长:彭春元
 
  成员:万平安、朱明军、任  懿
 
  督查县区:禹会区、高新区、经开区
 
  每组成员排列第一位的为联络员,负责安排督查事宜。
 地区: 安徽 
 标签: 专项整治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8)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49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