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蚌埠市解决肉制品源头追溯及市场监管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蚌埠市解决肉制品源头追溯及市场监管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10-21 10:21:16  来源: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147
核心提示:根据中共蚌埠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蚌埠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级整改问题第四批清单的通知》(蚌群组发〔2014〕44号)的要求,市局制订了《蚌埠市解决肉制品源头追溯及市场监管问题整改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发布单位
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4-10-10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bb.ada.gov.cn/wjtz/article.jsp?articleId=395357598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相关科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蚌埠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蚌埠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级整改问题第四批清单的通知》(蚌群组发〔2014〕44号)的要求,市局制订了《蚌埠市解决肉制品源头追溯及市场监管问题整改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10月10日
 
  蚌埠市解决肉制品源头追溯及市场监管问题整改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肉及肉制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市局决定自2014年10月至2014年12月在全市范围内对肉制品源头追溯及市场监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和治理,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改、专项整治,切实加强肉及肉制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肉类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的生产经营行为,不断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和措施,推进长效体制建设,促进肉及肉制品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基本解决肉制品源头追溯及市场监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工作措施
 
  (一)继续开展全市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并将行动的时间延长至今年年底。在10月底至11月中旬再次组织一次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打击生产经营来源不明、与票证不相符、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鲜肉及肉制品,标签标示不符合要求的预包装肉制品,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进口鲜冻肉,“三无”、过期肉制品以及私宰肉、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对肉及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做到“严查、严办、严处”,确保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责任追究到位。
 
  (二)加大对肉及肉制品市场的管理和指导力度。在打击肉及肉制品违法行为的基础上,要加强肉及肉制品市场的管理和日常监督,加强指导,督促所有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户依法持证生产经营,确保市场秩序规范有序。10月底以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户要集中进行一次肉制品监管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重点培训肉及肉制品索证索票、查货验收、食品添加剂管理等要求以及违法生产经营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提高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户依法生产经营的能力和意识。
 
  (三)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部门配合、联合整治机制,及时通报信息、反馈情况。各县区市场监管局专项整治中涉及本市其他区域的违法线索,应当及时向市局报告。市局加强对各县区业务指导和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对肉及肉制品违法行为的查处注意向上下游追溯延伸,涉及农产品源头监管的,要向农业主管部门通报,必要时,协调组织开展联合行动。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杜绝“以行代刑”;同时积极协调检察部门、公安部门、农业主管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工商部门和海关,建立健全联合整治机制和平台。
 
  (四)加强督查督办。建立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月报告制度,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关于报送肉及肉制品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的通知》(蚌食药监办秘〔2014〕15号)的要求,及时填报相关报表。每月召开一次推进会,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研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在专项整治结束时,以查办案件数和案值等为主要指标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排名,并将其结果纳入食品安全年度考核范围内加以运用。
 
  (五)强化社会共治。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信息保密和奖励措施,充分调动群众举报肉及肉制品违法违规行为的积极性。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完善舆情监测机制,对媒体反映的肉及肉制品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核查处理。及时报道专项整治的进展、成效和典型案例,引导舆论方向。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食品药品社会监督员的监督,配合做好相关的调研和视察。加强与街道社区的联系,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监督“四员”的作用。
 
  三、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4年10月中旬)。市局于10月中旬召开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再动员会,对当前工作重点和下一步工作要求再动员再部署,掀起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的新高潮。
 
  (二)集中整改和治理阶段(2014年10月中旬-12月中旬)。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改和整治的任务及措施要求,突出整治重点,集中力量查处一批违法犯罪案件,突破大案要案。加强对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者的指导,提高市场规范化水平。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市局加强对整改和专项整治行动的督促指导,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12月下旬)。对全市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不断健全工作制度,突出源头治理,强化日常监管,规范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此次专项整改和治理工作已经列入蚌埠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级整改问题第四批清单,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巩固前期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扎实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严格责任追究。坚持食品安全属地管辖原则,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对各自辖区肉及肉制品市场秩序承担监管责任,要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明确责任人和具体监管责任,对打击治理不力、肉及肉制品问题突出的地区,要严格倒查追究相关单位和监管网格的责任。
 
  专项整改和整治工作总结,各相关单位分别于2014年12月25日前书面报送至市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bbyjjwww@sina.com。相关报表报送时间也相应延长至2014年12月底。
 
  联系人:王万武      联系电话:3016756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02)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717) 法规动态 (211)
法规解读 (288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7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