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公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4年莲都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6日
原文件下载: 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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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莲政办发〔2014〕17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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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4-03-26 | 生效日期 | 暂无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备注 | http://www.liandu.gov.cn/zcwj/zfwj/lzbf/t20140403_930816.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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