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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陆食药监发〔20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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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4-21 14:57:11  来源:陆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173
核心提示:为切实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春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桂食药监餐〔2014〕2号文件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强化对学校(含托幼机构,以下同)食堂的监督管理,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的监督检查。
发布单位
陆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陆川县教育局
陆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陆川县教育局
发布文号 陆食药监发〔2014〕8号
发布日期 2014-02-20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yulin.gov.cn/info/287517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各股室、食品药品监督所、教育局学校安全股、县各学校(含托幼机构):
 
  现将《2014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陆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陆川县教育局
 
  2014年2月20日
 
  2014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时值 “两会”期间,为切实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春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桂食药监餐〔2014〕2号文件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强化对学校(含托幼机构,以下同)食堂的监督管理,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的监督检查。陆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陆川县教育局研究决定,开展春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大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以学校食堂为监管重点,全面开展监督检查,保证监督检查不留死角。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落实管理责任,规范操作行为,遏制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二、检查内容
 
  (一)抓住重点,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全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进行突击整治,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从业人员管理、原料贮存、索证索票、清洗消毒、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况。
 
  1、严查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行为。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严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
 
  2、严查环境卫生情况是否达标。内厨功能分区情况,餐(饮)消毒方式是否符合卫生规范,从业人员能否正确使用消毒剂和消毒设备,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3、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当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患的,是否及时将其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4、严查索证索票采购制度是否落实。重点检查食用油、大米、肉类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经过验收程序,是否建立了进货台账记录,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环境和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索取并核对供应商食品生产或流通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要发挥改革后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三环节合一的体制优势,确认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学校食堂严禁外购畜禽肉类熟食制品,严禁采购“三无”食品。
 
  5、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认真核查学校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餐具清洗池、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相关操作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6、严查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豆浆等高风险食品的加工过程是否做到烧熟煮透,是否存在违规制售冷荤凉菜的现象;学校食堂供应的畜禽肉类制品是否做到烧熟煮透;凉菜间是否具有空气消毒和专用冷藏设施, 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严查留样制度的落实情况。
 
  7、严查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11),是否做到 “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用工具、专柜保管)和“两公开”(使用承诺、使用公示)的要求。
 
  8、严查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重点查处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以及利用进货渠道不明、不合格原料和死因不明的畜禽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要加强联合协调有关部门,坚决取缔在学校周边擅自乱摆乱设饮食摊点以及食品流动摊点。
 
  9、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学校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事发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瞒报、谎报、迟报、不报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
 
  (二)充分利用快检设备,保障食品安全。充分发挥配给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的作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办《关于印发2014年食品安全监测计划的通知》(桂食安办〔2013〕38号)要求,在2月底前集中开展一次对学校集体供餐单位经营食品的监督抽检,对于不合格样品,要及时依法处置,一查到底,严防不安全食品流入校园。
 
  (三)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学生及教师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有关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法规和预防食物中毒等知识。引导和培养良好的饮食习惯,提高学生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组织领导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钟耀武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黎  颜  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江福旺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黄  中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
 
  李志强  县食品药品监督所所长
 
  成  员:丘兆河  食品药品监督所支书、副所长
 
  陈  誉  县药监局食品股负责人、监督所副所长
 
  四、检查时间
 
  2014年2月20日至2014年3月14日。
 
  五、检查组安排
 
  1、检查组   组  长: 李志强(兼)
 
  副组长: 苏柏全、丘兆河
 
  成  员:丘立森、徐  岳、黎筱筱、吕维维、冯 霞
 
  主要负责:温汤路以南城区及县南所有乡镇的学校,车辆由药监局具体安排。
 
  2、检查组  组  长:卢兴超
 
  副组长: 陈 誉、赖权思
 
  成  员:陆 洁、周雪东、周通、李其静、陈冠霖
 
  主要负责:温汤路以北城区及县北所有学校,车辆由县教育局具体安排。
 
  3、数据组  组  长:陆 洁
 
  成  员:赖权思、丘立森
 
  主要负责:信息(记录及照片)的汇总和相关台账的上报。
 
  六、工作要求
 
  一是认真开展全面自查。联系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督促。二是严厉查处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四是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能力。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工作。五是按期完成任务及时汇报,于3月18日前报送专项检查记录表、执法照片及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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