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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4年遂宁市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遂食药监管办〔2014〕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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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4-17 09:22:53  来源:遂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703
核心提示:现将《2014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参照落实。
发布单位
遂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遂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遂食药监管办〔2014〕29号
发布日期 2014-03-07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sn.scfda.gov.cn/CL1721/84160.html
各县区局、分局:
 
  现将《2014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参照落实。
 
  遂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3月7日
 
  2014年遂宁市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
 
  2014年是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调整开局第一年。为切实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现就2014年全市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普查建档工作
 
  为全面掌握全市食品生产监管对象的基本情况,各县区局、分局要组织辖区监管所、协管人员对辖区食品(含保健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小作坊(各种形式、不同性质的从事食品加工的单位)进行全面普查,要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要对普查的数据要进行整理分析,在此基础上各县区局、分局要建立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数据库,为食品生产监管、稽查打假等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
 
  二、建立、完善食品生产日常监管机制
 
  各县区局、分局要结合实际,按照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思路,将辖区内食品生产监管对象的日常监管工作分区划片落实到人,不能形成监管盲区;要建立食品生产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县区局、分局要与食品生产监管股室、辖区监管所签订监管责任书,要将法律、法规、上级安排部署的日常监管工作及考核标准纳入监管责任书的内容,确保责任清楚、任务明确。
 
  日常巡查工作是食品生产监管重要手段。各县区局、分局要将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的巡查时间、频次、巡查的工作要求以及回访工作要求纳入县区局、分局年度食品安全监管计划,巡查工作落实情况要纳入对监管责任人员年度考核内容,逗硬实行奖惩。
 
  三、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工作
 
  各县区局、分局要加强食品生产许可证日常管理工作,建立食品企业市场退出机制。在日常巡查、生产许可证年度审查中发现企业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或构成依法注销许可证情况的,要依法查处,并上报省局注销生产许可证。
 
  各县区局、分局要组织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宣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对照规范的要求,进行自查,要求于2014年六月底前对自查出的问题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要停产整顿;情节特别严重,已不符合食品生产许可条件的,依法撤销生产许可证。
 
  市局要加强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的管理,严格食品许可现场核查纪律,确保未达到食品生产许可要求的新申办、复查换证企业不能通过现场核查。各县区局、分局要对审查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严格进行核查,对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或者整改要求未到位的情况,核查人员不能签字、盖章。
 
  四、积极探索食品小作坊监管机制
 
  食品小作坊数量多、分布广,从事食品加工类别多且环境卫生条件差、设施设备简陋、生产的食品质量安全无法得到保障,是食品生产加工工作的难点。由于省人大尚未出台全省食品小作坊管理办法,县区局、分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开展食品小作坊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对小作坊实施日常巡查、加工的食品质量抽查以及限制区域销售的监管措施基础上,深入分析调研当地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探索小作坊集中加工、备案登记制、目录管理等食品小作坊监管新机制。
 
  五、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2014年市局将组织对全市肉制品、酒类、食用油脂、糕点、饮料、调味品、膨化食品等质量安全隐患突出的食品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回收食品为原料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虚假标注食品标识标签等违法犯罪行为。在整治工作中,不仅要抓住重点,严厉查处我市食品大中型食品企业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消除可能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带来危害和影响我市对外形象的安全隐患,同时也要针对与我市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开展专项整治。
 
  各县区局、分局要结合当地食品生产加工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食品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六、组织开展食品质量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
 
  为全面掌握全市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状况,查处食品生产违法犯罪行为,2014年市局将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重点食品行业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开展市级食品质量抽查,抽查项目要重点安排重金属、农药兽药残留、微生物、食品添加剂、重要食品质量特征指标等食品质量安全项目。
 
  为掌握全市食品生产可能存在的食品质量安全隐患,有针对性的开展食品日常监管和稽查执法,市局将根据舆情监测、社会关注的热点、日常监管的疑点、稽查执法的难点组织开展全市重点食品风险监测工作。
 
  各县区局、分局结合当地食品生产的实际,组织对辖区食品企业和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开展县级食品质量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
 
  七、加强食品企业和小作坊从业人员培训
 
  各县区局、分局要按照中、省食品安全办公室的要求,组织对辖区食品企业和小作坊的业主、质量管理人员、配料、检验等可能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岗位的一线工作人员开展培训,重点培训内容包括食品质量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已查处的典型食品安全犯罪案例、食品生产加工基本常识、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等方面,年度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
 
  八、大力推进食品生产诚信体制建设
 
  为在食品生产行业树立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新风,2014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将大力推进食品生产诚信体制建设,让诚信经营企业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生产加工的食品提高市场占有率,让违法企业、失信企业暴露于阳光之下,受到全社会鞭挞,其不安全食品无处藏身,没有生存空间,积极推进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食品企业信用档案建设,加强与金融系统、司法系统、工商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建立数据共享、部门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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