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3月3日
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工作要点
2014年是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食品药品监管新机构打基础、谋发展的关键一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 “五做五加强”总体战略部署,创新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创新监管制度,依法实施以规范食品和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提升监管能力和提升群众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 “两规范两提升”专项行动,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酒泉做出新贡献。
一、建立统一高效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
(一)推进监管体制改革。严格落实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要求,切实做好市、县、乡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后续工作,推动监管重心下移。着力加强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稽查办案、检验检测机构和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建设,确保执法人员、办公场所、办公经费、执法装备“四到位”,确保监督管理不留死角、服务对象全面覆盖、监管执法科学严谨。
(二)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行政审批权限要求,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公开审批结果,推进审批信息化进程,全面完成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和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加强对承接、取消、下放行政许可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指导。积极实施药品经营许可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两项合一。
(三)加强监管制度建设。严格落实《甘肃省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问责办法(试行)》、《甘肃省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修订完善食品药品认证管理、食品药品检查员管理、重大问题约谈、重大问题督办等监管制度,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执法行为,靠实监管责任。健全重大案件报告和集体讨论、案件合议和处罚内审制度,健全完善行政复议相关工作制度。通过制定标准、健全制度、完善程序,对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进行有效规范。
(四)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健全完善市、县、乡三级食品药品监管责任体系,层层签订责任书,细化考核指标,严格兑现奖惩。按照“划分网格、职能到位、责任到人”的监管模式,探索构建“条块结合、群防群控、全面覆盖”的监管网络,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处罚、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等关键岗位的监督制约,对违反法定程序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强化覆盖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
(五)规范食品生产秩序。以乳制品、食用油、豆制品、酒类、饮料、清真食品等6大类食品为重点,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风险排查和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获证前和获证后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食品生产企业全部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加强乳制品流通环节市场监管,严厉查处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加强对获证企业原辅料、添加剂、内包材及关键控制点控制记录和产品检验及销售台账、实验室运行情况的监管,规范企业生产行为。
(六)加强流通环节监管。以食品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食品安全承诺等制度,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指导食品经营单位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柜(区),大型商场超市设立转基因食品销售专柜(区),食品添加剂实行实名销售,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开展大型超市仓储管理和现场制售食品专项监督检查,确保仓储环境、温度控制、操作流程规范有序。推行农牧村食品市场食品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制”、熟食制品“证明登记制”、散(裸)装食品“标牌公示制”、食品经营户“信用公示制”等4项监管制度,规范流通市场秩序。
(七)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监管。以中小型餐饮店、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建筑工地食堂为重点,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提高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水平。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要时段、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重点抓好学校食堂和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农牧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监管以及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严厉查处加工销售过期食品、标签标示不符合要求的食品等行为,严防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在餐饮行业全面推行“明厨亮灶”示范工程,接受消费者的监督,促进企业自律。
(八)开展“四小”食品专项整治。对小食品店、小餐饮店、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小摊贩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开展豆制品、熟食卤肉制品、半成品面食、馒头加工店专项治理,力争在每个县市区扶持建设2-3家符合法规要求的豆腐、豆芽、卤肉加工企业。对黑作坊、黑加工点和无证小食品店、小餐饮店、小摊贩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加大对非法制售“假羊肉”、“毒豆芽”、面制品添加硼砂、“地沟油”等专项执法打击力度,防止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流入市场。坚决取缔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和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四小”食品店。
(九)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以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所在地、农村旅游景区景点为重点区域,集中整治销售假冒、仿冒食品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超范围经营食品,销售假冒伪劣食品,销售“三无”食品,销售仿冒知名食品特有名称、包装等食品,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秩序。
三、整顿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
(十)规范药品生产秩序。监督指导药品生产企业严格实施新版GMP,建立约谈、定期通报和生产情况备案等制度,强化药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责任。开展高风险企业、原料药、药用辅料、中药饮片及中药制剂、医用氧等专项检查,加强原辅料购进、投料监控、出厂检验等环节的日常监管。加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生产经营企业的检查频次,监督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生产经营企业严格遵守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管理的相关规定,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十一)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以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监管为重点,建立完善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质量追溯制度和共检机制,严厉打击人工染色、增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以新修订GSP的宣贯实施为契机,强化药品经营监管,加大GSP跟踪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网络购销药品行为监管,加强含麻黄碱等特殊成分制剂销售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推进药品零售企业走连锁经营的路子,探索实践远程处方审核,促进药品零售行业的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强化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实施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性抽验,配合做好国家基本药物评价性抽验、省增补基本药物评价性抽验及市场监督抽验,依法查处抽验不合格药品,切实提高基本药物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十二)加强医疗器械监管。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继续开展植入性医疗器械、定制式义齿、体外诊断试剂等高风险产品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进一步健全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实现植入性医疗器全程可追溯,质量可控。
(十三)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对易出现违法添加产品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全面摸底调查,排查安全风险。重点打击以会议、讲座、旅游、义诊等名义,在影剧院、宾馆、集贸市场违法销售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行为和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等“四非”违法违规行为。
四、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
(十四)加大队伍培训力度。以日常监管、稽查办案、检验检测能力为重点,开展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努力提升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采取请进来教、送出去学,集中研讨交流、专题辅导培训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监管能力。结合监管实际和队伍现状,加强对新进人员和村组、社区协管员的培训,确保监管队伍有效、有力、有序履行职责。
(十五)提升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积极实施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加快建设符合标准的市、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实验室。确保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走在全省前列,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早日建成运行。按照省、市下达的抽验计划,按时完成检验、抽样和送检任务。加强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药物滥用监测,指导监督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中心和各县(市、区)局及时收集、评价、报送监测信息。
(十六)加强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加大食品药品监管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力度,依托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电子政务平台和互联网,建设市、县、乡三级一体化的食品药品监管电子政务平台和行政监管系统,重点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应用系统、行政审批业务应用系统、行政处罚业务应用系统、日常监管系统、质量抽验系统、政务服务系统、电子监管应用系统、12331投诉举报呼叫平台、OA办公系统和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和监管执法行为进行动态实时监管。积极推动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婴幼儿配方乳粉电子追溯体系和全品种全过程药品电子监管试点。
(十七)提高食品药品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能力。根据省政府新修订的《甘肃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市、县食品药品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健全风险监测、预防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危害控制等快速反应机制,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确保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对及时、处置到位。
五、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长效机制
(十八)严把生产经营许可关口。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许可市场准入,以风险管理为突破口,规范审批流程,推进行政许可行使依据、过程、结果三公开。做好省局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和市、县事权划分工作。整合化妆品行政许可和化妆品卫生许可事项,启动保健食品清理换证工作。对药店申请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实施专项审核许可。
(十九)探索实施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根据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管理状况及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记录等信息,试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对风险等级高的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检频次。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加强动态管理。建立食品药品企业“黑名单”制度及行业退出机制,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戒力度。继续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在全市创建1个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1-2个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10条食品安全示范街,100家省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店;动态评定100家诚信药店,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创建率达到90%以上。
(二十)加强主体责任体系建设。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首负责任制和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改善安全保障条件。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力度,在生产经营单位推行关键岗位“先培训、后上岗”的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六、加快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二十一)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建设。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强化统筹规划、督查考核、制度建设等方面的职责定位,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和考核督办程序。每季度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部署监管工作。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和农牧、质监、工商、卫生、公安、教育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通过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专项合作、定期通报等方式,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高效顺畅的沟通协调机制和良性互动的工作关系,促进工作协调、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
(二十二)创新完善稽查执法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刑案件。加大大案要案曝光力度,保持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完善“八小时”以外巡查、打假联动、协作通报、信息互通、案件协查等机制。加强与工商、广播电视等部门的衔接,建立健全药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广告治理联席制度。加强与公安、邮政等部门的衔接,严厉查处通过网络和邮寄渠道寄递假劣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二十三)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积极发展食品药品基层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等群众性队伍,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路径。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置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应急培训,开展重大食品药品事件应急演练。规范12331投诉举报处理流程,及时调查、处理投诉举报,严防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健全举报抽查和回访制度,定期抽查和回访投诉举报,全面落实相关责任。全面推行有奖举报制度,认真处理并答复举报投诉,及时兑付奖金,鼓励群众参与监督。
(二十四)加大科普宣传力度。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大讲堂、向乡镇定向赠阅《中国医药报》、公益广告、专家访谈、“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等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推进科普宣传常态化。加大政务公开,及时将监管工作进展情况、监管项目、行政许可、抽验检验结果在政务网站上公开,提高监管工作透明度。继续深入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和检验检测开放日活动,提高社会参与度。建立完善与社会公众的互动平台,通过手机短信、微博、政务网站等多种形式,及时回应公众热点难点问题,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二十五)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继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走基层”系列报道活动,有计划地组织《中国医药报》和省、市媒体深入监管一线,全面开展采访报道。加强和《酒泉日报》、酒泉电视台等媒体的沟通协作,开辟宣传专栏,紧紧围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大局,围绕社会公众需求,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举措和成效,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先进典型,大力宣传饮食用药安全知识。加大对打假治劣、稽查办案工作的宣传力度,曝光一批社会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
七、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二十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努力改进工作作风、着力提升素质形象、顺应人民群众期待、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为主题,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和强化监管为民的服务理念,转变作风,振奋精神,鼓足干劲,狠抓落实。认真梳理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即知即改,倡勤治懒、倡俭治奢,坚决整治“庸懒散慢”、“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深入开展“站稳为民监管立场、筑牢保障安全底线”大讨论活动,强化责任意识、底线意识,提高贯彻力、执行力,增强凝聚力、战斗力。统筹兼顾,积极发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协调指导作用,确保政令畅通,确保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二十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警示教育,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突出重点科室、重点岗位和基层监管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风险排查,抓好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大对审评审批、检验检测、监督执法、认证检验、稽查办案等权力运行的监督,建立健全监管责任制和问责制度,着力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严格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把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文件、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的要求落到实处,切实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努力树立良好风气。扎实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力争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结果处于中上位次。